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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日报讯(宫兆洲 张增全 全英姬)近日,长白县法院长白镇人民法庭成功调解处理了5起征用农村承包土地,因发放补偿费导致财产权属纠纷案件,收到较好效果。
长白镇人民法庭审理此类案件在查明事实后,不急于下判决,而是以维护社会和谐为目的,辨法析理,首选调解方式调处纠纷,同时,对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及时组织合议庭成员讨论,采纳有利案件处理的意见,避免因对法律、法规相关条款理解不同影响案件审理。如审理原告廉某诉张某、王某及某村民委员会补偿纠纷一案,张某在丈夫于1985年病亡后改嫁外村,但其在第一轮土地承包中所有土地仍由她代耕,后来,在未经原告廉某允许的情况下,其擅自转让给王某耕种,该土地被征用后,村委会将补偿费发给了王某,廉某在讨要无果的情况下,依法诉至法院请求返还补偿款。审理期间,双方当事人抵触情绪较大,三位被告对原告很不理解,并向法官表示不同意对案件进行调解,但法官没有因此放弃,释明法律政策,依法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协议,原告得到了应得的土地补偿款,村委会也将另一块土地的补偿款退给王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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