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
1907年,同盟会的宋教仁在延边地区活动,后来又有林伯渠、廖仲恺、商震等人相继在吉林、长春等地传播革命思想,发展革命组织。1911年武昌起义后,东北受到当局压制,仍继续拥护清廷,吉林省也不例外。但吉林人民进行了积极的斗争。民国成立后,张作霖作为东北王,控制了吉林,并与日本勾结。日、俄帝国主义乘军阀混战,不断向吉林伸出侵略魔爪,挑拨民族矛盾,一再制造动乱,不仅沙俄煽动乌泰叛乱,日本还策动两次“满蒙独立”,更一手制造了“万宝山事件”。“五·四”之后,马骏等人大力宣传马克思主义,为共产党组织在吉林的建立做了思想准备,党成立后,积极领导了工人、学生和农民开展反帝爱国斗争。
一、政权设置
民国建立后,东北开始实行与内地整齐划一的地方官制。只是张作霖于1922年以“保境安民”为由,宣布“东北自治”。由此,东三省政权设置又带有“自治”的地方特色。这一时期吉林省政权的设置经历两个阶段,一为民国前期,即北洋政府时代及张作霖治下东北自治时期,大约从1912年至1928年12月东北易帜(即改换中华民国旗为青天白日满地红旗,下同)。二为国民政府时期,即东北易帜到1931年“九·一八”事变东北沦陷。
(一)北洋政府及张作霖治下时期。
1.省级机构。1911年10月10日武昌起义成功,全国响应者多达17个省份,惟有直隶和东三省仍然在清廷控制下,甚至于民国改元后,还在沿袭清末的官制。1912年开始,北洋政府对东三省的官制相应地做些调整。是年3月,改东三省总督为东三省都督,吉林巡抚改为都督,仍受东三省都督节制。由于吉、黑两省反对奉天都督对其节制,大造权力平等的舆论,并在临时参议院引起反复的争论,终于在同年7月,才决定奉天都督“毋兼辖吉、黑两省”。1913年,北洋政府痛感地方行政沿袭前清之弊政贻患太多,决定要在全国地方行政上大力改革,从整齐划一组织机构入手。于1月8日颁布《划一现行各省地方行政官厅组织令》。要求已设民政长之省份以民政长为该省之行政长官,未设民政长之省份以都督兼任民政长,为该省行政长官。各省官厅称行政公署,公署内设总务处及内务、财政、教育、实业四个司。
吉林省行政公署总务处设铨叙、文牍、统计、司会四科,其它四司各设相关四科。该《组织令》规定,奉天、吉林二省交涉使改称外交部特派交涉员,隶属外交部,专办对外交涉事宜。同时还规定重要商埠也设交涉员,吉林省的长春、滨江(哈尔滨)、延吉设交涉员。据《组织令》吉林省原提法使司改设司法筹备处,设处长主持处务,直隶于司法总长,负责“筹办该省未设之法院、监狱各事宜”,下设第一、二两科。同年9月,因财政困难又裁撤。根据《组织令》,省会及商埠地均设警察厅,以厅长总其事,下设总务、行政、司法、卫生四科,并就管辖范围划分若干区,各设警察署。1914年8月,《地方警察厅官制》规定,地方警察厅主要职责为管理“警察、卫生、消防事项”。省会警察厅隶属于巡按使,商埠警察厅隶属于道尹,商埠不设警察厅时可设警察局。同时,按财政部规定,省里暂设国税厅筹备处,执掌与监督、执行关于国税的诸般事务。国税厅筹备处设处长、坐办各1人,下设第一、二、三科。1914年5月23日,北洋政府公布《省官制》,规定民政长改称巡按使,省行政公署改称省巡按使公署。巡按使的职责为“管辖全省民政各官及巡防警备等队,并受政府之特别委任监督财政及司法行政及其它特别官署之特别行政”。以前的省行政公署机构即一处四司全部裁撤,改设政务厅,作为行政工作之枢纽。政务厅以厅长主持厅务,下设总务、内务、教育、实业四科,各科置科长来负责。同时颁布《大总统令》,规定省内原设之财政司与国税厅筹备处合并为财政厅。
同年6月公布《财政厅办事条例》,9月又公布《财政厅官制》,规定财政厅直隶于财政部,受财政部统辖,重要事件可径呈大总统。财政厅设厅长1人,其职能为“奉大总统之命,管辖全省财政征收官吏及考核兼管征收之县知事;综理省税出纳;执行各种税法,催提各属款项;筹计中央需要,支配全省经费,办理预算、决算”。财政厅内设总务、征榷、制用三科。1916年7月6日《大总统令》改巡按使为省长,巡按使公署改为省长公署,“所有署内组织及一切职权均应暂仍其旧”。1917年9月6日,公布《教育厅暂行条例》规定教育厅直隶于教育部,教育厅长由大总统任命,同时受省行政长官监督。教育厅的职责“执行全省教育行政事务,监督所属职员及办理教育之各县知事”。教育厅内所设机构不得超过三科,另设省视学四至六人,“掌管视察全省教育事业。”同时公布《实业厅暂行条例》,规定实业厅隶属于农商部,实业厅长由大总统任命,同时受省行政长官之监督。实业厅“执行全省实业行政事务,监督所属职员及办理地方实业之各县知事”。厅内所设不超过4科。上述财政、教育、实业三厅按规定虽为中央各部派驻地方的办事机构,其厅长任免权按官制规定属于大总统。但在军阀蜂起的割据年代,地方实力派掌握军政大权,故而上述厅长之任免权完全操于地方军阀之手。北洋政府颁布明令任免只是对既成事实之事后承认而已。东北情况更为特殊,1922年张作霖宣布东北自治后,包括厅长在内的所有东北军政长官,其任免权完全操于张作霖手中。因此,上述三个厅在吉林省事实上已丧失了中央派出机关的功能,成为省长公署的内部机构组成了。1925年北洋政府令各省政府设秘书处和民政、建设、财政三厅,各厅设厅长1人,各省长官不再称省长,由各厅长联合组织省务会议,推举1人为政府委员会主席,吉林亦如此。1926年,张作霖以镇威上将军名义主持东三省军政事务,宣布东三省与北京政府断绝一切行政关系。不过机构设置仍如旧。关于警务机构,1913年北洋政府公布《划一现行地方警察官厅组织令》,吉林省开始设立省会警察厅和商埠警察厅,然而这时省内尚无独立管理警察行政事务之机关,在1914年5月之前,由省内务司负责管理警察行政事务。1915年8月,内务部呈准《整顿各省警政办法大纲》及《预保各省警务处处长资格及预保办法》等文件后,吉林省于翌年4月始设全省警务处,负责监督全省警政机关,设处长1人。1918年1月公布《各省区警务处组织章程》,规定警务处所设不逾4科,设科长1人,另有视察长、视察员、技正、技士等。
吉林省除上述与各省共同设置机构外,还另设有烟酒专卖局(后改称烟酒事务局)、印花税处等。并因地制宜又专门设立了土地清丈局、清理田赋局,还设有隶属农商部的采金局及森林局等。
2.路(道)县等地方机构。1913年1月8日,北洋政府颁布《划一现行各道地方行政官厅组织令》规定,将各道官名均改为观察使,官厅称观察使公署,署内设内务、财政、教育、实业四科。吉林省奉令将四分巡兵备道改称西南路、西北路、东北路、东南路。1914年5月,北洋政府公布《道官制》,又将观察使改称道尹,官厅亦改称道尹公署。道尹为一道之行政长官,依法律命令执行道内行政事务,并受巡按使之委任监督财政和司法行政及其它特别官署的行政事务。其内部组织同于观察使公署,不过在施政过程中,根据需要其内部组织与官制规定可略有变动。这时吉林省又将西南路改称吉长道道尹公署移驻吉林,下辖11县;西北路改称滨江道,下辖9县;东北路改称依兰道,下辖10县;东南路改称延吉道,道尹公署移驻延吉,下辖8县。
1913年1月8日,北洋政府颁行的《划一现行各县地方行政官厅组织令》规定,直辖地方各府及直隶州厅全改为县,县行政长官称县知事,官厅称县知事公署。自此,北洋政府时期的地方制度一改清代省、道、府(直隶厅州)县(厅州)四级制度为省、道、县三级制度。各县知事公署量事务繁简设二至四科,以第一第二等科命称。1914年5月公布《县官制》,规定“县置知事,隶属道尹,为一县行政长官,依法律命令执行县内行政事务。”1920年,吉林省与全国同步,撤裁道署,实行省县两级制。
民国初年,县级地方行政事务稀简,除钱粮、刑名外,主要是教育与警政。教育方面东北各地普设劝学所,吉林省亦呈。1915年12月公布《劝学所规程》,规定劝学所辅佐县知事办理教育行政事务。1923年3月又公布《县教育局规程》,吉林省改劝学所为教育局;在地方警政方面,1913年《划一地方警察官厅组织令》规定,各县地方办有巡警者设警察事务所,由县知事监督指挥。1914年8月公布《县警察所官制》,规定设所长1人,警佐1至3人,县内繁盛之地可设警察分所,分所长由警佐担任。凡不设巡警的县,其警察事务由保卫团代之。从此,吉林各地的警政逐渐兴办起来。1914年8月公布《县佐官制》。这是沿袭历代县丞旧制而设。《县佐官制》规定,县设县佐,其职责为承县知事之命,掌巡缴弹压及其它勘灾捕蝗催科堤防水利并县知事委托之各项事务。还规定县佐“不得与县知事同城”。吉林省所设县佐各地多寡不一。20年代以后逐渐裁撤。1925年5月公布《县实业局规程》,规定各县实业局隶属省实业厅。县实业局长商承县知事办理全县实业行政事宜,并督促指导属于该县之实业进行事务。但在县政开展中,实业局设置远不如教育局普遍。吉林省永吉县设实业局,而长春、农安、双城、额穆等皆不设。
3.各级司法机构。民国初年是中国传统的行政兼理司法向行政与司法分离的过渡阶段。北洋政府时期司法机关分为审判、检察两大系统。审判机关实行四级三审制。它们沿袭清制分为四级即中央大理院、地方高等审判厅、地方审判厅和初级审判厅。审判程序分为初审、二审和三审。检察机关与审判机构平行,也沿袭清制,分为四级,即中央总检察厅、地方高等检察厅、地方检察厅和初级检察厅。根据1914年6月《高等审判厅办事权限条例》,吉林省设立高等审判厅“管辖全省司法官吏及考核监理诉讼之县知事”,即在执行审判职权外,还担负司法行政事务。高等审判厅以厅长为长官,设推事若干人。厅内据案件性质设置刑事庭及民事庭,其庭数多少依厅内事务繁简而定。厅内为管理日常事务设书记厅,长官称书记长。书记厅下设总务处和民刑事处。总务处设文牍、统计、会计三科。民刑事处设民事、刑事二科。地方审判厅和初级审判厅其内部组织与高等审判厅大同小异,具体区别在于内设科有所不同;省同样设有高等检察厅,各地方设有地方检察厅和初等检察厅,均置检察长、检察官及书记官长、书记官等,与各级审判厅的设置大体类同。
