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外观方面 检查应在光线较好的地方进行,看是否有露天放置、日晒雨淋的痕迹,看零件是否被偷梁换柱,是否为改造翻新的旧车。
1.车漆。车身表面是否有划痕、凹陷。如发现某一部分漆色或厚薄与周围不相吻合,或显现出细微的圈状刮痕,多是受过损伤后重新喷涂美容所致。
2.缝隙。检查前盖、车门及周围框的间隙是否均匀,有无过大过小处,前车盖两边缝隙是否对称。
3.车门。开车门时检查钥匙和琐的配合情况,有中控装置的检查是否到位和灵活。反复推拉车门和翻盖后备箱有无生涩之感,观察关闭后的车门是否关闭完全。
4.车辆配件。认真检查车辆配件,诸如电瓶、雨刷、轮胎、机油等耗材,看看是否老化。
5.底盘、轮拱、避震器、悬挂。查看底盘、轮拱、避震器、悬挂等工作情况,可用手大力按动车头和车尾,松开后,看其弹动次数,在2~3次之间为好。
6.发动机室、车底边缘。查看发动机室、车底边缘是否有贴补痕迹,以防买到事故翻修车。检查底盘时,可把车开上地沟,以便于查看。
7.远观整车外观。在离车稍远的位置观察整车的外观状况,细致地进行浏览。例如车身的左右高度是否对称。
8.玻璃。风挡玻璃是否完好,是否有裂纹。玻璃是不是原配的,玻璃下脚有标记。
9.轮胎。轮胎是否完好无磨损等,轮胎有无亏气和破损现象,轮胎等是否老化。
10.装饰条。装饰条是否有松动或粘贴不牢。
11.接缝。各钣金件接缝间缝隙是否均匀、有无错位现象。
二、乘员空间
1.车门玻璃。车门玻璃应升降自如,上升能到顶,下降能到底,侧滑窗开关应轻松自如,推拉顺当,密封良好。
2.门扣。检查每个门扣是否正常工作。
3.仪表板。仪表板上各种仪表应齐全有效,不反光,不被任何物体遮挡,操作指示图案能准确理解,易于识别。插入钥匙拧开电门,观察各个指示灯是否正常工作,ABS、气囊是否有自检显示,并了解里程表已行驶里程。
4.方向盘。用力晃动方向盘,上下不应有间隙,左右自由行程不应过大,表面手感要好。
5.座椅。座椅表面应清洁完好,无破损、划伤。前排座椅可前后自由移动,并有多个位置可固定。前后移动和靠背倒立是否困难,安全带拉伸是否正常。
6.脚踏。坐好后,手放在方向盘上,左脚踏离合器踏板,应感觉轻松自如,并有一小段自由行程;右脚踩下制动踏板不放,其应保持一定高度,若其缓慢下移,则表示制动系统有泄漏现象;油门踏板不应有犯卡、沉重、不回位的现象。
7.车厢内清洁。观察车厢内清洁程度,尤其是顶棚和车门内饰板。
8.内饰板。车门、车内的软化内饰板应装卡到位,手推下去不应松脱。
三、机械室
1.液体罐及液体。先检查水箱补充液、清洗液、动力转向液、润滑油、制动液面是否正常,不正常应怀疑有泄漏。液罐外表要干净,无水痕、油渍,液面在最高与最低刻度之间可算正常,在3/5、4/5左右,基本可算正常。
2.机油。拉出机油尺看机油颜色,看的时候要把车打着三分钟后熄火,拉出油尺用纸巾擦拭,油黑的淘汰。
3.电瓶。电瓶的固定桩头与电线的连线应可靠、良好,用手扳无松动现象。看接头是否腐蚀,小窗是否绿色。
4.线头连接。要看各个线头连接情况,是否有晃动。
四、试驾
试驾过程中应从起车到加减挡、加速、转弯、脚制动和手制动及全车灯光使用情况等各方面进行查验,了解车辆运行是否顺畅、安静、舒适等。
1.检查离合器的行程高度和力度是否合适。
以慢刹和急刹方式检验刹车工作是否可靠,有无跑偏现象。
检查方向盘助力转动是否均匀有效和准确。
对于手刹,如果没条件可以拉紧后以半离合方式或溜车检查。
2.缓加油门,轻抬离合,车辆起步应平稳。
新车换挡可能不十分平顺,但不应犯卡、挂不上或摘不下,或齿轮有响动。低速时轻踩刹车,以试验刹车力度,刹车的反应。还可试一下空挡滑行情况,例如,以20km/h的车速行驶,平路可滑50~80米。如果一摘挡车就迅速停下来,就表明安装调试与润滑不当,如轴承过紧、刹车刮蹭或润滑油凝固等。
五、签订购车合同
1.注意易被经销商“忽略”的细节。比如交车时间、保养、维修等售后服务;交车时间违约后,双方责任是否对等;免费保养以时间计,还是以里程计……签约时应特别注意以上体现经销商合同责任的细节。
2.搭售保险不合法。除国家规定的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等强制性保险外,购车者有权选择购买何种保险,及选择保险公司的权利。
3.购车合同条款要齐全。
①应当明确约定汽车的品牌、发动机号码、车架号码等汽车本身应有的要素;
②价款,应列明车辆交易的总价款(光车价或是包牌价),付款方式和期限;
③车辆的交付方式和期限;
④质量纠纷和异议的处理;
⑤售后服务条款,应重点列明经销商应承担何种义务(详细内容可参照《产品质量法》和《民法通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条款);
⑥关于违约责任。对一方违反合同的约定或不能全面、适当地履行合同义务时该承担何种责任,也需要详细约定;
⑦应特别注意有关经销商合同责任的细节,这些部分往往被经销商恶意“忽略”掉,购车者应注意保护自己的权利,使双方权利义务对等。(记者张春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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