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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对俄市场的开发,我省民营企业对俄贸易增长迅速。日前,记者从长春海关获悉,今年前11个月,全省对俄贸易进出口总值达9618万美元,其中6831万美元是民营企业所为,民企进出口额占对俄贸易总额的71%。
目前对俄贸易呈现以下几个特点:民营企业取代了国有企业在对俄贸易中的主体地位,成为对俄贸易的“领头羊”。前11个月,我省民营企业对俄贸易同比增长2.4倍,占对俄贸易总额的71%。边境小额贸易进出口5668万美元,增长2倍,成为对俄贸易的主要成分;一般贸易进出口1585万美元,下降10.8%;加工贸易2363万美元,增长1.1倍。对俄出口商品主要以服装、鞋类和机电产品为主。前11个月,全省对俄出口服装3353万美元,占全省对俄贸易出口的49.4%。另外,出口鞋类产品1449万美元,机电产品841万美元。(伞雨李慧秋记者吴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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