民国初年时值行政与司法分离的转变时期,司法机构属初创阶段,新式司法人材缺乏,故县级地方上设置地方审判、检察厅和初级审判、检察厅的县份极少。有的虽设置了,也因人手不足,加上经费支绌,相继裁撤。1913年,《划一现行各县地方行政官厅组织令》规定:“各县地方之未设有审判厅者,除依现行法则办理外,得酌设帮审员1至3人,管狱员1人”,辅佐县知事行使审判权。同年还规定,未设法院的各县一律在县知事公署附设审检所;除县知事外,酌设帮审员1至3人,书记官1至3人。帮审员的职权为审理县内民事、刑事诉讼的初审案件,办理邻县审检所的上诉案件。而检察事务则由县知事执行。1914年4月,政府政治会议决议,初级审判厅全部裁撤,东北三省在开初所设就不多,吉林绝大多数县份的司法审判,仍由县行政长官行使权力,但在制度上有所变通。同时,颁布的《县知事兼理司法暂行条例》规定,凡未设法院各县之司法事务,委任县知事处理;县知事审理案件要设承审员以助理,承审员审理案件,由承审员与县知事共同负责。1917年5月《县司法公署组织章程》规定,凡未设法院的各县应在县知事公署内附设司法公署,情形特殊的地方可以缓设,仍由县知事兼理司法审判。县司法公署由审判官1至3人组成,另设书记监1人,书记官2至4人。审判官审理案件不受县知事干预。凡是地方的初审案件均由司法公署审理。1923年吉林省设县39个,仅伊通、扶余、双城、宾县、阿城、农安、依兰、宁安、榆树等9个县设司法公署,其余30县仍由县知事兼理司法审判。
(二)国民政府时期
1.东北的特殊机构——超越省区的军政机构。1928年12月29日,东三省保安总司令张学良宣布“东北易帜”,改组保安会为东北政务委员会。12月31日,南京国民政府任命张学良为东北边防军司令长官,张作相、万福麟为东北边防军副司令长官,各自在吉林、齐齐哈尔设置公署独立办公。1929年1月7日,国民政府又任命张学良为东北政务委员会主席,并有14人为委员。东北政务委员会为“指导监督东北各省区最高级地方政府之机关”,委员“以东北各省区资深望重富有政治经验者充之”。此外,当时超省区的行政机构还有东北交通委员会与东北交涉总署,均隶属于东北政务委员会。东北交通委员会受铁道部、交通部委托监督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路电航行政事宜,并受东北政务委员会监督。东北交涉总署也受外交部委托,监督承办东北三省对外交涉事宜,成立不久,旋于1930年4月裁撤。
有关跨省的司法审判,因北伐战争的胜利,国都南迁至南京,大理院已不复存在,故于1928年10月设置最高法院东北分院,其组织规程遵循国民党政府的政治制度,与北洋政府时期审判机关与检察机关平行设置不同。这时,国民政府将各地检察机关并入同级审判机关之中。最高法院东北分院其管辖审级与最高法院完全相同,只是不负解释法令之责。1929年7月,东北分院检察处改称检察署,首席检察官改称检察长。
2.省级机构。东北易帜后,国民政府和东北地方当局立即按国民党的政治制度改组东北各级政权机构。1929年2月1日,吉林省政府正式成立。按《省政府组织法》要求,“省置省政府,依中国国民党党义及中央法令综理全国政务”。省政府由委员9~13人组成委员会行使职权。省政府主席由国民政府在委员中指定。省主席的职权是“执行省政府委员会决议案”,“处理省政府的日常事务”,“召集省政府委员会的例会”。不久,省政府主席又改称省常任主席委员。当时各省内设机构略有不同,吉林省政府除秘书处外,又设民政、财政、教育、建设、农矿等五厅。各厅长由省政府委员兼任。从政府组织法的规定看,省主席与委员地位平等,本职都为政府委员,只是所兼职务不同。各厅内视事务繁简再酌设分科办事。秘书处设秘书长,其职责为“承省政府主席之命,综理秘书处事务”。秘书长承上启下,处于协调的中心位置。1931年3月,再次修订《省政府组织法》,据此,吉林省改农矿厅为实业厅。吉林省的警务机构也在易帜后有所变动。1929年1月改省警务处为公安管理处,10月又复称省警务处。为适应东北地方特殊情况,省警务处仍隶属于省政府而不属民政厅。与此同时,即1929年1月,省会吉林警察厅改称公安局,商埠警察厅也改称商埠公安局。吉林市公安局设有总务、行政、司法、卫生、埠务五科。 东北易帜后,北洋政府时期所设外交部特派交涉员仍继续存在,1930年4月方裁撤。这时,国民政府外交部在吉林又设特派员,“秉承外交部长之命令,办理一切交办事务。”官厅名称为外交部驻吉林省特派员办事处,设于华洋杂处的哈尔滨,又于省城吉林设置吉林办事处。
3.市县级机构。东北易帜正是在新修订的《县组织法》之后,故吉林省的市县级机构则依新法设置。“县设县政府,于省政府指挥监督之下,办理全县行政,监督地方自治事务。”县政府设县长1人,“由省政府任用之,综理县政,监督所属职官”。县根据事务繁简及县的规模大小划为三等,一等县县政府设4科,二等县政府设3科,三等县设2科。在科之外,县政府可设公安、财政、建设、教育等局,需要时还可设卫生局、土地局。县政府各局局长由省政府主管各厅考选后委任。县政府通过县政会议行使权力。县政会议成员为县长、科长和局长,县长为县政会议主席。
1929的1月,国民政府又公布新的法令,裁撤道尹,改为市政筹备处长。吉林省的吉林、长春、滨江(哈尔滨)、延吉等地皆设市政筹备处。该处以处长为长官,负责筹备市政建设之事宜,直到正式设市之时。
4.司法机构。东北易帜后,司法机构依国民政府的制度进行改组,先取消各级检察厅,归并于同级法院之内。省设高等法院,置院长1人,分设民事及刑事二庭,各置庭长1人,推事若干人,负责审判工作。为处理法院日常事务设书记室,置书记官长,内分科综合办事。高等法院附设检察处,以首席检察官为长官,另置检察官、候补检察官若干人。检察处也设书记室,以主任书记为长官,其下也分科办事。当时是县法院极少,司法审判仍由各县县长兼理,故各县仍多设承审员及管狱员协助办理。
5.东省特别区的设立。东省特别区与东省铁路有关,即在吉林省政之外,划出中东路沿线干线(从满洲里到绥芬河)为中东路附属地。中国政府在俄国十月革命后,为管理东省铁路,曾设置东省铁路督办和中东铁路护路军总司令。东省特别区的政务先是由警务工作开始。1920年12月设东省特别区警察总管理处,设处长1人,处长承内务总务长之命,综理中东铁路哈长、哈绥、哈满等各路沿线界内的警察行政事项。处内设第一至第四等四科。特区中的分区设警察署,为执行公务设置保安警察队、保安警察马队、卫生警察队等。1927年10月公布《东省特别区警察管理处官制》规定,警察管理处直隶行政长官,即特别区的警务复归吉林省所辖。警务管理处的主要官员有处长、副处长、秘书、警正、技正、勤务督察长等。因维持治安需要,又编制保安警察队、消防队、卫生队、司法警察队、医院、探访局等。此时,东省特别区的市政工作也相继开展起来。1921年2月,正式设立东省特别区市政管理局,负责管理中东铁路沿线各地的市政。1923年4月,又设市政分局,计有长春、张家湾、满洲里、海拉尔、博克图、扎兰屯、昂昂溪、安达、满沟、绥芬河、穆棱、横道河子、一面坡等13个分局。管理局内设局长、副局长、秘书及第一至第三科等科长。各分局机构仿此设立。以后,由于东省特别区之外交、行政、司法、警察各项事务十分繁杂忙碌,且机关林立,管理权限又不相统属,政出多门,办事诸多不便,为统一事权,特设东省特别区行政长官,仍是军政合一体制,长官由东省护路军总司令兼任。1923年3月1日,东省特别区行政长官公署在哈尔滨正式成立。1924年签订中苏两国有关中东路协定,中国政府批准东省特别区独立于吉林省区划之外,但长官先由吉林省长兼任,另外附设东省铁路军总司令部。长官公署与总司令部均设于哈尔滨。
二、重大政事
(一)辛亥革命后革命党在吉林的活动。
1911年武昌起义爆发,揭开了辛亥革命的序幕。之后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全国就有13个省区宣布独立。东三省的革命党人也在积极策划“独立”。清政府十分恐慌,极力镇压革命,明令“保安”。于是围绕“独立”与“保安”展开了革命与反革命的斗争。吉林革命党人积极响应武昌起义,不仅大力进行宣传鼓动,以求吉林独立,甚至秘密结社,策谋进行革命暴动。10月中旬,倡言“独立”的舆论风靡吉林,在长春,不少青年学生和进步人士纷纷集会,要求吉林独立。吉林巡抚陈昭常奉东三省总督赵尔巽之命,于10月18日下令长春、哈尔滨、延吉和三姓的四道台,要严密防范,除缉拿可疑市民外,更加强了对驻吉林市的新军第23镇的控制。11月15日,陈昭常又步奉天后尘,要成立吉林“国民保安公会”,以继续维护封建统治。而革命党人与学生坚决反对,强烈要求宣布吉林脱离清廷控制,实行独立。双方争辩十分激烈,学生代表坚决表示:“保安会学界绝不赞成,假使刎颈流血之祸,即在眉睫,非学界之所畏也。”【注:《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辛亥革命》(七)第399页。】最后在陈昭常的武力威逼之下(在会场外甚至架设了大炮),吉林保安公会还是成立了,陈昭常出任会长,下设八部,原设各机关依旧,此后,部分府、厅、州、县也成立了保安分会。面对强大的反革命势力,革命党人与青年学生并没有屈服,仍在继续坚持斗争。11月20日,省城吉林各学堂学生一律罢课,以示对成立保安会的抗议。12月,革命党人段右军、朱霁青到长春密商举义旗起事,因泄密而未成。12月19日,驻长春第23镇军官庆恩,准备联络“西北荒”的绿林,以长春府游击马队队长李松山为内应,发动武装起义,也因被告密而失败。1912年1月23日,赵尔巽与张作霖相勾结,设计谋杀了奉天联合急进会会长张榕,之后,又大举屠刀,疯狂镇压革命活动,一时血腥气笼罩了东三省,革命顿时陷于低潮。但很快在东三省又四处燃起“独立”革命之火。吉林省城街巷到处张贴“民党”的传单,号召满汉人民积极参加“推倒政府”、“改革政体”的斗争。1912年2月,在长春南满铁路附属地和公主岭等地也仍有反清活动。在公主岭、开原、东丰等地也相继发生过规模不大的武装起义。辛亥革命后,吉林省的武装反清斗争虽然没有成功,但对全国的反清斗争却是有力地支援与配合。
(二)沙俄阴谋分裂中国,煽动和支持乌泰叛乱。
清末(1911年),沙俄为分裂中国,积极策动呼伦贝尔“独立”,同时又积极煽动东部内蒙古哲里木盟札萨克图旗(即科右前旗)郡王乌泰叛乱。北京政府命奉天都督赵尔巽调动吉、黑、奉三省兵力平息了这场暴乱(参见本章第二节第二目平息乌泰叛乱)) (三)日本妄图染指中国,策动两次“满蒙独立”及“郑家屯事件”。
