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吉林频道11月18日电
在辉南县农村,一旦发生经济纠纷或邻里矛盾,人们首先就会想到辉南县法院的巡回法庭,因为巡回法庭不仅会使问题迎刃而解,而且巡回法庭会到人们的家门口办理案件,既省去了案件双方的时间,也节省了往返奔波的费用。
2001年初,王伦调任辉南县法院院长,在王伦的提议下,经过院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变坐在办公室等案子为主动出击找案子,4个法庭在全县14个不设法庭的乡镇设立巡回法庭,并配备了专车。这样一来,不仅大大方便了群众诉讼,为群众节省了时间和花消,同时也进行普法宣传,使一些不知道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权益的群众在遇到问题时,首先想到了巡回法庭。通过巡回法庭的工作,还有效地化解了一些可能激化的矛盾,避免了可能产生的恶果。
辉南县金川镇农民李宝财家庭生活困难,春耕时已没钱购买种子和化肥,万般无奈之下,李宝财把欠他3000元卖牛款的张俊田告上法庭,可又为往返的路费犯了愁。法庭了解到这一实际情况后,立即组成巡回法庭来到李宝财家,将被告传来,当场进行了诉前调解,最终被告将钱如数还给了李宝财。
很多农民由于缺乏法律知识,法律意识淡漠,遇到了纠纷、矛盾不知道寻求法律的保护。针对这种情况,辉南县法院有效发挥巡回法庭的作用,主动出击,遇到案情当场立案,能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使群众间一些潜在的危机化解于无形。朝阳镇法庭的巡回法庭在巡回到平安川镇时,了解到农民王栋国在丧偶之后欲再婚,但其子女坚决反对,怕老人的财产被骗走。巡回法庭当即立案,通过调查取证,明确了父子争议的财产范围,实行先析产后继承,当天将此事调节完毕,及时化解了父子之间的矛盾,有效地控制了由此事可能导致的不可预知的后果。对于一些行动不便的当事人,他们也采取主动上门的方式,极大地方便了群众。被告宋玉贤驾驶农用车将本村村民连淑英之子撞伤,在交警部门划分责任之后,民事赔偿部分始终未能达成协议,原告诉至法院。法院考虑到双方都在一个村子,便利用巡回法庭就地调解,最终被告分两次将赔偿款3万元支付给了原告。
今年以来,辉南县法院利用巡回法庭共办案691件,件件都让群众满意,百姓交口称赞,称其为“田间击鼓,炕头升堂”的百姓法庭。(来源:吉林日报
孙玉库记者刘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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