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双辽一“钉子户”被处罚
 

http://www.jl.xinhuanet.com( 2007-09-24 14:05:28 )

来源: 吉林日报

 

    吉林日报讯(董彦明)近日,双辽市地税局在公安部门的配合下,拔掉了一个长期拒绝接受税务管理的“钉子户”,双辽市商城某熟食店补缴了208元的欠税,并缴纳了5000余元罚款,在商城经营者中产生了强烈反响。

    长期以来,该熟食店拒不接受税收管理,不履行纳税义务,在商城经营者中影响极坏。双辽市地税局多次责令该户办理税务登记换证手续,但该户一直置之不理。近日,双辽市地税局管理二科在公安干警的配合下,准备依法对其实施税收强制执行措施。该店业主黄某某及其家人不但抗拒强制执行,还大肆辱骂税务干部,民警上前制止,遭到围攻和殴打。此事引起了双辽市地税局和公安局的高度重视。黄某某及其丈夫被双辽市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双辽市地税局依法对该店欠税208元的行为处以1040元罚款,对其未按规定换税务登记证的行为,处以4000元罚款。

责编: 岳宇
点击此处查看旧版新闻>>

打印本稿

发表评论

推荐给朋友:


新华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或"稿件来源:新华网吉林频道"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新华社和新华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或"稿件来源:新华网吉林频道",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或"稿件来源:新华网吉林频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华网"或"稿件来源:新华网吉林频道",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新华网联系。

 

新闻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