辛亥革命爆发,清帝宣统宣布逊位,但以肃亲王善耆、恭亲王溥伟为首的皇家宗室却为保持大清政权,积极图谋复辟,开始结成宗社党,他们自知缺乏实力,企图依靠日本东山再起,而日本政府竟也想趁此机会“确立帝国在满洲的地位,以求满洲问题的根本解决”。【注:《日本外交文书选译——关于辛亥革命》,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第109页。】他们的先期目的就是策划满蒙独立,以便实现分裂中国东北,吞并内蒙的野心。在日本这一既定国策的推动下,以浪人头山满为首的“黑龙会”充当了急先锋。早在1911年12月26日,头山满就组织“中国问题同志会”,开始酝酿实现“满蒙独立”。1912年初,善耆等宗社党人潜行于大连、青岛、长春等地积极进行复辟活动。
2月5日,在川岛浪速等人护送下,善耆到旅顺,开始具体策划“满蒙独立运动”。在日本的帮助下,勾结内蒙的喀喇沁王、巴林王,筹集钱款,招兵买马,组织“勤王军”准备起事。同年5月,为向内蒙叛军提供武器,以准备发动武装叛乱,特从大连经“满铁”收集一批武器运往内蒙。6月8日经郑家屯附近时,与奉天巡防营后路统领吴俊升队伍遭遇,经过一番激战,43车军火均被缴获,20余日本人被打死和俘虏,至此叛乱的阴谋暴露,宗社党人被搜捕。第一次“满蒙独立”运动遂以失败而告结束。但是川岛浪速与善耆等人并不就此罢休,又积极策划第二次“满蒙独立”活动。善耆等人先是在大连、安东一带纠集土匪、兵痞继续组织“勤王军”,又于1915年夏,煽动在达布逊湖的内蒙古马队头目巴布扎布举事。1916年7月中旬,乘袁世凯死后北京政府出现混乱局面之机,在海拉尔一带啸聚四千余人,经热河南下窜扰,沿途又招来土匪二千余人,声势颇大。当时洮南镇守使吴俊升奉命阻击,在突泉双方发生激战,吴俊升负伤转地治疗。巴布扎布趁势占领郭家店,准备进犯沈阳。这时驻守公主岭的日本独立守备队积极为其供应武器弹药,巴布扎布气焰更加嚣张,自称“统率蒙古军司令大臣”,沿街张贴布告,声称要“恢复社稷,扶立大清”,甚至还挂出了黄龙旗。张作霖又调大兵在郭家店与其交战,巴布扎布力量见绌,不能支持。日本独立守备队见状,以“恐遭到流弹危险”为由,向张作霖部队提出抗议,要求在距“满铁”沿线12里之内不许发生战事。这是日本为解巴布扎布之危所用的缓兵之计。此时巴布扎布元气大丧,已无力再用兵,乃由郭家店回撤,一路纵兵骚扰,在热河林西被张作霖用重兵包围,巴布扎布战死,余部作鸟兽散。第二次满蒙独立运动再告失败。就在张作霖部大败巴布扎布于郑家屯之时,日军为掩护与策应巴匪撤逃,一手制造了“郑家屯事件”。
1916年8月13日,郑家屯日商广济堂药房店员吉本无理殴打中国卖鱼儿童,引起驻该地奉军28师55旅士兵的不平,大家出面劝阻。吉本故意扩大事态,引来日军20余人,闯入中国驻军团部,公然开枪射击,打死奉军4人,伤数人,奉军被迫还击,打死日军7人,伤9人。事发后,辽源县知事前往日军营表示慰问,竟然被扣。两天后,大批日军开至郑家屯,占据辽源镇守使署和奉军兵营。这就是轰动一时的“郑家屯事件”。8月15日,张作霖致电日本关东都督,就“郑家屯事件”表示歉意。但日军制造此事件的真正用意在于借此牵制奉军兵力,缓解巴布扎布的军事压力,同时日本自己也想借机扩张势力,于是他们根本不理睬张作霖,径直向北京政府提出一系列侵害中国主权的无理要求:惩办肇事官兵;日本在南满及东部内蒙设立警察署;聘用日本人做军事顾问及教官;奉天督军要亲往关东都督府和奉天日本总领事馆谢罪;对死伤的日军士兵及家属提供相当的抚恤金等。张作霖于1917年3月7日竟亲赴日本驻奉天总领事馆道歉,同时付给日商吉本抚恤金500元,并惩办了与“郑家屯事件”有关的爱国官兵。以此博得日本政府的好感。从此,日本停止了对“宗社党”的支持,转而支持张作霖,日张之间互相利用,开始勾结。
(四)驱赶孟恩远,张作霖全面控制吉林。
张作霖独揽奉天大权之后,并不满足,还一心想作“东北王”,准备伺机夺取吉林、黑龙江的统治权。当时吉林的地方军阀势力较强,吉林督军孟恩远已经营吉林10余年,地方大小官吏皆为其股肱、走卒,一直独掌吉林的军政大权;孟恩远又同直系军阀关系密切,具有相当的实力,所以张作霖要达到全面控制吉林的目的则需一番周折。
1917年7月,孟恩远在北京参与张勋复辟,在吉林还挂起黄龙旗,一时闹得乌烟瘴气。张勋复辟失败,孟恩远又急忙转向,但“参与复辟”的把柄却被张作霖抓住。他指使奉天的众议员刘恩格等人,联络吉林省众议员贾志诚、于贵良等人要求北京政府调走孟恩远。同年10月18日,国务总理段祺瑞下令撤孟恩远的吉林督军职,改授诚威将军,调任察哈尔都统,并任命自己皖系亲信田中玉为吉林督军。张作霖这一借刀杀人的作法,遭到孟恩远及其亲信的坚决反对,扶农镇守使高士傧、吉长镇守使裴其勋等吉林省4个镇守使以全省官兵名义,致电北京政府,表示对上述的任命坚决予以抵制,于10月22日宣告“吉林独立”。这时,张作霖在段祺瑞的默许下,派孙烈臣、许兰州为讨吉军首领,向孟恩远施加军事压力。但高士傧等人坚不屈服,竟大肆调动兵力集结于吉林、长春之间,形成奉吉二军对峙之严重局面。这时,以直系军阀控制的全国17个省的督军联合发表挽留孟恩远的宣言。而沙俄政府也劝阻北京政府缓调孟恩远,在此情势下,段祺瑞也就与孟恩远达成妥协。
1918年3月,直系军阀头子冯国璋作为总统仍任命孟恩远为吉林督军。张作霖的撵孟计划没有成功,他自然不甘心,继续采取各种增加实力的措施,伺机再次逐走孟恩远。
1917年末至1918年初,在北京政府中,直皖两系军阀内争十分激烈,皖系的段祺瑞于1917年11月被迫下台,之后,段等人采取拉拢奉系军阀的手段与直系继续对立。皖系曾唆使奉系张作霖派兵到秦皇岛劫取直系军阀从日本购买的大批军火。因此,奉系军队实力大增,竟先后增编7个混成旅,发兵入关。而段祺瑞借奉军入关的机会再次上台组阁,并于1918年9月任命张作霖为东三省巡阅使,这就为张作霖吞并吉林,统一东北创造了条件。张作霖做了东北三省的巡阅使之后,孟恩远也感受到了张作霖军事实力的威胁,于是为扩充实力,招兵买马,滥发纸币,大肆搜刮,拼命压榨吉林百姓,引起人民的愤慨,这又为张作霖准备出兵吉林造成口实。
1919年1月,张作霖指使吉林省参议员于贵良弹劾孟恩远。6月又指使吉林何守仁等以“公民”身份控告孟恩远纵兵殃民八大罪状。这时北京政府迫于张作霖的压力于7月6日下令授孟恩远为惠威将军,免去其吉林督军职务,调黑龙江督军鲍贵卿接任。7月7日,孟恩远的下属、吉林暂编陆军第1师师长高士仕傧等人联名致电北京政府,请求收回免孟的成命。7月11日孟恩远本人也致电北京政府,托辞因各群众团体挽留,欲行不能。面对这种情势,张作霖认为动武的时机已到,他以东三省巡抚的身份,任命第27师师长孙烈臣为吉林讨伐军司令,又令第29师师长吴俊升协同作战。这时吉林方面的高士傧自任东北讨贼军总司令,布兵于吉长一线和奉军再次对阵。与张作霖素有勾结的日军也开始介入,在长春制造了“宽城子”事件,吉林军与日军先发生冲突,日军伤亡36人,吉军伤亡28人。日军要求吉林军撤出长春,并向北京政府提出抗议。北京政府下令将高士傧免职查办。7月28日,孟恩远被迫表示自动下台。8月5日,鲍贵卿接任吉林督军。鲍贵卿与张作霖本为儿女亲家。由鲍贵卿来主掌吉林军政,自然吉林的军政大权全都控制在张作霖手中。他终于达到了目的。
(五)日本以借款给中国为条件,攫取吉会铁路与满蒙四路的路权并进行“满蒙新五路”的交涉。
1913年10月5日,在袁世凯就职大典上,日本为把自己的侵略势力从“满铁”的长大线延伸到满蒙腹地,胁迫袁世凯同意修筑满蒙五路(四洮、开海、吉海、长洮、洮承),后因遭到国人普遍的反对而缓办。但日本一直没有放弃这一要求,特别是修建吉会铁路,更关乎日本对满蒙侵略全局。日本为军事侵略方便一直想修一条从中国吉林东至朝鲜会宁的铁路,这样满蒙一旦有战事,日本兵可经日本海在釜山登陆,沿釜山至清津铁路到会宁,而经会宁可直达中国东北腹地吉林。另外,吉会路沿线有丰富的农副产品及森林、矿产资源更便于掠夺。1916年北京政府段祺瑞掌权,日本寺内正毅内阁总理大臣令私人秘书西原龟三同段祺瑞政府的交通总长曹汝霖相商,以日本的兴业、朝鲜、台湾三家银行共同贷款1000万日元,为条件攫取吉会铁路的修筑权,于1918年8月18日,中国日本正式签订《吉林铁路借款预备合同》,做为修筑吉会铁路之正式凭据。但日本并不就此罢手,进而鼓动中国借款修筑所谓“满蒙四路”。日本明确提出所修的四路为:第一自热河至洮南的铁路;第二自洮南至长春的铁路;第三自吉林经海龙至开原的铁路;第四自热洮铁路一地点达于海港的铁路。
1918年9月24日在东京中日正式签订有关修筑“满蒙四路”的互相换文,随后双方就借款细则又进行交涉。中国驻日公使章宗祥于双方换文后第四天,就与日本兴业银行副总裁小野英二郎正式签订《满蒙四铁路预备合同》。这次日本更占了便宜,仅以2000万日元的贷款就将“满蒙四路”的路权抢到手。而北洋政府出卖了中国铁路权益所得到的那点有限的日元贷款,并没用到修路上,却被用于军费、行政费、议院费及至装进个人腰包。“满蒙四路”一旦修通后,日本就可以长春为中心,南有南满铁路,东有吉长、吉会铁路,西有满蒙三路。这样不仅吉林省,连整个东北的铁路交通大动脉尽在日本的掌握之中。此外,日本还企图通过修路借款攫取与铁路相关的一切权益,进而扩大其在吉林开发矿山、森林等特权。由于中国人民“保路”、“护路”斗争风起云涌,日本的阴谋未能得逞,“满蒙交涉”陷于困境之中。“东方会议”之后,日本决心加快在中国东北的侵略步伐,日本总理大臣田中义一开始与东北王张作霖进行直接交涉。他指使“满铁”总裁山本条太郎诱迫张作霖签订新的筑路协定。山本派助手张的熟人江藤丰二和町野武马对张作霖施加压力,更大张胃口,提出要在中国东北修筑七条铁路,即敦老线(敦化—老头沟,为吉会路未完成之段)、吉五线(吉林—五常)、长大线(长春—大赉)、洮索线(洮南—索伦)、延海线(延吉—海林)、齐黑线(齐齐哈尔—黑河)和新邱运煤线。江藤与町野做了试探后,1927年10月10日,山本亲自出马与张作霖直接谈判。张表示对齐黑线情况不明,容查后再议;而新邱运煤已铺有轻便铁路,可不再修。对另外五线,张作霖同意全由“满铁”出资自修,竣工后再移给中方。只是涉关吉林省,容再与地方官相商,山本不允,张作霖只好同意将此谈判结果报送国务院审议,却遭到代理交通总长常荫槐的坚决反对,只好搁置。这次交涉签约为有别于袁世凯的原四路世称满蒙新五路密约。日方让张在已议定的密约上签字,张作霖只签了“阅”字。山本知张无合作诚意,只好再寻时机逼张作霖就范,将《满蒙新五路密约》变成中日两国间的正式协定。
