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曾在九台轰动一时的,以可帮人安排工作、买便宜楼为名,诈骗其亲属17万余元的女大学生刘某,因涉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被处罚金10万元。
2002年11月下旬,女大学生刘某认识了一网友。两人见面后,刘某被对方的高大帅气吸引。为了不失去对方,刘某称家里资产有1000多万元。为证明自己“身世”的真实,刘以能帮三姨的女儿当空姐为名,骗走10多万元。不久,刘以能在长春买到每平方米300元的房子为名,骗得四姨夫5万元。同时,刘以各种借口从妈妈和其他亲属处共骗得50余万,后经法院核实的只有17万余元。(张国清 梁海艳 实习记者 贾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