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制度建设,强化依法监管 中国保监会推进行政许可制度

来源:circ

  

    为配合7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国保监会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相关的配套制度,《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规程》等配套规章已于近日发布生效。保监会有关负责人指出,保监会高度重视并认真学习《行政许可法》,坚持依法行政,强化依法监管,完善制度建设,提高工作效率。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强化依法监管,将促使保险监管理念和监管方式向着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方向转变,有利于提高监管效率,更好地维护保险市场秩序,为保险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有利于更好地调动保险市场主体的主观能动性,发挥社会中介机构和行业组织的作用,这些都将对促进保险业健康持续快速发展起到积极作用。两个规章的颁布,将进一步推动透明、公平、公正、便民与高效的变革,标志着保监会行政许可制度建设取得了新的阶段性成果。 这位负责人指出,保险业是直接关系社会公共利益的特殊行业,对保险业的市场准入及其重要经营活动等实施行政许可,是保险监管的重要管理方式之一,目的是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被保险人利益,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但是,保监会在过去的行政审批工作中,存在审批事项过多、审批条件和程序不明、实施中随意性较大等问题。为确保行政许可法在整个保险监管系统中统一、长久和有效实施,必须建立一套可操作的行之有效的制度。为此,保监会在今年上半年集中力量进行制度建设,制定了保监会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和实施规程。 这位负责人指出,《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结合保险监管工作的实际,着眼于可操作性,进一步细化了行政许可法的原则要求。对保险行政许可实施中监管机构的职责、受理和审查程序、许可决定和许可证件的送达、许可事项的变更、撤消等,以及保险监管机构对实施监管的检查,都作出了明确规定。根据这个规定,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设置了受理许可的办公场所,落实了专门工作人员,并建立了涵盖从收到申请材料、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各工作环节的内部流程,为保险监管系统全面实施行政许可法奠定了良好基础。 这位负责人指出,过去保险行政许可的有关规定分散在法律、法规以及保监会制定的各项规章和文件中,有些规定不符合行政许可法的要求。保监会根据行政许可法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编制并公布了《行政许可实施规程》。实施规程对目前保监会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集中、分类,以列表的方式,对每个具体事项的名称、法律依据、受理机关、申请人、申报材料、审查原则及标准、审查期限和注意事项逐项加以列明,并统一明确了受理、审查的具体程序。 此外,还编制了相关的申请表及其示范文本,与实施规程一起放置在受理许可申请的办公场所,并放在保监会的网站上,供申请人查询、使用。这项制度建设不仅有效落实了行政许可法有关公开透明、方便申请人的要求,对在保险监管系统内统一实施规则、接受社会监督也将发挥积极作用。 据了解,为强化依法监管,保监会今年加快了立法建设步伐。除上述两个规章外,上半年还发布了《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暂行规定》、《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人身保险产品审批和备案办法》、《保监会派出机构监管职责规定》等规章,今年内还将完成一系列保险监管规章的制订和修订工作。

责编:乔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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