1928年5月,日本制造“济南惨案”,阻蒋北伐,帮了张作霖的忙,张当即表示铁路问题可以解决。不过由于吉林的张作相拒签,常荫槐仍拒签,日方又相逼甚急,张作霖只好指使当时航政司司长赵镇以代理交通部次长身份代签,赵镇于5月13日在吉敦延长线和长大线这两份修路合同上签了字,又因其代次长的委任令没有下来,其身份无效,签了也无效。更因日本要承修吉林境内“新五路”的消息传播开来,引起吉林全省上下掀起更大的反日保路斗争风潮。山本的“新五线”修建协定,始终未能正式签字。
(六)吉林人民反帝反军阀的斗争。
1.在日本与沙俄等帝国主义日益入侵,奉系军阀连年进关打内战,人民基本生活得不到保障的情势下,吉林人民被迫不断进行反帝反军阀的斗争。
农民的抗税、反清丈的斗争。1911年11月,长春“夹荒”十三甲人民因增加租额和勒缴车牌捐而进行了抗租抗税斗争。潘吉昌等人持械绑架了清赋局官员,又联络周围乡民聚集有百余人,拒纳租捐,迫使长春府做出让步,暂免增税。方正县的民众约有千余人聚会反对政府不问因自然灾害减产而照常催租,加重农民负担。会后大家一齐拥向县政府进行示威,知县不得不下令暂缓征租。1914年5月,西安县农民(今辽源市)因政府强逼农民重新缴纳“牲畜补证税”,聚集2000余人,齐赴县公署示威抗争。同年7月,怀德县税捐局勒收人头税,规定大口1元,小口5角,甚至饲养的家禽也要纳税,无论鸡、鸭、鹅、犬,一律各纳税3角。农民众怒难耐,大家齐心捣毁了税捐局,迫使省税局官员前来处理,最后以停征了事。1916年1月,五常县农民为反对征收苛捐杂税,聚众万余人竟焚毁税捐局所存税款一万余吊。同年,吉林又爆发反清丈斗争,海龙县3千余人手持棍棒、铁锨等各种器械,将县署围得水泄不通,迫使清丈工作停止。5月,西安、东丰等县又掀起更大的反清丈斗争怒潮,甚至连保卫团丁也积极参与。面对全省愈演愈烈的反清丈斗争的风潮,吉林省当局被迫停止清丈工作,将所属24个县的清丈局一律裁撤。
2.吉林人民掀起爱国反帝斗争风暴。1915年,帝国主义列强利用军阀混战之机,大肆扩张自己的侵略势力,日本帝国主义更是侵华急先锋,公然提出灭亡中国的“二十一条”。窃国大盗袁世凯一心要当皇帝,竟然以出卖中国主权为代价,完全接受“二十一条”,以此换得日本对自己的支持。消息传来,全国各地立即掀起反对“二十一条”的爱国运动。早在袁世凯与日本勾结谈判的初期,吉林各校学生就走上街头演讲,散发传单。学生们大声疾呼“勿忘国耻”,要“抵制日货,救亡先著”……坚决反对日本提出灭我中华的“二十一条”。
5月9日,当袁世凯卖国政府正式接受“二十一条”时,长春、吉林、哈尔滨等城市立即掀起抵制日货,坚决反对“二十一条”的运动。当时工、商、农、学各界民众齐动员,尤以青年学生表现更为激愤。吉林省立第一师范生的学生率先站到维护国家主权的爱国斗争最前列。1927年“东方会议”之后,日本更加紧了侵略中国东北的步伐。日本迫不急待地要实施吞并满蒙的计划,继续进行所谓“满蒙悬案”问题的交涉,不断向张作霖施加压力。不料“满蒙悬案”问题未获解决,却因“临江设领”事件,引发全东北的拒日运动和全民的反日怒潮。本来依照国际惯例,在他国设领事馆应先取得该国政府的允准。可是蛮横的日本帝国主义竟片面决定在日本驻奉天省安东领事馆之下设立帽儿山(临江旧名)领事分馆。
1927年3月17日,日本大使芳泽将此决定“知照”北京政府外交部。27日,日本警察自鸭绿江左岸的朝鲜一侧过江到临江县警所,谎称在临江设领事分馆已得张作霖之许可,临江县府以“未得上级指令”为辞予以拒绝。日本所以要在“临江设领”,只因该地位于鸭绿江右岸之中枢地带,居民中有一些朝鲜族,日本很想借“设领”之机,在此制造事端,扩张势力,操纵经济,进而干预政务。但因临江并非商埠地,没有任何“设领”的理由,因此北京政府一直不允,日本则一心想凭借警力造成既成事实,一再频频活动,激起临江各界民众的爱国义愤。4月27日,召开有5000人参加的拒领誓师大会。同时,农商工学各界代表组成临江全境拒绝日领请愿团,决心“协力抵抗,坚持到底,即有多大牺牲,亦所不惜”。同日,临江全县开始募捐。与此同时,与临江毗邻的抚松、长白、辑(集)安、宽甸等县民众也纷纷集会,组成通化地区拒绝日本设领同盟。9月4日,吉林省议会、教育会、农会、工会、总商会等各法团组织成立“吉林国民外交后援会”,7日、8日接连发表通电,要求北京政府“严重交涉,力保主权”,并表示吉林各界坚决反日之决心,要与日本“周旋于白山黑水之间”。终使日本的阴谋未能得逞。
(七)“五·四”运动在吉林。
1919年5月4日,北京爆发“五·四”爱国运动,吉林、长春、哈尔滨等各大中城市的青年学生和广大群众纷纷响应,吉林市的青年学生率先罢课。5月8日,省立一师、毓文中学等校的学生自治会发起召开省城中等以上学校学生代表会议,会上决定联络农工商等社会团体的代表共同去省议会请愿,并于5月11日在省公众运动场召开各界爱国大会。省议会同意召开大会,但省督军孟恩远和省长郭宗熙却指令省教育厅对学生要严加防范,还责令军警阻拦、镇压,迫使会议不能如期召开。爱国学生只好秘密相商,决定改期开会。12日,由吉林一师、一中、毓文中学、法专等校学生联合各界代表约2000余人齐聚于省议会院内召开爱国大会,会上大家不仅揭露了帝国主义侵略中国的种种阴谋,更痛斥了军阀政府的卖国政策,并通过三项决议:
(1)成立吉林省城学生团;
(2)沿街游行,分头讲演,鼓舞士气;
(3)派代表向省的军、政两署请愿,让其给北京政府发电,全力争回青岛。如当局不允,学生罢课,商人罢市。【注:】接着与会者手持旗帜,高呼反帝、惩办卖国贼等口号,沿街游行、讲演。当游行队伍走至督军府门前,各界代表往见督军孟恩远和省长郭宗熙,要求“外争国权,内惩国贼”。5月20日,又成立吉林学生团,推举一师学生吴仁华为总代表去上海参加6月16日的全国学联成立大会,并应邀参加上海的民众大会。吴仁华在大会上发表了激昂的爱国演说。在此之后,吉林青年学生又纷纷投入“抵制日货,提倡国货”的斗争中。大家主动不穿日本布制衣服,不戴日本草帽,不点洋油灯。吉林女师音乐教师王羽琴还谱写一曲《抵制日货歌》,在学生中广为传唱。一些学生深入河南街的几家店铺,监督他们封存店存的日货,更派了一些人在日本人开设的商店门前,劝说中国人不买日本货。长春的学生在5月24日由省立第二师范和第二中学联合召集群众集会,会后游行,散发传单,在热闹街口演讲,宣传“振兴国货,挽救国家”的道理。5月27日,长春学界又联合召开救国大会,与会者身着白衣,高呼口号,警示市民,毋忘国耻。学生的这些爱国活动受到当局的阻挠,为此,省第二师范及二中的学生于6月6日举行罢课,并再次上街游行。长春地方当局采取提前放暑假的办法,破坏学生的爱国活动,但广大爱国师生或坚持不走留下来继续活动,或回家乡进行宣传与斗争。在双阳、延吉、珲春、汪清、宁安、依兰、双城等地的学生和各界群众也均纷纷投入这场全民的爱国运动之中。在“五·四”爱国运动的推动下,东北工人阶级开始走上历史舞台。中东铁路工人把政治要求与经济利益结合起来,开始举行罢工。当时中东铁路被俄国白匪高尔察克控制,铁路公司用已贬值的纸币给工人发工资,大大减低了工人的收入,引起人们的强烈反抗。5月16日,哈尔滨中东铁路总工厂500余华工集会要求公司不能再发纸币,否则就要罢工。5月18日,1000余名总厂的中俄工人及沿线的工人代表一起开会,决定拒收纸币以及取消加给中国工人的额外劳动。随后有2700余名中俄工人集会,决定进行罢工。7月上旬,为支援苏联十月革命,铁路总厂工人再度准备进行罢工。24日,成立罢工委员会,25日宣布中东铁路工人总罢工,约有15000余工人参加,坚持罢工一个月,开往各地的列车一律停驶,使中东路全线瘫痪。1920年初,中东路总办霍尔瓦特与白匪首谢米诺夫呼应,欲使中东路成为反革命武装的运输工具,日本也出面进行武力支持。3月中旬,中东路工人又进行一次全路大罢工,提出撵走霍尔瓦特的口号,最后迫使霍尔瓦特辞职,之后全线复工。
吉林省内其它地区工人在“五·四”运动影响下,也进行了爱国反帝斗争。1919年6月以后,长春日清火柴厂等工人率先罢工,反对日本监督对工人的敲诈勒索,要求增加工资。11月24日,长春“满铁”附属地德泰泉等四家烧锅约150名工人和城内的同行业工人联合进行罢工斗争。还有“满铁”机车库、西装厂、窑业、国际运输业等工人亦相继罢工。工人在罢工中得到锻炼提高,也为中国共产党组织的建立打下了阶级基础。“五·四运动既是反帝爱国运动又是新文化运动,它不仅传播了反帝爱国思想,也传播了改造社会的各种新的思想,其中既有资产阶级民主主义,也有马克思的科学社会主义。当时在吉林省一些大中城市均成立了讲演所,请有名望的、有新知识、新思想的人向群众宣讲政治、经济、文化、东西方历史、自然科学、社会伦理等有关知识,很受各阶层民众的欢迎。如吉林省公立通俗教育讲演所围绕“巴黎和会”作讲演,每日一讲。当时,还有通过从苏俄回来的华工和派遣人员及一些进步人士创办的报刊及传入的各种进步书刊,广泛传播社会主义思想和马克思主义。这类活动在中东路沿线的哈尔滨及长春等地最为活跃。仅哈尔滨从苏联方面传进的书报竟达80余种,其中有对人们思想影响最大的《社会主义与共产主义》、《社会主义讨论集》、《列宁事略》等书。
“五·四”运动后,一批先进的或初步具有共产主义思想的知识分子也相继从关内回到吉林,在学生和工人当中积极从事传播新思想,宣传马克思主义的工作。在吉林最突出的人物为马骏,还有张青岱、李光汉、王葆曾、王希天、穆木天、谢雨天、郭桐轩、徐玉诺等人。他们之中有人把《新青年》、《新潮》、《创造》等书刊寄来,在省一中、毓文中学、第一师范、女师等校的师生中广为传播。有的则回到吉林任教,亲自担当“播火者”,并在任教学校组织师生创办《春鸟秋虫》、《毓文周刊》等刊物,登载白话文,宣传新文化。有的还相继办起图书馆,组织读书会。在长春有恽代贤、葛季英、刘旷达、宫壁成、周建标、武芳林等人从事传播活动,他们多为第二师范教员,除在课堂上宣传孙中山的三民主义和苏俄的社会主义外,也在课下把进步书刊带进校园,如《新青年》、《向导》、《奔流》等杂志,他们常组织座谈会、讲演会等来开展新文化的宣传活动。这些新文化、新思想的传播,为中共吉林党组织的建立打下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八)中共吉林党组织的建立及其主要活动。
