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吉林频道3月5日电(马扬、董钰淇)吉林省长春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又添新内容,自2008年起,长春市居民医保将增加恶性肿瘤放化疗、尿毒症透析治疗和异体器官移植后抗排异治疗等3大门诊大病医药费报销项目。 根据计划,今年长春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也将提高10%,达到50%左右。为方便居民住院就医,长春市还将推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康复住院制度,居民住院康复医疗保险的补偿比例将达到65%。 据了解,2007年,长春市在落实民生行动计划工作实现了"三个百万",其中包括"百万居民进医保",到2007年底,全市居民参保总数达到122.4万人,一年增长了10倍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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