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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户区改造工作在吉林省各地进展迅速
 

http://www.jl.xinhuanet.com( 2006-07-25 09:22:35 )

来源: 吉林日报

 

    吉林日报7月25日电(邢文忠记者崔钟文)尽管入夏以来,天气异常变化,时而烈日高温,时而狂风骤雨,但是全省各地棚户区改造工地没有一天停止过拆迁建设工程。各级党委、政府部门清楚,这是惠及百万群众的利民工程;全省50个城市的建设者们知道,在他们的工地背后,有无数双翘首期盼的眼睛。记者从我省城市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截至6月末,全省共拆除房屋550.26万平方米,占年度改造计划750万平方米的73.4%;搬迁106425户,占拟搬迁总户数的三分之一;开工面积547.1万平方米,回迁50%的目标有望实现。目前,棚户区改造在全省各地高潮迭起,进展迅速。
    
    吉林省实施城市棚户区改造计划以来,各地、各部门对棚户区改造高度重视,主要领导挂帅,成立专门工作机构,把棚户区改造摆在重要位置。省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棚户区改造办公室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投入力量,集中精力抓落实,深入研究措施办法,在短时间内出台20多个配套文件,为棚户区改造提供了政策保障;为了解决棚户区改造中的资金问题,省政府安排财政专项补助资金2.5亿元,协调中行短期贷款8亿元。同时,争取国家开发银行20亿元的软贷款已原则同意,已经进入项目评审阶段。此外,各地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银行支持、财政补助、群众参与的原则,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和土地收储,积极筹措落实改造资金。长春市在今年计划改造的54块棚户区中,有19块由土地收储中心进行收储,有效缓解资金压力。截至6月末,全省已经落实到位改造资金28.1亿元。
    
    房屋拆迁难度大,影响大。为确保工程尽快开工,各地区都把房屋拆迁作为重中之重,坚持以人为本,统一政策,阳光操作,和谐拆迁,出现了稳定、和谐的拆迁局面。拆迁工作展开后,长春市拆迁71.25万平方米;吉林市拆迁94.58万平方米,占年计划94.58%;四平市拆迁47.2万平方米,占年计划94.4%;松原市拆迁68.15万平方米,占年计划113.58%;延边州拆迁76.07万平方米,占年计划95.09%,其他地区也纷纷快速推进。各地还争时间、抢速度,只要具备条件就开工建设,并强化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
    
    为保证棚户区改造工作顺利进行,棚户区改造展开以后,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省政府有关领导深入全省9个市(州)进行调研督办;省人大、省政协也到各地踏查,进行专题视察活动。省纪委把棚户区改造作为廉政建设的重点,提出具体要求;省法院强化对房屋拆迁的法律支持力度,出台了相关规定;省直各相关部门也从自身职能出发,研究保障棚户区改造顺利进行的政策措施,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棚户区改造,在我省上下形成合力。
    
    各地在棚户区改造中,讲求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改造与改善相结合,不搞一刀切;改造与城市规划的编制实施相结合,通过实施棚户区改造,推进城市规划工作;改造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相结合,实现棚户区改造与城市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同步推进;改造与解决“城中村”问题相结合,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这“四个结合”成为我省上半年棚户区改造的鲜明特点。另外,在实施改造过程中,各地还十分注重城市风貌以及历史文化街区和重点文物的保护,做好延续和传承城市历史的工作。此外,为解决群众搬得进、住得起的问题,研究制定出行之有效的优惠政策。
    
    虽然全省棚户区改造工作进展顺利,开局良好,但也面临资金紧等困难。目前,全省棚户区改造进入实质攻坚阶段,要完成今年的改造任务,时间紧、难度大。为此,各有关部门、各地区正在加大融资力度,千方百计想办法,采取多种措施,多条渠道筹集改造建设资金,努力缓解资金紧张的矛盾。并打破常规,提速增效,只要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符合改造政策规定,实行特事特办。同时,加快建设进度,注重工程质量,为群众提供“放心房”、“满意房”,确保今年应回迁的群众在入冬前全部搬进新居。下一步,还将从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物业管理、税收等方面着手,制定一系列保障措施和优惠政策,减少费用支出,降低居住成本,从而解决回迁群众中困难户“住得起”的问题。
    
    作为一项利民、惠民工程,半年来,棚户区改造在全省各地、社会各界,反响强烈,深得人心,也得到了国务院及国家有关部门的高度关注和大力支持。可以肯定,实施好棚户区改造,必将进一步凝聚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力量,不断把改革开放的成果惠及到广大群众;必将加速城市低收入居民居住环境和生活条件的改善,维护社会稳定,加快和谐社会建设;也必将有力地促进投资消费、拉动经济增长、改善城市面貌,实现我省经济更快更好发展。

责编: 郭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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