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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晚报3月16日电(记者冯丽媛)一名老者为了长期霸占继女,竟采取张贴“桃色”传单的方式,诬陷为某个体客车车主打工的继女与车主乱搞男女关系。该老者已被吉林市丰满区检察院以涉嫌强奸罪批捕。 2006年12月中旬的一天,吉林市某个体客车车主王某与售票员苗苗(化名)到公交分局公交派出所报案称:有人在某停车场墙上及某个体客车车体上张贴“桃色”传单,诬陷王某与苗苗乱搞男女关系。 苗苗向办案民警反映,此“桃色”传单应该是其继父李某所写。在问其原因时,苗苗指控了其继父李某于2003年7月(当时苗苗未满13周岁)至2006年4月间,多次强奸自己的犯罪事实。接到报案后,公交派出所决定对此案进行立案侦查,并连夜赶往长春市将李某抓捕归案。 经查,犯罪嫌疑人李某,57岁,系长春市农民。李某与被害人苗苗的母亲余某于2001年以夫妻名义在一起同居,苗苗与他们同住。2003年7月的一天,李某以看自家地为名,将苗苗诱骗到北山坡上,对不满13周岁的苗苗实施了强奸,并威胁她说:“如果告诉你妈,我就不让你们娘俩有好日子过。”此后至2006年4月,李某先后利用威胁、诱骗等手段,强奸苗苗20余次。 为了摆脱李某的长期奸淫,苗苗于2006年4月到吉林市打工。李某为了长期霸占苗苗,于2006年12月上旬来到吉林市,在苗苗打工的某停车场墙上、客车车体上张贴传单10余张,并通过邮局将传单寄到苗苗家中1张,诽谤苗苗与车主王某在客车上多次发生两性关系,并使苗苗流产两次。其目的是通过这种“桃色”传单迫使苗苗失去工作回家,以达到对其长期实施奸淫的目的。 犯罪嫌疑人李某因涉嫌强奸罪被批捕。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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