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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南县辉发城镇东胜村张家街四社的张淑芹,孝敬公婆40年,在当地传为佳话。
张淑芹年近花甲,和老伴结婚40多年了。在家中,她担负起了母亲、妻子、儿媳的全部责任。公公赵尚臣今年84岁,婆婆张素艳今年83岁,一日三餐,张淑芹按老人的习惯做饭做菜。婆婆卧床不起已经10年之久,她为其煎汤熬药、端屎端尿、细心照料整整10年,无怨无悔。和老人一起生活了40多年,她从未和老人生过气、红过脸,有时候,婆婆发脾气,她只是一笑而过,从不计较。她把宽敞明亮的屋子让给老人住,买彩电先给老人搬过去。由于她的精心照料,婆婆现在虽不能走动,但也红光焕发、精神饱满,老人常对人讲:“有这个比亲闺女还好的媳妇,真是我这辈子修来的福啊!”
作为妻子,张淑芹对今年 61岁的老伴赵红军照顾得无微不至,在家务上,从来不牵扯丈夫的精力。作为母亲,她经常教育3个子女: “如果有人不孝敬父母,你就不要把他作为朋友,做人首先要孝敬父母,才能成为真正的朋友。”张淑芹40年来对公公婆婆所做的一切,3 个儿女们都看在眼里,记在心上。受父母的影响,他们各自的家庭都十分美满,也经常回来看望父母和爷爷奶奶,并抢着为父母干一些力所能及的农活,争相为父母分忧。
2006 年,在县里开展的“三创十好”评比竞赛活动中,张淑芹获得“孝敬公婆好儿媳”的光荣称号。在今年初辉发城镇开展的“争做孝敬公婆好媳妇”、争种“光荣地”活动中,她获得一等奖,奖励1亩“光荣地”,免费耕种1年。(刘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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