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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省人民政府吉林省军区关于深入开展万亩民兵林活动的意见  
http://www.jl.xinhuanet.com 发布日期: 2007-04-06 14:51:09 来源: 吉林省政府网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各军分区(警备区)、预备役部队: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生态省战略,以实际行动振兴吉林老工业基地,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深入开展“万亩民兵林”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组织开展“万亩民兵林”活动的重大意义

    组织开展“万亩民兵林”活动,是省委、省政府、省军区从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生态省战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局的高度作出的重要部署。组织广大民兵预备役人员广泛开展植树造林暨荒漠化治理活动,充分发挥军事组织、人才、装备、科技的民用功能,直接为老工业基地建设做贡献,改变与社会发展不和谐的生态环境,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可持续的发展空间,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促进军政军民关系的和谐发展,促进部队应急行动准备与社会拥军支前环境的和谐发展,既可产生良好的政治、军事效益,又可带来深远的社会效益、持续的生态效益和长远的经济效益,是组织民兵预备役部队参加地方建设的有效形式,是锻炼民兵预备役部队的有效载体,是生产力向战斗力转化的有效途径。各地、各有关部门以及各军分区(警备区)、预备役部队要深刻认识组织开展“万亩民兵林”活动的重大意义,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省军区的号召,组织发动广大民兵预备役人员广泛参与,加大生态环境建设和治理,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依托,努力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科学合理确定“万亩民兵林”活动的任务规模

    “万亩民兵林”活动的总体要求是,既要有长远规划,又要有近期目标;既要搞好项目对接,又要注重实际,便于实施;既要突出主要方向和重点地区,又要注重全面铺开,整体推进。

    (一)主要任务。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生态省建设总体规划纲要〉的通知》(吉政发〔2001〕31号)的部署,围绕生态环境建设、生态经济发展和生态文明普及提高,重点在全省生态环境相对脆弱、气候条件较为恶劣的地区,集中组织广大民兵预备役部队开展植树造林暨荒漠化治理等生态工程建设,立足实际,扎实工作,开拓创新,促进全省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与保护和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为全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责任分工。总体上由省政府提出造林需求,省军区计划安排兵力,地方有关业务部门负责保障,军地联合组织实施。具体是,省林业厅负责提出植树造林需求计划,并提供苗木保障;省水利厅负责在气候环境比较干旱的地区打井,建造水利配套设施;省交通厅负责在造林区域需要修路的地段修整道路;省财政厅负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资金拨付及相关政策方面给予支持;省发展改革、农业、粮食、国土资源、农电、税务、审计等有关部门负责在有关经费、物资和政策帮扶等方面提供支持。各市(州)要积极支持配合,并负责做好植树造林后期管护工作。省军区根据省造林规划,负责计划安排兵力和组织实施,并承担兵员的误工补贴、伙食补助、车辆征集、油料保障、野外宿营设施等费用筹集任务。

    (三)建设规模。“万亩民兵林”活动以西部生态环境相对脆弱的地区为重点,本着属地就近集团用兵、异地机动支援的原则,适当扩大造林范围,保证每年动用兵力5000人左右、年均万余亩的造林规模。经过3到5年建设,力争在西部地区形成多片“万亩民兵林”基地。“万亩民兵林”工程实施方案由省林业厅根据本意见要求制定下发。

    三、切实加强对“万亩民兵林”活动的组织领导

    “万亩民兵林”活动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军地双方要高度重视,精心筹划,严密组织,确保“万亩民兵林”活动健康有序开展。

    (一)强化组织领导。“万亩民兵林”活动需要军地双方共同参与、协调配合,为切实加强对“万亩民兵林”活动的组织领导,保证这项活动的顺利开展和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成立由分管林业工作的副省长、省军区分管民兵预备役工作的副司令员任组长,军地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万亩民兵林”活动领导小组,全权负责整个活动的筹划决策和组织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林业厅。各地、各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协调机构,及时协调解决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并按照分工要求抓好工作落实。

    (二)纳入发展规划。要把“万亩民兵林”活动纳入全省生态省治理、创建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工程建设规划,科学制定“万亩民兵林”活动规划,做到科学设计、合理安排、长期建设、持续发展。各地要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好活动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健全保障机制,促进“万亩民兵林”活动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各项工作协调、有序开展。

    (三)建立制度规范。重点建立四项制度:即协调会议制度,每年年初召开一次“万亩民兵林”活动领导小组会议,协调部署年度任务和相关保障等问题;沟通联络制度,由省政府和省军区分别指定相关部门负责,及时进行沟通联系,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检查验收制度,每年植树造林任务完成后,由军地有关业务部门现场对造林情况进行联合检查验收,确保栽植质量;总结表彰制度,每年在对植树造林及生态建设进行总结表彰时,将“万亩民兵林”活动纳入其中一并进行,对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通过建立相互协调配合的有效机制,确保这项活动规范、协调、有序运转。

    二○○七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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