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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日报3月26日讯(记者何琳娣)26日上午,吉林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在长春举行。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唐宪强主持26日的第一次全体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聂文权、刘润璞、包秦、杨绍明、车秀兰,秘书长赵秉哲及委员共50人出席会议。副省长竺延风、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文显、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金锁,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省人大常委会各办事部门负责人,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各市(州)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及部分人大代表列席会议。有公民旁听了会议。
26日的全体会议听取了省建设厅厅长柳青作的关于《吉林省城市公共客运和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草案)》的说明,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谭志安作的关于《吉林省城市公共客运和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草案)》审议意见的报告,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李福春作的省政府关于节能减排工作情况的报告,省人大人事代表选举委员会主任委员吴文昌作的关于对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任免职人员的审议报告。会议还听取了拟任职人员的供职发言。
本次常委会的议程还包括:审议《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安全生产条例》、《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审议省政府关于2006年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纠正和整改情况的报告(书面)、关于《对关于全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展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关于《对〈关于全省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的交办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吉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草案)。人事任免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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