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珲春市棚户区改造突出三重点
 

http://www.jl.xinhuanet.com( 2006-05-31 08:10:42 )

来源: 吉林日报

 

    吉林日报5月31日电(程小梅)珲春市在棚户区改造中,关爱和扶持弱势群体,在建设标准、拆迁安置、价格等方面,为棚户区住户提供更多实惠。

    珲春列入今年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是1#、2#小区。1#小区有1536人,其中低保户60户、240人。1#小区能用于建筑的面积不到3万平方米,待拆面积近2/3,亏损额约2600万元,开发难度较大。珲春市确定以上级财政补贴和利用银行贷款等方式,改造1#地段。2#小区拆迁工作已经结束,163户居民走出棚户区,得到妥善安置。

    今年,珲春市全力抓好棚户区改造的三项重点工作:一是各职能部门严格检测建设材料质量,加强建设监管,严格执行建设审批、质量监督、建设监理等工作制度,确保回迁居民新居质量。二是强化建成小区的建设管理工作,确定小区内部配套设施建设标准,督促开发企业认真执行。同时大力推行物业管理制度,让居民住得进,住得好。三是在城区范围内大力开展平房区改造。在坚持市场化运作的基础上,采取对外融资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对小区进行改造。

责编: 陆莹
点击此处查看旧版新闻>>

打印本稿

发表评论

推荐给朋友:


新华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或"稿件来源:新华网吉林频道"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新华社和新华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或"稿件来源:新华网吉林频道",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或"稿件来源:新华网吉林频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华网"或"稿件来源:新华网吉林频道",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新华网联系。

 

新闻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