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进一步加强软环境建设 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http://www.jl.xinhuanet.com( 2008-04-17 10:26:18 )

来源: 吉林日报

 

吉林省委省政府召开电视电话会议

    本报4月16日讯(记者粘青)为整治和建设全省经济发展软环境,推动吉林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16日上午,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整治和建设经济发展软环境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省委书记王珉出席会议并讲话,省长韩长赋主持会议,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申学,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李法泉,省委常委、副省长房俐,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聂文权,省政协副主席常显玉,省长助理王化文,省政府秘书长王云岫出席会议。会议总结交流了经验,安排部署了全省整治和建设经济发展软环境工作任务。

    王珉指出,近几年,全省各级机关深化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解决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使吉林省政务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然而,吉林省的软环境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目前,吉林省正处在发展振兴的关键阶段,主要任务是“强基础”,根本方法是通过投资拉动促进结构调整,主要措施就是要“主攻央企、引进外企、加强民企”。要在新一轮竞争中把握机遇抢占先机,就更要下大力气,用真功夫抓软环境建设。各地各部门都要从服务大局出发,转变职能,改进作风,努力营造亲商、安商、扶商、富商的社会氛围,下决心把吉林省的软环境整治好,建设好。

    王珉指出,今后一个时期经济发展软环境整治和建设,要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要进一步推进思想解放。要把执行文件的规范性要求与坚持从吉林实际出发的灵活性结合起来,创造性地做好工作。对基层和企业的合理要求,要不说少说“不能办”,多想多教“怎么办”。二要进一步做好“放权”工作。要严格执行相关工作方案,对已经取消的和放下去的审批项目,绝对不能搞变相审批和权力上收。省软环境办要加强跟踪监督,确保顺利实施,落实到位。三要坚决杜绝各种“中梗阻”现象。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正确认识自身发展与服务全省的关系,自觉落实各项政策,确保“十不准”等软环境建设政策落到实处。四要积极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要牢固树立亲商富商意识,强化行政效率意识,进一步减少审批环节,建立大企业和重点投资项目绿色通道,搞好处(科)长评议活动,继续做好深入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工作。

    王珉强调,要切实加强对软环境整治和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软环境建设是一项长期任务,全省各级党委、政府要统筹安排、周密部署,切实把软环境建设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落到实处。要认真受理企业和群众的投诉,做到举报一起、调查一起、处理一起、曝光一起。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恶劣影响的,不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要加大舆论宣传力度,把吉林这些年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宣传出去,打造招商引资的良好形象。

    韩长赋强调,各地、各地区要认真学习、贯彻和落实王珉讲话精神,并提出四点具体要求。一要高度重视,抓紧贯彻。把整治和建设经济发展软环境工作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断强化各项措施,创造良好的经济发展软环境。二要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各地、各部门要把软环境整治和建设作为硬任务,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用硬措施建设软环境,推动软环境整治向软环境建设转变。三要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采取各种有效形式,深入搞好思想动员和宣传发动,努力形成人人关注软环境、人人监督软环境、人人建设软环境的良好局面。四要标本兼治,务求实效。要完善各项制度,努力建立长效机制,认真借鉴外地好的做法和经验,研究新情况,解决新矛盾,取得新成效,促进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和全省更好更快发展。

    会议还交流了软环境整治和建设典型经验。省法院、省检察院负责同志,省整治和建设经济发展软环境领导小组成员,省直、驻省中直部门主要负责人、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各民主党派负责人等在省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市(州)、县(市、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法院、检察院负责同志,长白山管委会负责同志,当地整治和建设经济发展软环境领导小组成员,驻地中直、省直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负责同志、纪检组长(纪委书记)、民主党派负责同志等在各地分会场参加会议。


责编: 李凤双 高 降
点击此处查看旧版新闻>>

打印本稿

发表评论

推荐给朋友:


新华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或"稿件来源:新华网吉林频道"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新华社和新华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或"稿件来源:新华网吉林频道",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或"稿件来源:新华网吉林频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华网"或"稿件来源:新华网吉林频道",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新华网联系。

 

新闻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