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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日报5月31日电(程小梅)珲春市在棚户区改造中,关爱和扶持弱势群体,在建设标准、拆迁安置、价格等方面,为棚户区住户提供更多实惠。
珲春列入今年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是1#、2#小区。1#小区有1536人,其中低保户60户、240人。1#小区能用于建筑的面积不到3万平方米,待拆面积近2/3,亏损额约2600万元,开发难度较大。珲春市确定以上级财政补贴和利用银行贷款等方式,改造1#地段。2#小区拆迁工作已经结束,163户居民走出棚户区,得到妥善安置。
今年,珲春市全力抓好棚户区改造的三项重点工作:一是各职能部门严格检测建设材料质量,加强建设监管,严格执行建设审批、质量监督、建设监理等工作制度,确保回迁居民新居质量。二是强化建成小区的建设管理工作,确定小区内部配套设施建设标准,督促开发企业认真执行。同时大力推行物业管理制度,让居民住得进,住得好。三是在城区范围内大力开展平房区改造。在坚持市场化运作的基础上,采取对外融资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对小区进行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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