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有这种好事? (记者
刘瑞秋 摄)
“他们说毕业后,可以留在北京工作,并且安置到公检法部门。”张先生说,听到这么优厚的条件,他当时真有些动心,想给孩子报名。但后来招生的人竟向他索要明白费,这让他觉得事情不是那么简单。
招生者:毕业保证进司法部门
张先生所说的招生地点位于长春市大经路某单位五楼,他们对外宣传是河北某司法学校的招生代理。12月14日14时许,本报3名记者分别扮作家长、学生前往暗访。
招生地点外面挂着吉林省某艺术中心人才交流部的牌子,室内只有3名工作人员,并没有报名者。听说记者要报名,一个自称是张主任的人立刻拿出皮尺,不由分说便给记者丈量身高,记者借机翻阅了他们的招生简章等材料,发现这所司法学校虽然只是中专,但却承诺学历可达到大专乃至本科,且不论是初中生、高中生都能报名。材料中,毕业后可推荐安置到司法有关部门工作和一笔多达5800元钱的指标费引起了记者的注意。
记者:毕业后真能包分配到司法部门吗?司法部门是什么意思?张主任:“当然能,而且还是在北京,我们有公证。司法部门就是公检法这些单位。
记者(惊讶):能拿到编制吗?需要哪些手续?
张主任(有些迟疑):不需要什么手续,但要花些人情费,可以说是有编制。
为谈话方便,张主任把记者领到了他的办公室。
荒唐:编制就是合同制?
在办公室,张主任先后拿出《推荐安置工作协议》和一本带有学校照片的书。
记者:落实就业要花多少钱?
张主任:我是学校招生的吉林省总代理,除指标费等费用外,还要1万多元钱,如果孩子身高不够,我得找关系。
记者追问:如果身高够标准呢?
张主任:够标准也得拿1万元钱。(张主任打开带有照片的书)这就是那所司法学校,你看这大楼,这些学生都穿警服!将来都要进公检法或其他重要单位上班。我这些锦旗都是学生家长送的,都是他们孩子就业后来表示感谢的。
记者要求看一下那本书,张主任“啪”地合上书,并把它塞到了电话下面,不自然地说:“这不能让你拿着看,学校就是刚才的样子。”“那我能和送锦旗的家长联系一下吗?也好让我们放心。”记者随意问了一句。
“那可不行,万一家长们说遭到骚扰呢!”张主任更加不自然了。
记者查看《推荐安置工作协议》后发现,在“负责推荐安置到警法部门工作”的条款后,还写着“长期合同制”的字样。“不是有编制吗,怎么又说是合同制呢?难道是做治安员之类的工作?”记者不免有些疑问。
张主任解释说:“噢,编制就是合同制的。在公安部门就是合同制民警不是治安员。”河北某校:在吉林省没有招生代理
12月15日上午,记者以家长身份与河北某司法学校王校长取得联系。
记者:你们在吉林省有招生代理吗?
王校长:没有,我们都是面向司法系统内部招生的。
记者:那张主任您认识吗?他说是你校在吉林省的招生代理。
王校长:认识,这个老张,唉!我们曾委托他招过生,现在不是了。他原来也算不上代理,也不是我们学校的人。
12月15日下午,记者为确认此事,再次与王校长取得联系,并表明了自己的身份。记者:张主任提到毕业可以分配到公检法,这是真的吗?有编制吗?
王校长:是推荐安置,不是分配。学生毕业后,确实能到公检法部门工作,但决不是行政编制,行政编制只能自己考。工作就是合同制,不算政府正式工作人员。张主任是我的朋友,但不是我们学校的人。我们只收招生简章上写明的费用,至于其他费用,就是他帮我们招生时从中赚取些好处而已,这与我们的正常收费无关。
(记者 东方 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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