1.吉林省中共组织的建立。
中国共产党于1921年7月23日成立后,中共中央很快就派人到东北了解工人运动情况,宣传马克思主义。1924年8月,为沟通中共北京区委(10月改为北方区委)与哈尔滨党组织的联系,哈尔滨党组织派党员张锦春到长春建立秘密交通站——长春二道沟邮局通讯站,这是长春第一个共产党组织。1925年秋天,关内的中共北方区委派吴丽石到哈尔滨,负责组建东铁青年工人协会。1926年春,哈尔滨特支又扩建为中共北满地方委员会,负责中东铁路全线及沿线地区党的工作,吴丽石任书记。同时,在长春建立中共吉林省立第二师范学校通讯站,由韩守本负责。同年9月,北满地委决定在长春二道沟邮局通讯站和省立第二师范学校通讯站的基础上,建立中共长春支部,支部书记为韩守本,有党员5人。10月,改称长春特别支部。1926年3月,根据中共北满地委指示,吉林党员张玉玢在省城吉林市建立中共吉林通讯站。1927年2月,中共北满地委决定在吉林通讯站的基础上,组建中共吉林县支部,3月正式成立,有党员9人,杜继增任书记。11月成立中共吉长区委,统一领导吉林、长春地区党的工作。当时吉林省的党组织除在长春、吉林等大城市活动外,在有党员活动基础的柳河以及铁路沿线的陶赖昭等地均设有支部。1928年2月,中共满洲临时委员会为加强东边道地区(今通化、集安、柳河一带)党的工作,决定在中共柳河县特别支部的基础上,成立中共东南特委,苏子元任书记。半年后撤销东南特委,分别建立磐石、柳河等县委,以后,海龙、通化也成立了县委。1930年7月,中共满洲省委秘书长廖如愿带领工作组到吉林延边地区发展党员,建立党的组织。在原来延边特支基础上,新建立三个区委三个支部。同年8月,决定成立中共延和(龙井、和龙)中心县委,汪清、珲春也成立县委。自此,东满地区党的工作进一步开展起来了。同年9月,中共满洲总行动委员会决定,以延和中心县委为基础,成立中共东满特委,10月正式成立,廖如愿为书记。
2.中共党组织在吉林的主要活动。
中共党组织在吉林建立伊始,主要是在民众中宣传马克思主义,进行革命启蒙教育。第一个播火者是共产党员马骏。1921年,他从天津返回吉林,积极从事马克思主义的传播活动。1924年,他又回到吉林市以毓文中学教员的身份为掩护,全力开展革命启蒙教育,经常对进步学生讲述马列主义理论和革命领袖生平以及苏联十月革命的意义,不断揭露帝国主义侵略中国的罪行。同时又组织了读书会,指导革命学生阅读进步书刊,启发青年的觉悟。1924年春,党派共青团员恽代贤、葛季英夫妇到长春教书,他们以执教的省立第二师范学校为阵地,进行传播革命思想活动,恽代贤经常把恽代英寄到二道沟邮局的《向导》、《新青年》等进步刊物拿给学生们传看,在省二师一些师生中掀起了学习革命理论的热潮。1926年4月,杜继增受中共北满地委派遣,以省立二中教员的职业为掩护,与第二师范的通讯站一起,联合开展长春学界的革命思想传播活动,一时在长春形成了中心。1927、1928年前后,吉林党组织又有计划地派党员打入报社工作,掌握舆论阵地,开展革命宣传,曾派陈益仁以《大东日报》社的记者身份到长春主持中共吉长区委工作,党组织遂以《大东日报》为活动据点,中共党员肖丹峰利用总编辑的合法身份,在报刊上对群众进行革命启蒙宣传。党组织又派周东郊到延边地区以《民声报》的编辑身份,秘密进行革命活动,在党的影响下,《民声报》刊发不少进步文章,宣传反对日本帝国主义、反对封建军阀。此外,中共长吉地区党组织还积极支持国民党在该地区的筹建工作,为早期的国共合作,建立统一战线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当时吉林的党组织在进行革命启蒙教育,宣传革命真理的同时,也不失时机地领导群众开展反帝反封建的政治斗争。“五卅”惨案发生,激起了全国的反帝爱国热潮。吉林省的党员带领广大爱国群众积极投入这一斗争热潮。在吉林,马骏率先垂范,联合教育界同仁于1925年6月7日以“吉林爱国六人团”名义,发表宣言,谴责英、日帝国主义的罪恶行径。6月9日,马骏召集吉林各校学生代表开会,决定成立“吉林沪案后援会”,大家推举马骏为会长。当日下午,马骏主持召开“吉林沪案后援会”成立大会,决定组织各界群众游行、集会、讲演、募捐,还倡议各校刊要发行“沪案专刊”。同时通电全国,表示吉林各界声援上海人民的正义斗争。10日,在“吉林沪案后援会”的领导下,法政专门学校、第一师范、女子师范、第一中学、第五中学、女子中学、毓文中学以及吉林各高小的学生约有4000余人集会,进行示威游行,游行队伍以数十辆插着标语旗帜的自行车为先导,大家高呼口号,群情激愤,声势浩大。14日,又在“丹桂茶园”召开“上海死难同胞哀悼会”,各界同胞有上万人参加,会上马骏代表大家向北京政府提出,要处死凶手,取消领事裁判权,优恤死难同胞,收回租界,取消不平等条约,赔偿死难人员损失等十项要求。在长春,有共产党员林俊、刘旷达与第二师范进步学生宫捷三组成的声援“五卅”活动三人小组。在三人小组领导下,6月12日,省立第二师范和第二中学宣布罢课。13日,各校学生代表组成“长春学生联合会”,发表宣言,严厉痛斥帝国主义“枪杀我同胞,侮辱我民族”的罪行,号召广大青年学生以“一颗赤心,一滴热血,做反英日的先锋”。6月21日,省立第二师范、省立第二中学和商埠中学等校约400余名学生集会,准备追悼上海被害同胞,遭到警察的阻拦,双方发生冲突,学生不畏强暴,依然列队前往道尹公署请愿,并提出强烈抗议,连续集会演讲三天,迫使道尹不得不答应学生们的正义要求。从1927年4月下旬开始,临江县人民进行了坚决反对日本在临江设立领事分馆的斗争。这一斗争很快席卷东北各地。东边道地区紧邻临江的柳河、长白、抚松、辑安(集安)、通化等县人民纷纷集会,支持临江人民的反日斗争。这些爱国斗争都与吉林党组织的推动有很大关系。8月,中共柳河小组的孙绂生在柳河秘密召集党员会议,决定发动全县中小学生罢教、罢课,进行示威游行。并通过县教育会召集各校代表开会,成立游行示威总指挥部。第二天,柳河县城中小学师生约2000余人列队游行,首先到县公署请愿,并砸了驻海龙的日本领事分馆柳河出张所。同时,三源浦等地的师生也陆续宣布罢课,进行示威游行,支持柳河的斗争。这样的抗议、示威持续到第5天,县知事陈跃先被迫接见学生代表,承认学生所为乃爱国行动,要将学生的请愿要求向上反映。中共柳河小组领导的声援临江的反日斗争,终于取得了胜利。
1927年10月以后,围绕张作霖与日本“满铁”秘密达成的《满蒙新五路协约》所开展的抗路斗争,一直得到中国共产党的有力支持。首先是修路所经之地区——延边人民奋起反抗,中共延边区委积极组织开展抗路斗争。延吉、和龙、汪清、珲春等县组成各界抗路联合会,该会成立伊始即通电东北当局,反对放弃主权,借用外资修筑吉会路,主张由人民筹款,中国人自行修筑。10月16日,抗路联合会推举和龙县教育局长关俊彦等赴吉林、奉天请愿。同时,一些中共党员利用《民声报》及时报道抗路斗争的消息,并发表评论,深入揭露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野心。延边代表抵达吉林市后,吉林市农、工、商、学各界共10个团体联合成立吉林省路权自主会,推选代表与和龙关俊彦等人一起赴奉天请愿,面见张学良,要求坚决拒日修建吉会路。10月26日,吉林学生联合会召开有学生、市民参加的二万余人的保路大会,与会者示威游行到省议会和省长公署请愿。10月28日,长春第二师范和第二中学的学生在中共长春支部的策划下,组织300余人的集会,前往吉长铁路局示威,还包围了局长赵镇的住宅,痛斥赵镇等人出卖路权的罪行。11月5日,中共满洲省委和共青团满洲省委联合发表《对时局宣言》,号召各界人士联合起来,共争路权。同时还印发《反五路宣言告同胞书》。这时,在共产党领导下的吉林护路斗争已进入高潮。11月7日,吉林学联组成宣传团,奔赴吉敦路终点敦化开展护路争路的宣传活动。11月10日、18日吉林的学生和市民连续进行护路示威游行。同时,哈尔滨、奉天等大城市的各界人民也积极予以支持,迫使日本不得不于1928年末停止修筑吉会路的工作。1931年7月1日,在日本驻长领事馆的策划下,爆发因引水挖沟导致朝鲜侨民与当地农民发生冲突的万宝山事件。日本借机挑动,大肆捏造谎言,积极进行反华宣传。同时陈兵图们江岸,妄图以武力相挟,情势较为紧张。7月3日,中共满洲省委发出《为万宝山事件告中朝农民及一切劳苦群众书》,7日,又发表《万宝山事件及朝鲜惨案宣传大纲》,全面揭露日本帝国主义制造事端,妄图以武力吞并满蒙的阴谋,要求东北各级党组织扩大在群众中的反帝工作,组织各界的反帝同盟,号召中朝劳动人民团结起来,打倒日本帝国主义。这时中共长春特支根据满洲省委指示,立即在该地组织领导大规模的反日斗争。7月5日,长春省立第二师范联合省第二中学、商埠中学等学校组成长春学生抗日后援会。7日,联合全市各校学生组织示威游行,并广泛开展街头宣传。8日,长春教育界36名知名人士发起成立长春国民外交协会,以援助国内的外交斗争。25日,长春教育联合会和长春学生抗日后援会联合向政府请愿,强烈要求就“万宝山事件”向日本政府交涉。7月12日,中共东满特委作出《关于万宝山事件决议案》,决定在广大群众中广泛宣传、揭穿日本蓄意挑起中朝两国农民矛盾和侵略中国的阴谋。同时,敦化、延吉、磐石、海龙等县也在党组织领导下,纷纷开展反日活动。
