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吉林频道4月18日电(记者马扬)在吉林省多数初中生家长的心目中,吉林省最为有名的省级重点中学--东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就如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在全国高考生家长心中的形象一样,既高远又神秘。
 
关于加强集资合作建房管理的通知

新华网吉林频道 ( 2004-04-20 11:38:44) 来源:

  吉建房改字[2004]1号 签发人:石国翔

  各市、州、县(市)房改办:

  根据国务院[1998]23号和[2003]18号文件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有关要求,为促进我省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加快住房制度改革的步伐,规范集资合作建房行为,逐步解决城镇职工住房问题,现就我省加强城镇职工集资合作建房的管理通知如下:

  一、 集资合作建房的原则

  1、集资合作建房是经政府部门批准,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有关规定,单位利用自有土地、自行组织建设、职工自愿认购的一种解决住房问题的形式,也是城镇职工住房货币化分配的组成部分。

  2、集资合作建房的重点是城镇中职工住房困难的企业单位。

  3、集资合作建房的资金,除按政策优惠部分外,其他费用均由参加集资合作建房的职工个人全额承担。

  4、集资合作建房单位必须有在1999年12月底前领取的土地使用证并符合规划部门要求允许修建住宅的土地。

  5、集资合作建房单位必须按房改政策要求,建立了职工住房档案并已将此档案上报市、州、县房改管理部门。

  6、具备条件的市、州、县或系统,也可为符合条件的单位统一进行集资合作建房。

  7、集资合作建房建成交付使用一年内不得出售。

  二、集资合作建房的优惠政策

  集资合作建房是经济适用住房的组成部分,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集资合作建房用地,经审批后实行行政划拨;

  2、集资合作建房中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半征收;

  3、项目小区外的基础设施建设费用,由政府负担;

  4、住房公积金可优先向购买集资合作建房的个人发放。

  三、 资合作建房的价格构成

  集资合作建房的房价分为集资成本价和综合价。

  集资成本价:享受优惠政策后,该项目单位建筑面积的建设成本。

  综合价:该项目享受优惠政策减免的费用加上集资成本价之后形成的单位建筑面积的建设成本。

  四、集资合作建房的户型面积

  对于无房户,可按职工住房面积暂控标准进行建设;其他用做补差的,要控制在中小套户型。中套户型面积控制在80平方米左右,小套户型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

  五、集资合作建房的参建对象及集资价格

  1、集资合作建房的参建对象:

  本单位正式职工中的无房户;租住公房以及参加房改但现住房建筑面积与暂控面积之差为暂控标准的20%及其以上的职工。

  无房职工和已参加房改但未达标职工家庭,夫妻双方只能一方参加集资合作建房。

  2、集资价格:

  本单位无房职工在暂控面积之内部分,按集资成本价收取费用;现租住公有住房或已参加房改但尚未达标的职工原住房建筑面积与暂控面积的差额部分,可按集资成本价收取费用。

  其他部分,均应按综合价收取费用。

  六、审批程序

  1、符合集资合作建房条件的单位凭相关手续(单位土地使用证、职工代表大会关于建房的决议、集资成本价和综合价的测算方案、职工住房档案),到所在市、州、县房改办办理审批手续;

  2、凭房改部门批准文件到相关部门办理建房手续;

  3、集资合作建房资金必须存入指定银行专户管理,保证专款专用。其中按综合价收取的与集资成本价的差额,可转为单位职工住宅的维修基金。

  七、严肃纪律

  建房单位应如实申报,严禁弄虚作假;房改部门要严格控制、审批集资合作建房。对以集资合作建房名义,变相搞实物分房或房地产开发经营的,一经查实,要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二00四年二月十一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集资建房 管理 通知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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