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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与责任
 

http://www.jl.xinhuanet.com( 2008-03-14 14:42:21 )

来源: 吉林日报

 

    中消协将今年的主题确定为“消费与责任”,鲜明地提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社会各方面应一起努力,做好消费维权工作,改善消费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消费与责任”的核心是依法维权,法治得不到贯彻,责任便无从谈起。据国家有关部门调查结果显示:在全国6250万户的两亿城市居民消费者中,有50.1%的人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略有了解,13.7%的人对此法全然不知;在权益受到侵害的消费者中,主动寻求解决的仅为22.3%,70%的消费者自认倒霉;更多的消费者仅将维权与购物行为相联系,却放弃了许多权益受到侵害而应提出索赔的权利;有60%的消费者对侵权行为麻木不仁。

    面对市场,要实现“消费与责任”,最根本的是消费者受到侵权后不应沉默,更不应麻木,要拿起法律的武器依法维权。首先,要知法懂法,在解决自身受到侵害的问题时才能处于主动。其次,要有主动维权的强烈意识。因损失小、怕麻烦或其它原因放弃权益,是对侵权行为的放纵。其三,消费者要联合起来,对侵权行为群起而攻之,团结才有力量。最后,消费者也应注意提高自身的素质。如果滥用手中的权利,以至于损害了经营者的正当权益,从而影响正常的经济秩序,同样会伤害消费者自己。--摘自《吉林日报》(文:李斐章)


责编: 翟景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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