此外,延边地区党组织还开展其它革命活动。1930年4月5日,中共满洲省委为贯彻中共中央关于“五·一”举行全国总示威的指示,发出《“五·一”工作计划》,要求各级党组织广泛发动群众,组织示威游行和进行政治性罢工。在中共延边特支“五·一”斗争行动委员会领导下,延边地区各族人民积极开展了“红五月斗争”,罢工、罢课、罢教活动此起彼伏,并很快向纵深发展。中共延边特支派出宣传队深入农村,组织农民开展反封建剥削的斗争。5月27日,和龙县药水洞数百名群众集会,正式成立苏维埃政府,处决4名罪大恶极的亲日奸细,焚烧了高利贷契约及帐据,还没收地主财产分给贫苦农民。5月30日,为纪念“五卅”惨案五周年,中共延边特支以延吉头道沟为中心,组织和领导龙井、大砬子、平岗、二道沟、三道沟、南阳坪、湖泉街、杰满洞、石建坪、局子街、铜佛寺、老头沟、开山屯、蛤蟆塘等地的群众进行暴动,以药水洞苏维埃赤卫队为骨干组成袭击队,与海兰江两岸的暴动队员一起,三面包围头道沟,并袭击了日本领事分馆。龙井暴动队袭击了日本人办的龙井发电厂、机车车库和东洋拓殖会社间岛出张所。暴动队伍还烧毁了天图路老头沟、开山屯等4处铁路桥,切断龙井、老头沟、南阳坪与朝鲜会宁间的十余处电话线。以反帝反封建为主要内容的“红五月斗争”,遭到军阀与日本帝国主义联手的疯狂镇压。对此,中共延边特支于6月6日发表《反对白色恐怖宣言》,号召城乡人民与反动派斗争到底。7月,中共延边特支又决定在吉敦铁路沿线领导农民暴动。8月1日,敦化、额穆有600余农民在党领导下继续进行暴动,破坏吉敦铁路桥梁,焚毁地主住宅,没收其财产,同时建立苏维埃临时政权和赤卫队,最终也均受挫。延边的“红五月斗争”和“八·一敦化额穆农民暴动”,是在当时党内极左路线指导下进行的。在斗争中,许多党团员和群众被敌人枪杀,但也给敌人以很大打击,这场轰轰烈烈的斗争最终以失败告终。不过,广大群众在党领导下,经受了阶级斗争的洗礼,并有创建苏维埃革命政权的初步尝试。这在党的历史上,也写下了重要的一页。
(九)东边道“大刀会”的兴起
大刀会本为白莲教的一个支派,原起于山东。东边道临江、通化等地有许多来自山东、河北的难民在此定居。1926年以来,该地区匪患严重,扰害地方。1927年夏,临江县红土崖乡民为求自卫,大家集资派张宗耀回山东请来大刀会法师张树声等人在红土崖招收信徒,“设坛授法”,很快入会农民已近百人。入会农民组织起来于10月中旬开始剿匪斗争。10月末,他们在三道阳岔消灭“南北河”、“玉山”、“元胜”等三股土匪,杀了匪首玉山,声名大振。11月初,大刀会长张宗耀率队去大干沟子消灭了大帮恶匪“青山好”。自此浑江沿岸土匪纷纷逃窜。这时通化、金川、柳河等县也都建立了大刀会组织,为统一领导,协调合作,遂成立大刀总会,下设8个分会,张宗耀任总会长,到1928年初,会众已达数千人。临江、通化等地的警方见大刀会剿匪处处获胜,便纷纷提出愿与大刀会联合剿匪。每次打仗均是大刀会冲在前面,警甲殿后,获胜后警甲独吞缴获的物资,并屡屡向上独自报功。不过大刀会也在联合剿匪中不断发展扩大自己的势力,会众最多时在东边道地区已达10万人左右,成为很有影响的农民剿匪自卫的宗教组织。其声威足以使当地土匪惧怕,也使军阀统治当局深感不安。张作霖安国军的总参议杨宇霆曾致函奉天省府要求“通令严禁,从速取缔,以杜隐患”。11月中旬开始,东边道各县警甲对大刀会诬以过去曾在山东夺取钱粮,抄产杀人,现在要一律“严拿剿办。”面对官府的政治诬陷和军事诱杀,大刀会被迫走上武装抗争之路,他们将原来的“除匪保家”的行动口号改为“杀尽贪官污吏,除暴安良”的武装起义口号,从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大刀会的剿匪行动一再受到警甲的干扰,许多成员被扣押,会众怒不可遏,经紧急协商,决定在发祥地临江红土崖暴动。1928年元旦,会长张宗耀率百余名大刀会会员攻占了区公所,砸了税捐分局,缴了警甲分所枪支,杀了大地主吴福堂。暴动成功后,当即兵分三路:一路由李万山率领,南下攻占三道沟;二路由分会长孙义率领北上攻占六道江;三路由大法师张树声率领,并会同罗圈及六道沟的大刀会会众西攻四道江,营救被扣捕的会员。2日晨张树声率众攻占了四道江,得知被捕会员已押往通化县城。于是他们在下午攻占热水河子之后,在副会长卢鸿富率领下继续东进,矛头指向通化。3日晨抵通化城下。300余警甲据守的玉皇山头被攻下,县知事紧闭城门,严拒入城。大刀会要求释放被捕会员,经几度交涉才释放了被捕会员。但大刀会仍围城不撤,6日,大法师张树声率众约千余人再度围攻县城,要求豁免东边道六县的赋税。最后他们终于攻入通化城外东大街,占领官银号、税捐局、巡警分署等14个官府机关,烧毁部分贪官污吏的住宅,捣毁日本贩卖军火的营业所。通化县民无不称快,后因闻知奉天清乡督办齐恩铭率队增援,张树声遂班师撤回红土崖。这时通化以外地区的大刀会也采取配合行动,响应暴动之义举。5日,辑安(集安)大刀会开始攻打其县城,板石沟大刀会攻占了八道江,发布告悬赏捉拿税捐分局局长,并向县农会提出要求官府免除苛税。临江县城官绅及地主闻讯纷纷过江逃往朝鲜。奉天清乡督办齐恩铭会同黑省督军吴俊升和通化当地军警约万余人对大刀会特别是红土崖设伏合围,几经激战,大刀会员英勇奋战,在六合村附近设下伏兵,在雪地中身披白单的会员约2000余众,四面呐喊围杀官军,激战4小时,使吴俊升的骑兵营几乎全军覆没。2月中旬以后,大刀会因官军合力围剿,实力悬殊,难以支持,领导人张树声被诱杀,张宗耀也中弹牺牲,终于被镇压下去。
(十)万宝山事件
1931年4月,日本帝国主义寻衅在吉林省长春县万宝山村,蓄意挑拨中朝两国农民关系,一手制造了万宝山流血冲突事件。4月16日,汉奸郝永德以长农稻田公司的名义,在长春县三区万宝山附近蛊惑当时的地主肖翰林、张鸿宾等租得生熟荒地500垧,以十年为期。该租契未经县政府批准,本属无效,可是郝永德却将上述荒地又转租给流浪到中国东北的朝鲜农民李昂薰、李造和等9人耕种,也以十年为期。依照1909年《图们江中韩界务条款》规定,朝鲜人只准在延吉等4县“垦居区域”内租种土地,其它地区一律不准朝鲜人“垦居”。为防止日本人挑拨中朝农民关系,借端兹事,还三令五申不准向朝鲜人租卖土地。郝永德受日方唆使,擅租土地后,租到土地的朝鲜农民约200余人,为引疏伊通河水灌田,竟在当地农民田里挖掘长达20华里的深沟,毁占良田40余垧,他们还要筑堤截流,这样附近的万垧良田均有被淹之虞。为此,当地农民多次劝阻无效,于5月27日,200余农民去长春市政筹备处上告。吉林省政府得报后,即令长春县府会同公安局警察前去劝止,明令朝鲜人出境。朝鲜人自知理亏,大部分人于31日已然搬走,少部分人本拟2日后也将迁出。不料日本驻长领事田代重德却于此时公然派出日警到万宝山,以“保护朝鲜人”的名义,架设机枪,监护朝鲜农民继续挖沟。本来万宝山不属“满铁”附属地,按规定日警不该入内,中方对此提出抗议,要求日警撤出,日方反变本加厉,增派更多日警入侵。7月1日,万宝山当地农民眼见河水泛滥,约有20余垧洼地将被淹,于忍无可忍之下,集聚500余人手持铲锹填沟毁坝,日警蛮横阻止,农民据理力争,并展示大型白色横幅,上书被迫填沟进行正当防卫的理由,双方相持未果。2日,乡民再去填沟,竟遭日警抓捕,乡民奋力将被捕者救回,日警竟然开枪射击,打伤1人,又抓去10人。3日,日本又增派警宪达80名,配有6挺机枪,2门快炮,在沟渠附近修筑工事,埋设地雷,禁止乡民在该处5里以内通行。同时,日本领事贿买朝鲜记者金利三,令其向朝鲜发假报道,诬说在华朝鲜人横遭迫害,已有数百人被杀,拼命煽动仇华、反华情绪。自2日夜起,在朝鲜的仁川、汉城、平壤等地一些朝人结伙殴杀华侨,捣毁华人住宅,抢劫其商店。中国政府一再抗议,但反华之风在日本煽动下却愈演愈烈,约有华侨1500余人被杀,数千人受伤。面临如此严重事态,外交部驻吉林省特派员钟毓向日本驻吉总领事、肇事祸首之一——石射抗议并反复交涉,严正提出先撤出日本警察,再撤退朝鲜农民,并要赔偿中国农民损失,严办日方责任者。日方置之不理,反提出种种无理要求,使外交交涉毫无结果。“万宝山事件”乃是日本帝国主义蓄谋武力侵占中国东北的前奏与试探,不久,“九·一八”事变就发生了。
军事
一、驻军
(一)中华民国初期的吉林军队。1912年(民国元年)8月19日,中华民国大总统发布《陆军官制表》,将原清军的官制名称统统更改,规定“凡沿用镇、协、标、队名称之军队,查照新订军队名称,一律更改,借免分岐;所有统制、统领、统带、管带、队官等职官名称,均改为师长、旅长、团长、营长、连长,军官士兵称谓使用新制”。
(二)奉系军阀时期的吉林军队。1919年8月5日,张作霖挤走孟恩远,鲍贵卿接任吉林督军,吉林军队开始纳入奉军系统,立即进行整编。1927年6月18日,张作霖在北京成立军政府,自任海陆军大元帅。7月16日宣布统一军制,整编东北陆军,统改称“陆军××方面军团”。吉林军队编成陆军第五方面军团,军团长为张作相,设军团司令部,内设参谋、副官、军械、军法、军需、军医、秘书等七个处。此外,吉林省还驻有护路军、骑兵师、守备第一师、警备第一旅等部队。
(三)东北易帜后的吉林部队。1929年2月,张学良实行裁军,取消军师制,复建旅团制。将东北军队分别编为国防军和省防军。“国防军以养成劲旅保护国境为本旨,省防军则以剿办土匪,维持地方治安为专务”。【注:《东北年鉴》“奉军组织沿革”,1931年版。】国防军冠以东北陆军称号,步兵骑兵以旅、炮兵以团、工兵以营、宪兵以队为编成单位。省防军冠以吉林省陆军称谓,步、骑兵则以团为编成单位。1931年(民国二十年)南京国民政府决定整编全国陆军,东北军各旅番号一律略去东北二字,统一冠上“国民革命军独立旅”称号,编入国民政府军序列。1912年,中华民国宣告成立,全国很快陷于军阀割据的混战局面之中,东北地区则为奉系军阀张作霖的势力范围。在这期间,吉林驻军经历了民国初期,奉系时期和东北易帜等三个发展阶段,有关当局为提高军队素质及加强所谓“护国卫疆”的职能,曾几经整编与扩充。虽然张作霖在治军上打着“保境安民”的旗号,但吉林驻军基本上也只是军阀混战的工具,只是在镇压乌泰叛乱及粉碎“满蒙独立”的斗争中发挥过作用。后来,吉林驻军又参与镇压农民武装反抗组织——“临江大刀会”,对人民欠下了一笔血债。
二、重大战事
(一)平息乌泰叛乱。
