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长春:"油补"总额近1.7亿元,单车全年可得10890元
 

http://www.jl.xinhuanet.com( 2008-07-01 11:04:50 )

来源: 新华网吉林频道

 

    新华网吉林频道7月1日电(记者姚湜)记者从长春市城市出租车管理办公室了解到,该市2008年度石油价格补贴将于近日起开始发放,油补总额约1.7亿元,每台正常营运车辆全年可获油补10890元,为历年最多。

    根据《吉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08年度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的通知》,此次长春市油补标准为:2008年1月至6月每月每台车495元;2008年7月至12月,在原标准基础上每月每台车增加825元,为1320元。石油补贴以车辆实际营运天数为准,正常营运车辆全年补贴款为10890元。

    长春市城市出租车管理办公室主任张立光表示,此次石油补贴标准是按照出租车平均营运里程和实际油耗确定的,为长春市2006年实施石油价格补贴以来数额最大的一次。石油补贴以每月30天计算,2008年1-6月份的补贴一次性发放,7月-12月按月发放。长春市今年上半年的石油补贴将于7月10日起开始发放。(完)

责编: 李凤双 岳宇
点击此处查看旧版新闻>>

打印本稿

发表评论

推荐给朋友:


新华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或"稿件来源:新华网吉林频道"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新华社和新华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或"稿件来源:新华网吉林频道",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或"稿件来源:新华网吉林频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华网"或"稿件来源:新华网吉林频道",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新华网联系。

 

新闻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