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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文化报讯(记者 胡占山)
看到当前的炒股热,很多不法之徒开始采取各种手段诱骗公众诈骗钱财。省政府办公厅最近专门下发了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发行股票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的通知,要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遏制非法证券活动的蔓延势头,震慑犯罪分子。
小心:有人编造原始股谎言
省政府办公厅的通知,提醒各地及广大公众高度重视非法证券活动的危害性。
据了解,当前非法证券活动有多种形式,有的编造公司即将在境内外上市或股票发行获得政府部门批准等虚假信息,诱骗社会公众购买所谓
“原始股”;有的非法中介机构以
“投资咨询机构”、“产权经纪公司”等名义,未经法定机关批准,向社会公众非法代理买卖未上市公司股票;有的不法分子以证券投资为名,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诈骗群众钱财。
这些非法证券活动具有手段隐蔽、欺骗性强、蔓延速度快且易反复等特点,尤其是非法证券活动的投资者多为离退休人员、下岗职工等,对损失的经济承受能力及心理承受能力都比较脆弱,极易引发群体事件。
打击:三种违法情况坚决取缔
省政府办公厅要求对非法行为依法进行有效打击,凡违反以下三项规定的坚决予以取缔,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严禁擅自公开发行股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股东累计超过200人的,为公开发行,应依法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未经核准擅自发行的,属于非法发行股票。
严禁变相公开发行股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股东累计不超过200人的,为非公开发行。非公开发行股票及其股权转让,不得采用广告、公告、广播、电话、传真、信函、推介会、说明会、网络、短信、公开劝诱等公开方式或变相公开方式向社会公众发行。严禁任何公司股东自行或委托他人以公开方式向社会公众转让股票。向特定对象转让股票,未依法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转让后公司股东累计不得超过200人。
严禁非法经营证券业务。股票承销、经纪(代理买卖)、证券投资咨询等证券业务由中国证监会依法批准设立的证券机构经营,未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经营证券业务。
查办:要集中查处一批大要案
为严厉打击非法证券活动,省政府成立了省打击非法证券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金融办,在打击过程中非法证券活动的查处和善后工作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市(州)人民政府和长白山管委会负责。
对于各种形式的非法证券经营活动,省里要求坚持露头就打、早打快打原则尽量将其消灭在萌芽之中。省打击非法证券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尽快制定并形成打击非法证券活动的防范预警机制和快速反应机制,近期将集中查处和曝光一批大案要案,遏制非法证券活动的蔓延势头,震慑犯罪分子,教育人民群众。
省政府办公厅还要求各市(州)政府、各有关部门对辖区内非上市股份公司、产权中介机构、证券经营机构和投资咨询机构及有关中介组织提出规范运作自查活动,教育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发行股票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非法证券经营活动。对已经发生的行为,要立即停止并消除影响,并根据情节轻重,由有关部门依法进行处理。同时,也告诫投资者不要参与非法证券活动,增强社会公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辨别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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