1912年8月20日,内蒙古扎萨克图旗(今内蒙古科尔沁右翼前旗)郡王乌泰,裹胁兵民及喇嘛等约3500余人发动叛乱,宣布扎萨克图旗独立。叛军首先攻占镇东县城(今镇赉县),尔后围攻洮南府(今洮安县)。吉林都督陈昭常依照北京政府发布的“决定以兵力从事”的命令,责成陆军第二十三师师长孟恩远于8月24日发出训令,抽调驻农安、新城(今扶余)、伏龙泉、敦化及长岭的军队临时编成混成旅,由第四十六旅旅长裴其勋为司令官。该混成旅编为步兵第一、二团(各辖3个营)及马兵、炮兵、工兵等各独立营(8月30日,又增调3个营归裴指挥)。8月29日,混成旅主力集结于农安。9月4日占领郭前旗(今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14日抵至大赉。当时在镇东县以南、安广县(今安广镇)以北的月亮泡地区,聚有乌泰叛军五、六千人。他们依托港汊交错的复杂地形,分别占据黑帝庙、后舍利、塞赖陶保、那罕昭及麻子濠心等5个据点,形成易守难攻有利态势。混成旅于9月9日4时发起攻击,12时渡过洮流河(今洮儿河),15时占领那罕昭,18时攻克黑帝庙,战事进展较快。但叛军此时聚守后舍利、塞赖陶保,与麻子濠心核心据点形成犄角半围之势,合力顽抗。混成旅于10日12时向后舍利、塞赖陶保发动攻击,战至18时始攻克。13日6时,混成旅向叛军最后据点麻子濠心进攻。这里四面环水,水深有4、5尺,叛军居高临下拼死抵抗。混成旅官兵全力围攻,以炮火轰击来掩护攻击小分队登陆,又鏖战数小时,于12时才完全攻下麻子濠心。此时叛军大部溃散,击毙有数十人,俘虏20余人。混成旅伤亡有10余人,缴获马18匹,牛、驴、羊共112头,杂粮近300石。该旅完成镇抚叛乱任务后,当即解散,从16日至24日,陆续撤归原部。当时平叛的还有一支部队,即为驻防辽源州(今双辽县)的奉天省后路巡防营统领吴俊升所部。他率部于8月17日进抵洮南府。22日开始平叛行动。23日收复镇东县城。9月7日,在洮南府附近与乌泰叛军激战,给叛方以重创。13日深夜,吴俊升部向叛军重兵据守的葛根庙发起攻击,经过激战,于14日凌晨2时终于攻克葛根庙,乘胜追击,强渡洮流河,直攻乌泰王府。18日深夜,眼见大势已去,乌泰率残部百余人败逃索伦山。逞凶一时的乌泰叛乱被彻底平定。
(二)镇压临江大刀会。
临江县红土崖五道峡羊岔居民张宗耀于1927年8月29日从山东请来大刀会法师张树声在该地“设坛授法”,号召群众入会,很快成立了临江大刀会,张宗耀为会长,提出“除匪保家”的口号。至11月初,大刀会先后消灭几股土匪,深得民心,会员迅速增加,先后成立8个分会。一时临江大刀会声势远播通化、金川、柳河、辑安等东边道地区,引起官府的警惕与不安。11月16日,奉天省长公署电示临江县知事袁葆真令其“拿惩首要,解散余党”。11月底一区警甲将珍珠门大刀会员6人杀害。大刀会面对官府的取缔与镇压,毅然改行动口号为“杀尽贪官污吏,除暴安良”,将矛头直指官府。在东边道地区展开了镇压与反镇压的激烈斗争。12月19日,四道江警甲所扣押12名大刀会员。为营救被扣会员,张宗耀率队于1928年1月1日凌晨1时攻占红土崖,2日凌晨攻占四道江街(今通化市属),得知被扣会员已押往通化。3日拂晓,大刀会众抵达通化城郊,通化警甲所长江存有带领警甲300余人扼守玉皇山。大刀会员神勇冲击直取山顶,警甲队溃散。通化知县郭毓珍急令紧闭城门,督率城内数百余警甲严守,双方对峙,大刀会要求释放被捕会员,郭毓珍只好答应。4日晨,大刀会撤离通化城外。6日凌晨,张宗耀汇集各路声援会员约千余人以要求豁免东边道地区的赋税为由,再次攻打通化。因得知吴俊升援兵增援,遂及时撤出通化。此时为策应通化的行动,板石沟大刀会一度攻入八道江,另有一股奇袭辑安的黄柏甸子。1928年1月13日,吴俊升率领两个骑兵团赶至通化,同时张作霖又从河北廊坊调来两个骑兵团。在通化形成军警齐聚的压境局面,并成立了以吴俊升为首的镇压大刀会的作战总部。1月29日,吴俊升决定集中兵力攻取大刀会根据地——临江红土崖。他命令旅长张复率所部步骑炮兵近千人,连同临江、抚松两县保安警甲联防队八百余人,又会合齐恩铭部的警队,总计有2500人,30日正式发动攻击。大刀会依托镇内各种建筑物英勇抵抗,激战至午夜,张树声率队秘密撤至五道峡羊岔。官军一直用炮火轰击至翌日天明,围剿战斗无大进展,吴俊升颇感大刀会“团结无畏”,“殊足使警甲、官军畏惧”。强攻不下,吴俊升改为诱骗,以谈判为名,诱引大法师张树声至通化,于6日将其秘密杀害。9日凌晨,吴俊升部再度出兵直扑五道峡羊岔。大刀会在张宗耀、魏长斋率领下奋力迎战。大刀会根据敌众我寡之对比形势,决定兵分几路,由李万山率一部坚持在五道峡羊岔与官军相持并掩护主力分两路转移:一路由张宗耀率领向四道羊岔方向转移;另一路由魏长斋带领向双顶沟方向转移。张宗耀率部转至四道羊岔后,背后有500余官兵紧追不舍,又有三道沟的警甲增援,张宗耀战至最后,不幸中弹英勇牺牲;李万山在五道峡羊岔也被打散;魏长斋于2月12日进入错草沟,终因弹尽粮绝,而失去战斗能力。至此,临江大刀会被以吴俊升为首的官军所剿灭。
(三)“中东路事件”引发的中苏战事
1924年9月,中苏两国经谈判,签署协定结束了白俄控制中东路的局面。中苏开始“共管”中东路。此后,中苏之间时有矛盾发生。1927年春蒋介石在上海发动反共反苏的“四·一二”政变,同时,张作霖亦在北平公然出动军警搜查苏联驻华大使馆。在此反共反苏大背景下,中苏共管中东路的矛盾更加突出。1928年,张学良主政东北后,也想更多收回中东路的主权,先是将中东路附设的文物研究会、气象台和哈尔滨电话局相继强行收回,接着又想削减中东路苏藉局长权限,令中东路督办吕荣寰与苏方谈判,未果。1929年5月27日,东北边防军司令长官张学良以“宣传赤化”、“输出革命”为由,派军警搜查苏联驻哈尔滨领事馆,逮捕39名馆外人员,遭到苏方的抗议。7月5日,蒋介石致电张学良,提出“应坚决收回中东路主权,不得已时可以绝交”,并嘱告对“东北边境戒严”。7月7日,张学良专程赴北平与蒋介石面商中东路问题,最后确定为收回中东路“先行驱逐苏籍人员”的行动方针,促使张学良改变了原定的先搞谈判,谈判不成,再“出以严厉手段”的策略,决心派出武装“紧急处理中东路”问题。7月9日,东省特区长官张景惠及中东路督办吕荣寰采取由军警强行收管中东路的措施,接收和查封了沿路的机关及设施,驱逐苏方工作人员,派出中方工作人员2000余人接替工作。11日,苏联交通人民委员会表示希望和平解决中东路问题。张景惠、吕荣寰等未予理会。13日,苏联政府照会中国政府,表示愿意通过谈判解决中东路问题,提出三项建议,希望中国3日内答复,否则苏联“自有办法”。18日,苏联见中方没有答复遂宣布绝交(但保留1924年中苏签订有关中东路协定的权利)。蒋介石闻讯后,认为“苏俄绝不敢对我开战”,还对张学良表示,中央对苏作战已有全盘考虑,全国军队可随时增援,继续鼓动张学良对苏联采取武力威胁的强硬政策。不过,东北当局此时却较为冷静,他们审时度势,担心一旦中苏战起,日本再乘隙犯我,后果相当严重,故又采取了缓兵之计,再度进行外交活动,由外交部驻哈尔滨特派交涉员蔡运升与苏联驻哈尔滨总领事梅里尼可夫进行交涉,双方相商,提出4条建议,作为中苏会谈的基础。至此,中东路严峻事态又有转机,有望和平解决。但蒋介石责令对中苏原商定的四条建议要大加删改,并提出更苛刻的条件,使苏方怒责中国反复无常,是无诚意。8月6日,苏联组编特别远东军,任命曾在中国当过军事顾问的布留赫尔元帅为司令,在中苏边境部署9个师的兵力,阿穆尔河舰队也编入该军序列,司令部设于伯力。总兵力约8万人,其装备飞机、大炮、坦克、枪只等均很精良。12日,苏军进攻萝北、滨绥县,分东西两路开始向中国吉林,黑龙江两省进军。东路进展较快,14日,苏军占鸥浦县城,翌日炮击东宁城。此时,东北军开始发觉苏方军力很强,并有作战决心,15日张学良下达“防俄”作战动员令。西路苏军于16日进攻满洲里、扎兰诺尔,东北军梁忠甲旅应战。而东路的东宁城于17日被攻陷。23日,在沈阳召开军事会议,决定张作相任东北边防军司令,万福麟任副司令,王树常任第1军军长兼东路军总指挥,胡毓坤任第2军军长兼西路军总指挥,调驻守辽宁的6万余东北军北上增防。9月前后苏军相继攻袭汪清、扎兰诺尔、满洲里、绥宾等地。10月12日东路战事又起,苏联阿穆尔舰队向泊守在三江口的东北江防舰队进攻,苏联飞机18架前来助攻,东北军将士虽英勇抵抗,终因舰只陈旧,又无飞机助战,战至中午就有5艘中弹沉没,200余将士殉难。但由于事先东北军在江岸草丛中预设了强火力大炮,也击沉苏方军舰3艘,破损4艘,其舰队司令亦遭不测,但苏军仍占上风。与此同时,苏军有千余人向同江进攻,12日晚,同江陷落。这时中国国内蒋介石与冯玉祥在西北开战,不但不能支援东北军,反让张学良借拨几个重炮营前去潼关助攻,蒋介石还让张学良寻求外交途径以平息中苏战事。而苏联却决心通过战争迫使中国屈服。10月30日,苏方进攻富锦,双方在松花江上展开激战,苏军开来4艘战舰,东北军自沉4艘做为拦江索,并遣江亨舰迎战,最后江亨也自沉,阻苏舰前行。当夜,苏方炸开拦江索,并载运3000余步兵登陆后与李杜旅发生冲突。31日晚,富锦陷落,11月1日绥宾失守,引起哈尔滨的震动。几天之后,由于松花江水封冻,苏方攻哈计划大受影响,遂在西线展开大战。11月17日,4万苏军再攻扎兰诺尔、满洲里。韩光第旅即第17旅守卫扎城,梁忠甲之第15旅守满城,各有1万人,在武器与兵员对比上,不占优势。苏军在两城同时开战,韩旅英勇抵抗,阵地屡失屡得,韩光第负伤后仍坚持指挥,直至牺牲。该旅设3个团,仅有1个团长率千余人突围,其余伤亡近7000人,几乎全旅覆没,18日扎兰诺尔失守。而满洲里的梁旅亦陷入重围之中,几次突围,未成。战至弹尽粮绝,除战死者外,全旅约7000余官兵被俘。20日,满洲里也告陷落。同日,苏军攻袭密山。23日,苏军又攻海拉尔,东北军坚守,损失惨重。24日,海拉尔亦告沦陷。苏方在拥有军事主动权后,向中国东北当局提出重开谈判。12月3日,中苏代表在双城子草签《辽苏和平草约》,双方重申遵守1924年的协定。12月22日,中苏双方又在伯力正式签定《伯力预备会议议定书》,规定中苏立即停止战事,中东路仍恢复7月10日以前中苏双方共管之状态,苏军尽快撤出中国,彼此释放被俘军民,重设领事馆。之后,张学良撤了主战的中东路督办吕荣寰,改任莫德惠。1930年元旦,苏军全部撤往苏联。此役,东北军动用近十万兵力,损兵折将,遭到了重大牺牲,又花费近1000万元银元,终以失败告终。这次战事使东北当局既结仇于苏联,又暴露了东北军实力之不足,更在心理上削弱了以张学良为首的东北当局抗击外敌的信心。旁观的日本更加轻视东北军,并助长其策动以武力侵占中国东北的野心。
经济
民国初年,北京政府一再提倡招垦,这一施策对吉林农业的发展大为有益,不仅促进耕地面积有所增加,农业耕作技术也有较大提高,大豆、烟、麻成为此时吉林农业最具特色的名牌产品。吉林的森林资源也很丰富,开采量较大,淡水鱼的生产及大牲畜的存栏数亦相当可观。不过由于奉系军阀对土地的兼并与集中,也造成了对农林牧副各业资源的霸占与掠夺。
