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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事件为何总是如此触目惊心
 

http://www.jl.xinhuanet.com( 2007-03-16 08:34:52 )

来源: 新华网

 

    据新华社北京3月15日电 全国人大代表、西南交通大学傅勇林调查认为,管理部门、法律体系、食品安全标准三方面原因造成食品安全事件频发。
    
    一个问题是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职责不清、管理重叠。傅勇林认为,目前,我国食品安全管理权限主要分属农业、质监、工商、卫生等近10个部门,不同部门仅负责食品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中的一个环节,所形成的多部门管理格局,无法规避职责不清、管理重叠和管理缺位、越位等问题。
    
    他认为,这种现象更多是现行体制造成的。
    
    应借鉴国外食品安全管理体制,尽快建立统一、高效、权威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
    
    另一个问题是法律体系缺少系统性。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中涉及食品安全的有近20部法律和近40部相关行政法规,还有近150部规章,但都只对食品质量、食品卫生等作了一些概要性规定,由于出台时间早,加之是分段、分部门立法,条款相对分散,调整范围较窄,不能充分满足目前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要求。
    
    再一个问题是食品安全标准“政出多门”。目前我国食品相关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四级。而国家标准又分为食品卫生标准和产品质量标准,标准之间交叉、重复时有发生,标准规定的检测方法也不尽相同,得出的检验结论也就不同,还有一些产品根本没有标准,给执法带来难度,也影响执法的严肃性。
    
    傅勇林呼吁,应从厘清政府部门职能、完善相关法律体系、统一食品安全标准等几个方面入手,对症下药,标本兼治,破解食品安全难题。

责编: 郭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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