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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日报讯(晓 艳)“麻烦你帮我打听下,我买的理财产品会不会亏损啊?我听说,最近几家银行的理财产品都亏了。”家住长春净月的黄女士日前焦急地向笔者咨询,她去年购买的某银行第六期信托理财产品,本金还保不保得住?
从此前的银行QDII产品净值跌破面值,到近期多只银行理财产品收益“归零”或负收益,大众舆论对此争议声音不断,一些发展势头强劲的银行理财,似乎突然遭遇“信任危机”。笔者采访发现,不少人购买理财产品时都抱着“存钱”的心态,等到理财产品收益低于预期的时候,才恍然大悟。“零收益”理财产品给我们带来的启示是什么?
银行不会卖明知不好的产品,砸自己的“金”字招牌。现在普遍流行的银行理财产品,相当于把投资者置于一个信息完全不对称的环境中,问投资者:你认为某若干只股票在未来几个月中会涨吗?如果是,那你可以购买这个产品。但是,为什么是这几只股票呢?为什么要我相信这几只股票会涨呢?银行没有用客观的数据资料告诉投资者,需要投资者自己判断,并承担判断结果带来的风险。作为弱势群体的投资者,大多数都看不懂复杂的收益计算公式,只能根据理财师的推荐购买。在长春市,许多金融单位也纷纷推出各种财富管理中心、贵宾理财中心等,通过理财师的专业服务为顾客提供投资理财等方面的咨询服务。但大多数的省内银行理财师虽然多拿到了资格认证,但还很难称得上是理财专家,而多是产品研发者与客户之间的一道桥梁;他们所能提供的服务相对真正意义上的“理财”,还相差甚远。另外,现在的理财师,大多数给出的不是理财建议,而是产品购买建议。
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不足。在购买之初银行没能揭示何种情况下产品最终收益可能为零,导致部分投资者对投资风险一无所知,是引发双方争议的关键。这也无疑给刚刚起步的银行系理财市场带来了相当的负面冲击,即投资者对银行的信任打上了问号。据笔者就省内理财市场的了解,目前银行对此类产品的介绍仍有些“避重就轻”。以某银行推出的股指套利型产品为例,该行一网点相关工作人员在面对咨询时,仍着重强调产品的本金相对安全以及预期“×%”的收益率,对于产品潜在的风险构成、可能引发低收益的因素则提示不足。只是片面强调“目前CPI指数这么高,存银行肯定不如买这些产品划算,而且它的风险肯定比直接投资股市小得多”。其实,商业银行屡遭“零收益”,反映了银行在信息披露、风险提示以及与客户沟通方面存在的不足。作为产品的卖方,金融机构必须对所销售的产品进行准确、及时的信息披露,并很好地履行尽职责任。金融机构被要求给予尽可能大的透明度,并能够提供简单的宣传手册,用以说明所销售金融产品的收益和风险。同时,金融机构向零售客户销售产品时还必须遵守“匹配客户”的原则,也就是说卖方在销售过程中,有义务确保所售产品适合投资者的真实需求。
在与投资者交流时笔者发现,盲目从众还是投资者的通病。虽然产品说明书中的计算公式有些晦涩难懂,但宁愿花几万甚至几十万博取高收益,轻信理财经理打的“包票”,轻易地被火爆的销售场面怂恿。所以,在理财观念不够成熟、盲目追求理财收益的情况下,加强投资者教育刻不容缓。2008年年初,银监会曾就理财产品的投资风险进行过专门提示,告诫公众理财应避免走入误区。银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特别指出,随着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能力的增强,新的理财产品不断出现,广大投资者投资理财时一定要树立正确的观念,避免走入误区,至少要注意五个方面,即:银行理财≠储蓄存款,预期收益≠实际收益,口头宣传≠合同约定,别人说好≠适合自己,投资理财≠投机发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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