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本经济长期萧条的根本原因 新华网吉林频道 ( 2003-11-05 )
自泡沫破灭以来,日本经济已经陷入萧条状态10年有余。日本经济何缘无法摆脱长期萧条的局面,是近年来的一个热点论题。专家学者分别从不同的角度和领域展开研究,提出了许多有重要意义的新思路和新观点。例如,莽景石教授提出,“政府的比较优势变化”——“政府为特殊利益集团俘虏”是造成日本经济长期萧条的根本
原因(莽景石,2002)。笔者认为,这种观点值得进一步推敲。
一、 日本泡沫经济是政府与特定利益集团共谋的结果吗?
如果认为“政府为特殊利益集团俘虏”是造成日本经济长期萧条的根本原因,那么就必须接受如下论断,即日本泡沫经济是政府与特定利益集团共谋的结果。因为人所共知,严重的泡沫经济及其崩溃是造成日本经济长期萧条的最重要直接原因。泡沫经济的破灭对日本经济的沉重打击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巨额的资产缩水使企业、机构、个人遭受严重损失,目前日本平均股价和地价仅约为1989年末的1/4,与价格高峰期相比房地产缩水900万亿日元,股票缩水300万亿日元以上。这不仅极大地降低了日本一般居民的消费意愿和购买能力,而且许多以土地等不动产为担保的银行贷款随着企业的破产而成为不良债权。(2)企业普遍存在严重的“设备过剩”、“债务过剩”、“雇佣过剩”现象。当前日本拥有1400万辆的汽车生产能力,而近些年的实际汽车产量仅为1000万辆左右。据统计,1997年企业过剩雇佣人员约为352万,设备过剩率高达32.8%。“三重过剩”的长期存在,严重地影响了日本企业的经营状况,并且直接制约着投资增长。
莽景石教授认为,20世纪80年代后半期的日本泡沫经济,是政府为了生产者的利益拒绝基本政策方向调整的结果。而笔者则以为,这种政策取向并不必然导致泡沫经济的发生。泡沫经济现象归根结底是一种货币金融现象,从货币金融运行的角度分析,促成日本泡沫经济的主要因素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
期实施过度扩张性的货币政策是泡沫经济形成的最主要原因。日本中央银行缺乏应有的独立性,造成其无法根据自己的正确判断而只能屈从于政府的压力实施过度扩张性货币政策。以大藏省为代表的日本政府一再要求日本银行实行过度扩张性的货币政策,也不是因为大藏省与“生产者”达成了共谋,而是担心日元升值以及由此引发经济萧条。另外美国政府对日本政府的施压——不断要求日本降低银行利率、维护汇率稳定,也是造成日本政府要求日本银行实行过度扩张性货币政策的一个重要原因。
第二,
金融结构的重大变化和金融自由化的发展,也是造成日本泡沫经济严重化的一个重要原因。20世纪70年代中期以后,日本大企业大量减少了资金需求,并且随着金融自由化的发展,这些企业可以非常方便地在海内外资本市场融资。在失去了原来的主要贷款对象后,日本金融机构在寻找可靠的贷款对象方面
致使大量资金流入房地产市场、股票市场。
二、 不良债权长期不能彻底解决是大藏省被金融业俘虏的结果吗?
