扰民害人 人民唾弃
 

    问题就卡在“金马证”上。所谓的“金马证”原意是只限金门马祖的居民可以使用小三通,直接搭乘渡轮进出大陆,但是想要走这条路必须先办一个证。为了照顾在福建的台商,当时的“陆委会”法外开恩,准予福建台商申请“金马证”,但是有条件,申请人必须是台湾在福建设厂的员工或员工眷属,该公司又必须在“经济部”登记核准,与外国或大陆合资的公司不合格,于是符合这种资格的人不多。如此这般走小三通的乘客应当多半是金马居民,其实不然。每年近七八十万人次走小三通的旅客,多半是台湾本岛居民。所谓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只要肯花钱,一定可以通过某些管道办到一张为期一年的“金马证”,有人称他们是“假台商”,其实这种说法也不对,他们有许多是福建以外的台商。办一纸“金马证”的价钱不一,从1万元新台币到八九千元新台币,而且要看上面抓得紧不紧。通常风声不对的时候,办证的管道就会趁机加码。就以1年有10万人(应当有二三十万)通过这个管道办到“金马证”来计算,这笔买卖1年至少有10亿元新台币,可谓利润惊人,因为依正规手续合法办证的费用不过数百元。5年多来是谁赚到这些利润,说法不一,民意代表,大小官吏都有份,反正总是脱不了官商勾结的老把戏。

    走小三通要用“金马证”是一则恶法,除了恶意扰民之外,还制造了漏洞和机会,令不法之徒从中牟取暴利。

    大家为了往返大陆方便,走小三通省时省钱,一年要跑上两三趟的话,这1万多元新台币早省下来而且还有得赚,所以一般都闷声不响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算了。直到6月19日扩大小三通正式启动,“金马证”废除,在金门码头就听见有“假台商”骂街,因为他刚刚花了1万多元新台币买证。

    有关“金马证”的规定还不时更改,而且政令变动也不广为宣布,时常令小三通的过客陷入困境。最初的规定是“金马证”过期,回程时仍旧可以在金马登陆,但要罚200元新台币。在某年某月突然改了章程,持过期的“金马证”台湾人不准在金门马祖上岸。一个措手不及,台商们“等是有家归不得”,只有乖乖另买机票由香港回台湾,有这个经验的人免不了觉得十分惨然,就是因为跑大陆就得乖乖挨整?

    不久新规定又出来了,凡是在3个月内没有在大陆居留1个月以上的,不具备申请“金马证”的资格。有位老阿伯经常去福建探亲,走小三通对他很方便,希望申请到“金马证”,但是因为健康关系和必要的医药照顾,他不能在大陆久居。有一回他为了办这个证,预备在厦门住1个月,但老阿伯的健康情况不稳定,又匆匆回去,给整得够呛。

    但这一切都有必要吗?恶人立恶法,倾全力为升斗小民制造不便,他们信奉的教条是:整人为快乐之本。而且费尽心机炮制了这一套整人术,其结果是费钱费事。这些德政,都是蔡英文当“陆委会主委”时期颁布执行的,无怪乎蔡主席时时自认对两岸事务很有经验。人人夸赞她脑筋好,确实不假,否则也想不出这许多精致的整人办法来,但是她当“主委”的时候,小老百姓受的罪太痛苦了。

    扩大小三通,只要持有效台湾旅行证件的,都可以从金马往返大陆。这个政策已经受到广大民众的欢迎,自6月19日以来,每一班去金门的飞机都客满,只能订到一个星期以后的机位,他们多数都是走金门转赴厦门的台商或游客。最保守的估计,走这条线的每个月将增加好几万人。

    自以为政治正确,处处意识形态优先,制订恶性整人的政策,扰民害人,这样做最后一定会被民众所唾弃。今后的台湾执政者,应当以此为戒。(王正方 电影导演、资深政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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