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吉林省不断加大辐射环境监管力度,增加投入。目前,已有7个市(州)有专门的辐射管理机构,所有的县(区)环保部门均设有辐射环境监理员,辐射活动得到有效监管。新建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许可制度的执行率,均达到100%。全省放射性废物(源)回收处置率在95%以上。
我省还先后投入资金600多万元,配备了应急车辆,添置30多台(套)辐射监测仪器(设备),为各市(州)配备了最基本的辐射监测器材。另外,中央财政安排2800万元专项资金的“吉林省放射性废物库改造及旧库退役工程”已开工,预计明年完成建设任务。(毛巍 记者刘姗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