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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日报8月9日电(记者崔世庆朱征宇)今年以来,越来越多的省、市自治区已经或将要在旅游市场中实施“一卡通”管理模式。不过记者在省旅游局了解到,由于多方原因,吉林省旅游业在短期内还无法加入“一卡通”平台。
“一卡通”是什么?
所谓“一卡通”,实际上就是“先付后游”,最早在云南大理和丽江地区实行。它将交通、餐饮、购物、住宿、门票等各环节的明细费用整合在一张IC卡上,进行刷卡消费。旅行社必须先付款,才可拥有此卡,才具有被接待的资格。从今年开始,已有海南、山东、云南、重庆、河南等近十个省、市、自治区陆续采用了“一卡通”。
“一卡通”有效解决“三角债”
在旅游业,游客从当地到景点,一般需要通过组团社、上游社(中转社)和地接社三个环节。现行的普遍做法是,组团社在收取游客的费用后,在发往上游社时,往往不付款或者只付部分款项。上游社在发往地接社时,往往又不付款或者只付部分款项。当游客在景点旅游时,费用一般由地接社全额垫付。没有资金流转的地接社也不得不以“先游后付”的签单方式对待各景区、酒店等下游环节。而在组团社与地接社、地接社与景区之间,往往存在着以各种理由拒付、克扣或者拖欠服务款项的事情,从而形成越滚越大的“三角债”。据了解,很多知名景区都不同程度地背上了沉重的债务包袱。
针对这一问题,2004年,大理与丽江携手,率先在昆明成立了“滇西北一卡通”公司。这种运作模式建立在优化景区旅游资源和“先付后游”的基础上,每个环节均要“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减少了债务风险。“一卡通”推行不到一年,大理旅游营业收入也增长近190%,从根本上遏制了债务的发展。
时机尚不成熟 吉林省暂不考虑
业内人士认为,实施“一卡通”使旅游市场更加规范化,是解决旅游业三角债的新尝试,对其他行业解决类似问题也提供了借鉴,值得推扩。那么,我省旅游业是否也可以对“一卡通”进行尝试呢?省旅游局政策法规处处长贺柏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就我省旅游业目前发展现状看,实施“一卡通”时机尚不成熟,暂时不做考虑。
贺柏平分析,时机不成熟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首先,我省旅游还是买方市场。尽管近年来我省旅游产业取得了长足进步,但与一些旅游业发达省份相比,人家是卖方市场,我们是买方市场。由于“一卡通”推翻了原来的“先旅游后支付”的行规,这就触动了一些上游旅行社的利益,从而容易遭到一些旅行社的联合抵制,导致游客量减少。其次,我省旅游业亟需加快培育和建设。“一卡通”实际上是一种市场规范化行为,没有市场,何谈规范?在我省旅游市场还没有培育成熟、发展壮大之前,“一卡通”显然难以推广。当下,我省旅游产业的首要任务还是培育市场和建设市场,而不是规范市场。第三,“一卡通”不能解决所有问题。“三角债”的形成不仅仅是一个景区或旅行社的事,它还涉及到整个旅游产业诸多环节的利益。最好的办法是尽早出台旅游法,只有用法律规范市场,旅游行业才能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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