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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日报讯(记者王子阳)日前,多家媒体报道称北京、上海等地第二套房贷政策出现松动,记者由此采访了长春多家商业银行房贷主管处得到证实,我省第二套住房贷款仍严格按央行及银监会政策执行,并无松动。
去年12月,央行和银监会联合公布了《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补充通知》。针对此前热议的“第二套住房”认定、政策导向的不同理解等问题,在此通知中定出“三大基调”予以明确,即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人均首套自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购房仍为第一套;公积金贷款列入认定是否为第二套住房的参考项。同时,已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借款人,其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央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1.1倍。
中国建设银行吉林省分行有关负责人表示,建行一直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其中对第二套房贷的政策严格执行有关监管要求,目前在执行中这些政策和规定没有任何变动。吉林省分行至今为止也没有收到建设总行关于第二套房贷的任何调整细则。
记者随后就此事咨询了省内工行、光大、浦发等几家商业银行,各家均表示目前仍按照监管部门制定的政策执行,并未出现“政策松动”情况。既然第二套住房贷款政策没有松动的可能,广大市民就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提前做好规划,尽量规避高利率或化解高利率带来的压力。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春分行理财经理刘禹说,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次申请房贷,可以被政策“豁免”,按首套住房贷款政策执行。有关统计资料显示,2007年年末,长春市区人均住宅建筑面积为26.88平方米。刘禹表示,目前他们正按此标准执行,即今年内申请房贷的家庭,只要首套自住房面积低于26.88平方米标准,再次贷款就比照首套自住房贷款政策执行,不会被要求提高首付比例和利率。
长春交行个人金融业务部总经理靳继同说,无论首套住房贷款是否结清,只要在个人征信系统中能查到办理房贷的“痕迹”,人均住房面积又不低于本地平均水平,市民在向银行申请房贷时都会按照第二套住房基准利率上浮10%来计息。这也就意味着,对于想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市民来说,结清第一套住房贷款没有太大意义。他认为,根据理财规划的要求,家庭资产中应保持一定比例的负债,只要比例不高于50%的警戒线就可以。想要结清再贷的市民,完全可以通过一些理财途径,使手中资金获得高于贷款利率的收益。
工行吉林省分行营业部桂林理财中心理财经理张炜认为,如果自身条件无法规避第二套住房贷款政策的高利率,贷款者应尽量通过理财账户来抵消部分利息支出。目前,部分商业银行已推出或即将推出房贷理财账户服务,这种服务将活期存款账户与贷款账户相关联,账户闲钱既可以随时提取,又可以放在账户上,将存款利息抵贷款利息。同时,很多股份制商业银行还推出了房贷理财产品,如农业银行的“房贷还款假日计划”,光大、建行等银行推出的“固定+浮动”类房贷等,通过房贷融资的杠杆放大效应,为客户获得理财收益,并可以通过收益来减少按揭贷款利息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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