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量房转让--单位房产转让
办理机构:长春市房地产管理局交易中心
办理地址:大经路120号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联系电话:8730920 传真:8730924
办理时限:8个工作日完成。
申办材料:(1)《房屋所有权证》。
(2)营业执照或法人证明。
(3)共同共有房地产的,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书。
(4)国有企业、行政事业单位,提交主管部门批准文件(有主管部门的);集体所有制单位,提交职代会决议。
(5)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外商独资、中外合资、合作企业,提交董事会决议。
(6)委托他人代理的,应提交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和复印件。
办理程序:(1)"窗口"收件。
(2)评估及测绘人员同步去现地。
(3)管理员做件。
(4)"窗口"开票,交税费,登记封档。
(5)管理员代办房屋所有权证。
(6)"窗口"发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