泡沫经济破灭以后,不良债权问题一直是影响日本金融体系稳定和日本经济发展的一个至关重要的因素。据日本银行统计,2000年日本金融机构的不良债权额为43.4万亿日元,其中银行不良债权为32.5万亿日元。而据民间评估机构估计,金融机构潜在的不良债权还有100万亿。巨额不良债权的存在,严重影响了货币政策对经济增长的推动作用。一方面,银行为降低经营风险,出现了严重的“惜贷”现象,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融资极为困难。这就造成了日本银行基础货币投放量的增大,无法通过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放款规模扩大而增加货币存量。另一方面,一些银行因为不良债权规模过大而倒闭,严重地动摇了人们对金融机构的信心,而这又进一步降低了银行体系的货币创造能力。
有效地解决不良债权问题是维护日本金融体系稳定、摆脱经济困境的一个重要条件。然而,日本各届政府出台的解决不良债权方案都没有能够彻底解决该问题。莽景石教授认为,日本财务省(原为大藏省)与金融业的关系,是“使得不良债权规模不断增大”和进一步加深经济萧条的原因。具体说来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通过财政投融资向股市注资和超低利率政策使金融机构获得补贴;二是向公众隐瞒不良债权的真实信息,拖延不良债权的解决,财务省的官员则获得包括退休后到金融机构任职在内的各种好处;三是政府向金融机构注资掠夺纳税人的利益。笔者认为,上述观点既有一定的合理之处,也存在很多问题:
第一,
在1995年8月以前,日本政府的确没有充分认识到不良债权问题的严重性,没有出台强有力的政策措施,因而存在明显的政策失误。当时日本政府处理不良债权的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不断加大扩张性宏观经济政策的实施力度,期望通过宏观经济景气恢复及其地价回升减少不良债权规模。(2)通过管制放松等措施扶植金融业。90年代初,日本政府放宽了对金融机构发行“次级债券”的限制,允许银行在国内扩大次级债券的发行以提高自有资本比率。1992年还解除了对“通过信托方式使债权流动化”的禁令,以促进银行债权的流动。(3)鼓励金融机构出资成立“共同债权回收机构”、“自己竞卖公司”用以处理不良债权。(4)通过政府出资收购房地产等办法减轻银行业的损失。
第二,
在金融机构经营危机频繁发生、金融体系动荡不定的时期,以维护纳税人的利益为由,反对政府向金融机构注入公共资金的主张是极为有害的。在此非常时期,既要高度重视妥善处理已经发生经营危机的金融机构,也要采取多种措施稳固尚未发生经营危机的金融机构的经营基础,防止个别金融机构的经营危机演变为整个金融体系的危机。这是发达国家处理金融危机最基本的成功经验。在20世纪80年代美国处理储贷协会危机的过程中,美国联邦财政用于救援和清理不良资产的资金高达1500亿美元。在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挪威金融危机期间,挪威政府向民间金融机构共注入财政资金约200亿挪威克郎。在20世纪90年代初芬兰和瑞典金融危机期间,芬兰政府与瑞典政府通过各种途径分别向金融机构注入财政资金约335亿芬兰马克和650亿瑞典克郎。1996年初,日本政府为关闭资不抵债的“住专”投入了6850亿日元的公共资金,为此,招致国内舆论的强烈批判,致使动用公共资金处理金融机构经营危机在日本成为禁忌。所以,在1997年金融危机爆发初期,日本政府根本无法采取有力的应对措施。由于1997年金融危机在日本产生了强烈震动,所以1998年以后批评政府向金融机构注入公共资金的呼声已经极为微弱。
第三,
把日本不良债权问题无法得到彻底处理的原因完全归结于大藏省与金融业的不正常关系的观点有失公允,并且仅仅从金融体系的层面上思考和处理不良债权问题并不会取得理想的结果。90年代后半期,实际上日本政府出台了多项处理不良债权措施。例如,对金融监管机构进行了重大改革,组建了作为总理府外局的金融监管机构,具体实施对银行业与证券业的监督和检查;为了维护金融体系稳定和促使金融机构加快处理不良债权,明确规定了有关金融机构的自有资本比率或偿付能力比率标准;先后成立了一系列专门机构,用以处理发生经营危机的金融机构。自1992年以来,日本的银行业已经处理了近80万亿日元的不良债权,其中80%做了最终处理。但由于日本经济没有摆脱严重的萧条局面,破产企业不断增多,不良债权仍在继续增加。据日本兴业银行测算,经济增长每放慢一个百分点,就会新增5.6万亿日元的不良债权。所以,没有经济的复苏和企业经营状况的根本改善,无论政府出台什么样的不良债权处理措施,都不会根本解决不良债权问题。
三、 日本为何难以推进根本的结构性经济改革
