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外交部提醒:公民在伊朗勿随意拍照
 

http://www.jl.xinhuanet.com( 2007-08-07 14:25:04 )

来源: 京华时报

 

    外交部昨(6号)天发布提醒,鉴于近日一些在伊朗的中国公民随意拍照引发了法庭诉讼,外交部提醒赴伊中国公民严格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和宗教风俗,勿在街道等处随意拍摄。有消息说,近来,一些在伊朗的中国公民因不了解伊朗国情,误对当地政治、经济及军事敏感地区拍照,被伊警方以涉嫌从事间谍活动扣留,并被送交法庭审讯。(记者柳志卿)

责编: 岳宇
点击此处查看旧版新闻>>

打印本稿

发表评论

推荐给朋友:


新华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或"稿件来源:新华网吉林频道"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新华社和新华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或"稿件来源:新华网吉林频道",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或"稿件来源:新华网吉林频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华网"或"稿件来源:新华网吉林频道",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新华网联系。

 

新闻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