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两名女子上网“钓”出一男 又吃又喝“冤大头”买单
 

http://www.jl.xinhuanet.com( 2005-04-14 09:33:22 )

来源: 城市晚报

 

    4月10日下午,经常上网的林某接受女网友的邀请,在长春市南关区某酒吧内见面,结果上当受骗,林某被酒吧扣押,警方到来后,林某才获得自由。

    当日下午3时10分,长春市公安局巡警支队101警务区接到群众报警称,在南关区五马路某酒吧内有一个青年男子被扣押。101警务区值班民警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此时,106警务区值班民警也赶到现场增援。经了解,被酒吧扣押的男子姓林,长春市人,他以前上网时认识了两个女网友,聊得十分热乎。当日,两位女网友给林某打电话,约他在该酒吧内见面。    

    当日下午2时许,林某在该酒吧内与两个女网友见了面,两女子自称分别叫苗苗和青青,她们要求林某为其点酒水,林某欣然同意,点了很多酒水和果盘,聊了一会儿后,两个女子先后借故离去,林某等了好久也不见两位女网友回来。酒吧让林某买单,共380元,林某身上没带那么多钱,酒吧的人将其扣在了酒吧。    

    101、106警务区的民警经过耐心调解,最后,该酒吧同意林某付100元钱。(记者 刘士超)

责编: 郭亮
点击此处查看旧版新闻>>

打印本稿

发表评论

推荐给朋友:


新华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或"稿件来源:新华网吉林频道"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新华社和新华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或"稿件来源:新华网吉林频道",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或"稿件来源:新华网吉林频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华网"或"稿件来源:新华网吉林频道",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新华网联系。

 

新闻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