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集资建房)转让 新华网吉林频道 ( 2004-04-20 14:02:20) 来源:
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集资建房)转让
办理机构:长春市房地产管理局交易中心
办理地址:大经路120号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联系电话:8730920 传真:8730924
办理时限: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集资建房)转让6个工作日完成;按揭购房8个工作日办完。
申办材料:(1)商品房买卖合同、集资建房合同(原件)。
(2)购房发票。
(3)购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按揭购房的,须提交有关按揭手续。
(5)集资建房的,提交市房改办核准通知书。
办理程序:(1)"窗口"收件。
(2)管理员做件。
(3)"窗口"开票,交税、费,登记档案。
(4)管理员代办产权证。
(5)"窗口"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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