80年代,日本经济模式曾被作为赶超经济的成功典范,其产业政策、企业经营体制等一时成为研究的热门课题和仿效对象。泡沫经济破灭后,反思和批判日本传统经济体制的弊病,呼吁进行结构性改革并以此推动日本经济发展的主张很快占据了主流地位。此间,日本政坛先后出现了几届标榜以结构性经济改革为首要任务的内阁。例如,细川护熙联合政府,就曾把经济、财政改革列为三大改革目标之一。桥本内阁所提出的“六大改革”中,多为经济改革或与经济问题密切相关。目前执政的小泉内阁也曾提出,要义无反顾地推行结构改革。然而,无论哪一届政府的改革措施都没有取得令人满意的结果。既然人们已经意识到改革的必要性,那么为何推进根本的结构性经济改革又如此艰难?笔者认为其原因是多方面的:
第一,
改革措施必然涉及到重大的利益调整,从而招致利益受损者或其代表的坚决反对。日本经济学家榊原英资通过对经济二重结构与政治二重结构关系的分析,深入地剖析了该问题。他指出,当前日本政府希望改革,而改革必然会触动一部分人的既得利益。特别是改革涉及到一些有实力的议员代表的利益集团的利益时,在政治双重结构下,他们必将成为改革的阻力,甚至否决改革方案。在改革有关服务业、农林业等产业的过度保护制度与补贴制度方面,榊原的分析是恰如其分的,但却没有完整揭示出结构性改革面临的主要制约因素。
第二,
许多结构性经济改革在短期内具有明显的反增长特征。这最集中地反映在财政改革方面。由于日本政府不断采取扩张性的财政政策,致使财政赤字规模和财政风险日趋扩大。截止2001年底,日本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长期债务总额已经超过了650万亿日元,约为当年GDP的1.4倍。财政风险的不断加大,迫使日本政府即使在经济萧条时期也不得不把防止财政破产列入议事日程。尽管最近日本财务省和一些研究机构在反思近10年的财政政策时认为,扩张性的财政政策效率很低、浪费很大,并造成经济增长过分依赖财政扩张,影响了财政政策的可持续性。然而,在经济低迷的情况下,实行紧缩性的财政政策必然要加深经济的萧条程度。在处理不良债权问题上也是如此,如果采取加快破产清算、抵押资产拍卖和主动放弃债权的方式加快处理进程,估计破产企业将增加2万家、失业人口将增加100万。结果必然会进一步加重不良债权的严重程度。基于此,在最近金融危机危险不断加剧的形势下,一直发誓要把改革推行到底的小泉内阁也不得不改变原定的“硬着陆”改革方式,声称“要不惜一切代价避免金融危机的爆发”。这表明,如果在经济稳定与经济改革之间取舍,各届政府都不会冒牺牲经济稳定的风险推进经济改革。
第三,
结构性经济改革已经进入到了最难以突破的阶段,甚至涉及诸多民间企业的经营方式,政府的改革措施很难在这方面产生立竿见影的效果。尽管日本的各项改革措施都面临着重重困难,但我们不能认为日本政府没有推进改革。近10多年来,日本已经在多方面展开了经济改革,其中改革措施最集中的领域就是金融业,中央银行制度、金融监管制度等都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但日本企业和一般居民对改革的实际进展仍很不满意。之所以存在这种现象,主要有三方面的原因:一是对有关诸如农业等落后产业的保护制度进行改革极为困难,迄今为止政府确实尚未出台有力的改革措施。二是政府所推行的改革只是而且仅能对正式的法律条文进行修改,而对人们的行为模式具有重要影响的思维方式却存在很大的惯性,政府无力对其进行根本性的调整。所以,法案的修改并不会立即带来经济体制的迅速转轨。三是终身雇佣制、年功序列制、企业间特殊的交易关系等都是企业长期坚持的经营惯例,它们既不以法律文件为基础,也不靠政府的力量来维系,所以很难通过政府出台的几项新政策而加以根本变革。
四、 小 结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用“政府为特殊利益集团俘虏”来概括日本经济长期萧条的原因,缺乏坚实的现实依据。造成日本经济萧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本文无意对其进行系统总结,而仅仅是试图说明,用现代西方经济学的“俘获论”分析日本经济长期萧条的根源,并没有反映日本的实际情况。除此以外,我们还认为,日本经济的长期萧条是泡沫经济破灭的一个正常结果,如果日本政府此间不持续实施扩张性的宏观经济政策,将发生一场严重的经济衰退而不仅仅是经济徘徊不前。但扩张性宏观经济政策只能减轻衰退的程度,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有关问题。日本经济恢复增长与有效地解决不良债权问题存在着密切的内在联系,甚至可以说二者互为条件。结构性经济改革尽管是日本经济健康发展的一个基本条件,但由于制约因素较多,所以很难在短期内取得重大进展和发挥明显成效。
(来源:吉林大学东北亚研究院 作者:吴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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