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雇佣打手打伤生意竞争对手 最终被公安人员抓获归案
 

http://www.jl.xinhuanet.com( 2005-04-08 08:28:07 )

来源: 巷报

 

    因在生意场上竞争不过对方,竟花钱雇用社会闲散人员打伤对方后潜逃2年多的王立刚,近日被公安人员抓获归案。7日,记者在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检察院获悉:王立刚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已被批准逮捕。

    王立刚是长春市南关区长通派出所管内人员,今年32岁。2003年,王立刚与田某同在长春市光复路相邻的街铺经商。因自家生意不如田某家红火,王立刚很不满。为了报复田某,王立刚竟花3000元钱雇用社会闲散人员朱锐、王国良(已判刑)、肖铁军、“大辉”、“四宝子”(再逃)等人手持木棍和西瓜刀等凶器于2003年11月11日中午,在二道区一饭店门前,将田某砍伤后逃跑,并将田某穿的鹿皮夹克损坏多处。经法医和物价部门鉴定,田某所受伤害已构成轻伤,受损的皮夹克价值6700元。不久,公安人员将朱锐、王国良抓获。王立刚见事情败露忙弃商逃跑。

    3月7日,公安人员接到群众举报,将潜回长春的王立刚抓获。(记者 红波 海涛)

责编: 郭亮
点击此处查看旧版新闻>>

打印本稿

发表评论

推荐给朋友:


新华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或"稿件来源:新华网吉林频道"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新华社和新华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或"稿件来源:新华网吉林频道",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或"稿件来源:新华网吉林频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华网"或"稿件来源:新华网吉林频道",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新华网联系。

 

新闻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