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以就业为“优先目标”制定“五年计划”

  新华网吉林频道11月13日电 (记者李雪梅)针对吉林省未来5年就业工作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吉林省劳动保障厅提出了《吉林省未来5年就业形势分析和对策》。
据此,吉林省将把扩大就业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和重大的政治任务,作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优先目标,制定促进就业的长期战略。  
  未来5年全省劳动力供求矛盾突出,在过渡期内,全省就业的总量矛盾可能较集中的显现出来,就业困难群体将日趋增大。面对这一问题,吉林省各方将实行积极的就业政策,着力缓解就业总量性矛盾与结构性矛盾,妥善解决好困难群体的就业问题,有效控制失业率。
  随着吉林省煤炭、冶金、军工等传统产业调整力度的加大,大批人员被分流出来,形成了一个较大的就业困难群体,在就业需求不足的情况下,可能形成特定的城镇贫困阶层。为此,吉林省劳动保障厅的工作人员提出,要在继续保持经济较快增长的基础上,不断调整产业结构,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
  把扩大内需与扩大就业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二者的良性互动。以提高就业弹性为目标,不断加大产业结构、所有制结构和企业规模结构调整力度。在提高产业科技含量的同时,大力发展劳动密集性产业;在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的同时,大力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在培育大型企业的同时,大力发展中小企业;积极发展就业增长弹性大的第三产业。围绕社区的发展,大力开发就业岗位。社区的管理人员要尽量选用下岗职工和城镇失业人员担任,围绕为社区居民服务、驻区单位服务和社区公共管理服务开发就业岗位。
  而且,随着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技术进步已成为经济增长方式的主导因素,经济增长对就业的拉动作用开始减弱。因此,要建立经济增长与就业增长相互促进的协调机制。凡是政府审定的经济发展项目,要对其带来的就业效应进行评估,同样的投入和经济效益,要优先考虑创造更多就业岗位的项目和方案。
  省劳动保障厅的工作人员认为,解决新时期的就业问题不能重回到政府包揽就业安置的老路上,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劳动力资源配置上的基础作用,就业制度改革和发展劳动力市场的着力点应放在为城乡所有劳动者平等竞争、合理流动创造公平、宽松的体制环境、社会环境和制度保障上。这就要建立统一的劳动力市场体系,提高劳动力市场信息化水平,促进劳动力合理流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破除阻碍劳动力流动的体制和政策障碍,打破城乡分割、体制分割和身份界限。  
  大力培育和发展劳动力市场,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和政策扶持体系,实行灵活多样的就业形式,建立以劳动者自主就业为主导、以市场调节就业为基础、以政府促进就业为动力的市场就业机制。此外,还要建立以特殊困难群体为对象的常规性就业援助制度,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失业保险制度。
  为了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吉林省将以丰富的劳动力资源为依托,制定实施合理的产业发展战略,大力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劳动密集型产业。适应产业升级的需要,实施积极的劳动力资源开发战略,全面推行劳动预备制度和就业准入制度,普遍做到先培训、后就业,实现提高青年劳动者就业能力和调节劳动力供给双重目标。
  在推进农村就业结构调整的同时,还将把实施小城镇建设战略与积极引导和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结合起来,积极稳步发展小城镇,加快乡镇企业的集聚、改造和提高,取消各种限制农民进入城镇就业的歧视性政策,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和城乡协调发展。同时加强劳动力市场信息服务,引导流动就业有秩序的进行。
  面对严峻的就业形势,各级政府将把就业工作作为政府为人民谋利益的一件大事来抓,切实加强就业工作的领导。县(市、区)以上政府将组建就业和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劳动就业联席会议制度。各级政府还将实行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把控制失业率和增加就业岗位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每年由省政府和各市州政府,各市州政府和县(市、区)政府,县(市、区)政府和所属镇(街、乡)政府层层签订《就业工作目标责任书》,定期督促检查,年终考核评价,实行奖惩通报制度。
  此外,为了增强政府对就业的宏观调控能力,有关部门还将加大财政支持力度,通过各级财政按一定比例安排、社会筹集等可靠、稳定的渠道建立促进就业资金。改进失业率统计方法,以便有效的掌握就业和失业的动态状况,建立失业预警制度,有效的防范和化解失业风险。而且还要加大劳动保障执法监察力度,规范执法监察行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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