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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日报讯(记者王新丽)天气转暖,但供暖期尚未结束,一些小区锅炉却停止供热,导致居民屋内阴冷,居民利益受损。近日,家住湖西路附近的李先生就反映了这一问题。
10日,记者来到李先生居住的小区。据这里的居民介绍,负责他们楼供热的小区锅炉房这几天根本就不烧了,虽然外面气温达十几摄氏度,可是屋内很冷。一些居民还反映,他们小区从去年供热期开始到现在,居民家里的温度就经常不达标,期间还中止供热好几次。他们也向小区物业公司反映过,每次的答复不是锅炉坏了就是管道坏了,要么就是水泵坏了。这几天,不知什么原因,整栋楼的暖气又停了。以前中断供热时供热单位还有个通知,这次却连通知都没有。居民王老汉说,气温回升,但由于停热,家里的温度却下降了,在家他都得穿棉大衣,晚上睡觉即使盖两床被也被冻醒。停热后,屋里也就10摄氏度左右,他年纪比较大,白天可以到外面晒太阳,晚上可就遭罪了。
记者来到该小区一栋楼二单元二楼的一户人家,暖气片摸着只是不冰手。这家的主人说,前两天的暖气片比现在还凉,在屋里根本不能脱大衣。这个单元的其他居民说,他们家里的暖气也不热乎。
随着天气的转暖,还有一些小区提前停止供热或减少供热次数。位于正阳小区的张女士说,这几天,虽然外面暖和,可是她家屋内却很冷,究其原因,是由于自家暖气根本不热。住在卫星路附近的张先生也向本报热线反映了同样的问题。
记者从长春市供热管理办公室了解到,《长春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本市供热期限为10月25日至次年4月10日。热生产企业、热经营企业不得推迟供热或者提前停止供热。热用户室内主要房间(卧室、起居室)供热温度昼夜平均不得低于18摄氏度。市供热管理办公室的工作人员介绍,如果居民遇到此现象,可向市供热管理办公室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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