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吉林频道4月29日电 提起"开发办"这个名字,知道的 人一定不少,但是能够 准确地说出它的全名和职能的人可就不多了。4月28日,记者对唯一一名从建办之初就在那里工作的高级工程师仇振耀进行了专访,简要了解了"开发办"的历史和主要职能,对当前房地产业的热点问题进行了探讨和交流。
记 者:仇主任,请简单介绍一下"开发办"的历史和主要职责。
仇振耀:我们名字的准确叫法是"长春市城市建设开发管理办公室",组建于1987年,一开始叫"长春市房屋建设管理办公室",当时是处级单位,后来升格为局级单位,名字也改为现在的叫法。"开发办"的职能定位说得笼统一点,就是"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行业管理部门"。
具体讲,"开发办"的职能主要体现为五个方面:一是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二是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前期建设审批,三是住宅建设管理,四是经济适用房建设管理,五是房地产开发项目中配套工程的监督管理。与此相应的内设机构一共有五个处室,分别是:综合法规处、开发前期处、住宅建设处、开发工程处、企业检查处。
此外,我们还承担对房地产开发行业相关政策和情况的调研、提出《房地产开发条例》的修改意见等职能。长春市城市建设开发管理办公室现有编制45个,但是参与实际工作的只有28人,此外还有11人被长期抽调到其他工作中。
记 者:谈谈目前长春市经济适用房建设的基本情况?
仇振耀:长春市从1998年开始提倡大规模的房地产开发建设,前几年建造的住宅绝大部分都是经济适用住房,能占到当时新建住宅的百分之六七十。但是这两年长春市出台了一些宏观调控政策,目前适用于经济适用房政策的只有两块:一是长春市一些重点项目、公益事业建设中拆迁居民的安置,比如亚泰大街建设;二是长春市棚户区改造中拆迁居民的安置。棚户区通俗地讲就是指长春市城市建设中出现的"城中村"和破旧房屋。
经济适用房建设的主要优惠政策有两大块:一是建设用土地由政府无偿划拨,二是政府收缴的有关费用减半。作为条件,经济适用房的销售要受到一定的约束,比如开发商要严格按照政府的指导价进行销售。就是说,在经济适用房建成销售之前,由"开发办"对整个价格测算拿出一个意见,最后由物价部门根据这个意见确定政府指导价。
从目前国家出台的相关政策看,国家还是要对房地产业进行大的调控。其中主要一点就是要求各地因地制宜地多提供普通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用地,多建设和提供这样的房屋,并进行指导价销售。经济适用房国家有明确规定,但是"普通商品房"这个概念和具体的运作方式还要等待具体的实施办法出台。
[1] [2] [3]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