这一时期,吉林的民族工业也有较大的发展,这得益于东北地方当局实行扶植与鼓励的政策,也是广大民众开展提倡国货、抵制日货的爱国活动的结果。但在民族工业中,官僚资本占主导地位,主要在矿业资源开采上,以煤炭为最。其它如纺织、电灯、造纸、皮革、窑业、印刷、铁工、火柴以及食品加工方面的面粉、酿酒、榨油等工业也很发达,并经历了由清末民初的手工作坊向现代化技术转变的发展过程,其中以纺织业最为突出。此外,伴随现代化城市的出现,邮电通讯、交通运输等事业也有长足的进步。商贸、金融业也很活跃,以延吉为中心的东部贸易十分兴旺。这一时期,帝国主义经济侵略势力日益深入。其中日本为急先锋,以铁路为突破口,逐渐在工矿、金融、土地等方面加大了经济掠夺的步伐,并大搞资本输出,大办各种商社,逐步控制东北的经济命脉,逐渐使吉林经济陷入半殖民地,半封建之境地。
一、农牧业
(一)农业。民国初年,由于北京采取优待政策,鼓励山东、河北、河南、陕西等地农民出关,于是这些地方因战乱与灾荒而破产的农民不断涌向东北。吉林位于松辽平原,土地肥沃,素有“东北粮仓”之美誉,故前来的垦民更多,1923~1929年,为入垦者的高峰期。这时吉林的垦地面积随着开荒垦地高潮的出现,也日渐扩大。吉林省放荒重点是东北部边疆地区。1913年丈放依兰至密山官道附近荒地达五、六十万垧。第二年勃利一带二十万垧官地也被丈放。1916年吉林省丈放五常等地境内大片官荒,到1923年共放出荒地七十一万余垧。1915年,吉林耕地面积为323.7万公顷,比1911年增加10%;以后增加的幅度更大,到1929年已增长60%以上。除鼓励流民、灾民下关东垦荒外,东北地方当局还在吉林省西部与内蒙接壤地区采取“屯垦戍边”的办法实行农业开发。1928年7月,成立兴安屯垦公署,新编屯垦军到洮安、索伦、扎萨克图等地进行屯垦,同时也吸收部分山东、河南灾民参加,至1930年共放荒8236垧。随着耕地面积的扩大,粮食产量不断增加。从1915年至1930年,15年间吉林粮食增长86.1%。但是,仍然为广种薄收,经营分散,管理粗放,加之大豆、谷子及高粱等低产农作物品种所占比重较大,致使单位面积产量增长速度并不快。当时为推动农业生产的发展,有关方面开始创设官办或私办的农事试验场(早在1908年和1912年分别在吉林、农安设立两个农事试验场)。1924~1929年相继在延吉、宾县、榆树、伊通、扶余、五常等县设立13个农事试验场,更在延吉设立农产种子交换所。为开发水稻生产,还在榆树的兴榆、桦甸的兴利等地设立了稻田公司。
在农业开发中,由于地方军阀与官僚的介入,在东北也包括吉林,于20世纪20年代出现了十分严重的土地兼并现象。这些军阀与官僚利用手中的权势,借“官地”、“旗地”拍卖与放垦之机,霸占大片的土地。1916年,张作霖强迫开放达尔罕亲王的辽河南北的广阔土地,他从中分占67.5万亩。张学良仅在一面坡就占有土地约27万亩。吴俊升与张海鹏在洮安西北四家子合办农场,占地为1.8万亩。吉林督军张作相除在锦州家乡一带拥有大片土地外,于1926年借吉林省大放乾安蒙荒之机,又报占土地30万亩,1927年还在敦化占有一大片荒地。邹作华在吉林县占地500余垧。张焕相在桦甸占地200余垧。连段祺瑞也把触角伸向吉林,在五常县占有荒地380.7万亩。除军阀、官僚外,吉林当时的土地也向大地主集中,越是偏北的地区,地主拥有的土地越多。这种土地高度集中的后果是军阀、官僚与地主为掠取更多的农业资源,加重了对农民的剥削与压榨,阻碍了农业的发展。 吉林农业生产除粮食作物外,当时也还种植一些经济作物,主要是大豆、黄麻和烟草并栽养人参。1916年,吉林大豆播种面积达70.1万公顷,总产量为104.4万吨。菸叶的生产主要在吉林、长春、额穆、桦甸等地。1927年全省种烟22988公顷,总产量19249吨。养参业则集中于抚松县的东岗。麻类的生产作为吉林农业的特产,1927年种植面积已达12706公顷,总产量为15316吨。这些经济作物的商品化程度较高,特别是国际市场对大豆的需求量一直很高,长春成为当时吉林大豆的集散地。
(二)林牧渔业。
吉林林业资源丰富,兴安岭及长白山为天然林的大宝库。吉林森林的分布主要在松花江上游、图们江、牡丹江、兰陵河等流域,其森林面积在东三省中占第二位,为40.28%。1930年已放林场146个,总面积为3947.89万亩。从民国初年开始,就有松江林业公司等从事采伐与贩卖,并有制材加工,以后又进一步发展壮大。
吉林渔业以捕捞江河湖泊的淡水鱼为主,松花江、嫩江水系盛产许多优质鱼,如白鱼、鲫鱼、鳟鱼等。为推动渔业的发展,1923年宁安设立太和渔业股份公司,1926年吉林又设立日升渔业有限公司,1928年在哈尔滨设立滨扶渔业有限公司。
在20世纪20年代,东北的畜牧业也有较大的发展。1916年吉林省大牲畜总计有84.7万头,其中牛9万头;马50.4万头;骡23.1万头;驴10.3万头;猪125.5万口;羊9.4万只。1931年吉林省大牲畜总计151.7万头,其中牛为43.0万头;马73.5万头;骡26.9万头;驴8.3万头;猪为227.4万口;羊为18.2万只。这十几年间,除骡而外,吉林省的大牲畜均有大幅度增长。
二、工业
(一)工矿业。吉林的工矿业在民族资本特别是官僚资本的推动下,于20世纪20年代呈勃兴发展态势。首先是煤矿的开发。此时全省共有17处煤矿,其中额穆4处,永吉3处,延吉、和龙、伊通等各2处,桦甸、舒兰、汪清、密山等县各1处。开采规模较大的有西安(今辽源)、蛟河、老头沟、珲春、吉隆、舒兰6大煤矿。产量最高者当属辉南的杉松岗、额穆的杉松、延吉的华利、永吉的裕东、裕吉等煤矿。
1930年(民国19年),全省已发现煤矿123处,试采、开采100处,年产煤32.5万吨,是民国建立以来吉林省产煤最高的年份。
吉林金矿分布于东部山区,在官商合办形式下,较大的金矿有于延吉、鹁鸽砬子及和龙夹皮沟开采的延和金矿,在桦川县有太平岭与梨树沟金沟,在额穆县有秋皮沟金矿。此外,尚有磐石县的东兴,珲春县的三道沟、杨河子、柞树沟,以及桦甸县的加级沟等规模较小的金矿。与此同时还有铜、铅、铁、锰及其它矿藏资源的开发。铜矿,有官办的磐石铜矿。较多者为商办,商办有磐石椅子山、栗子沟,桦甸皮州哨、八道河子,延吉锯齿山,濛江那尔轰,临江大栗子、三道阳岔,永吉二道江,舒兰铜子沟等铜矿。铁矿,开采比较集中,主要分布于辉南杉松岗、鞍子河,磐石矿洞子、玻璃河套,伊通高台子,桦甸大柴山,延吉依兰沟等地。锰矿开采不多,只有伊通画匠沟一处。银矿采掘有3处,为濛江那尔轰,延吉天宝山,还有辑安(集安)。当时吉林矿业的发展,同东北其它各地一样,主要依赖官僚资本的投入(也有部分商业资本),即凭借省财政的支持,具有一定的发展实力,对防止日本等外国资本的入侵有相当的抵制作用,有利于保护中国矿产资源不被帝国主义掠夺。不过在开发技术上多沿袭旧方法,又实行封建把头制的管理,加深了对矿工的剥削。延缓了吉林矿业的发展速度。
(二)轻工业。
作为民用工业发展规模较大者,首先是纺织业。当时纺织厂多集中于大中城市,除有几家官办外,主要为民间资本所经营。一些纺织厂在民国初年尚处于手工操作的作坊阶段,如1919年长春市有手工纺织作坊700余家,织布机2800多台。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日本的纺织品大量涌入吉林市场,各手工纺织作坊一时受到冲击,产品销不出,只好纷纷倒闭。到1921年,长春仅剩纺织厂90家、织布机360台。20年代以后,吉林纺织业逐步向现代化织厂转化。1921年,长春有织布厂16家。1929年吉林市有织布厂5家。其时主要工厂在长春有自强、协力、庆升源、福民等几家大工厂。同时,毛纺业也开始发展,有吉林的毛纺织公司,另外郑家屯有6家毛纺厂,洮南有9家毛纺厂,就地取料,就地生产。与棉毛纺织业相匹配的织染业也开始勃兴,最大者为吉林裕华织染厂。而在公主岭、四平、长春、郑家屯等地柞蚕丝纺业也有发展,仅郭家店就有手工丝房36家。
吉林轻工业发展居第2位的,为农产品加工业。主要是制粉、酿酒和榨油三大传统产业。其中制粉业发展速度较快,1930年比1913年增长14%。主要集中于长春、吉林及九台等地。长春有益发合、裕昌源、天兴福第一面粉厂、双和栈、亚州兴业等制粉厂家。此外吉林有恒茂,九台有福泰,扶余有吉大机器面粉有限公司。吉林的榨油业也集中于大中城市。1916年,吉林省有油坊501个,生产植物油61303吨,其中豆油为56710吨。这时的榨油多为手工操作,以后由于民族资本相对集中于食品加工业,现代式榨油厂开始兴起。1929年,在长春有较大制油厂12家,以益发合为最大。在洮南、四平、吉林、珲春、宁安等城镇均有多家较大的制油厂。而规模较小的旧式油坊仍然遍布吉林城乡各地,以乡镇居多。在食品加工中,酿酒业的发展相对于制粉与榨油稍微滞后一些。多为手工操作,生产设备简陋。1922年长春有较大烧锅8家,以后伴随电动机和蒸汽机在酿酒中的应用,吉林也出现近代制酒工厂。1930年,华商投资酿酒业,资本金较大的酒厂有长春的洪发源,资本为20万元;四平德昌公司,资本为15万元;公主岭的东茂泰油坊兼营制酒,资本也在10万元以上。此外,吉林民用轻工业还有火柴、电灯、造纸、印刷、皮革、窑业、玻璃、烛皂、铁工等。火柴厂在吉林省经营历史较早。1919年通化长恒火柴公司开始创办,继之于1922年吉林市又办起金华兄弟火柴厂。1926年以后又相继出现吉林众志火柴厂、泰丰久火柴厂和珲春明盛火柴厂等。以后由于日本与瑞典火柴业的抢滩入驻,使吉林民族火柴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足艰难。吉林省的电灯及电力业起步更晚些,大约在20世纪20年代才开始,但发展速度不慢。据1929年统计,全省有26个发电厂、电灯厂和自备电厂,发电量2365万度。1930年时,官办的较大电灯厂有长春电灯厂,商办的电灯厂以桦甸的耀华较大。吉林省的造纸业与印刷业也由于外国资本的侵入,民族造纸厂发展规模不大,主要是家庭手工作坊。1929年民营的纸坊资本在万元以上的,仅农安一家。印刷业多集中于长春及吉林等大城市。皮革业主要是吉林市的皮革厂,规模不小。窑业以吉林缸窑镇为主,继续生产传统的水缸、壶碗等日用品,全镇有窑40余座,从业人员达千人以上。玻璃制造、铁工、农业机械修理等也多分布长春、吉林等大城市的城乡结合部地区。这些民用工业均以民族资本为主。随着生产的发展,在20年代以后,民族资本也致力于组成股份公司,引进一些先进技术,摆脱手工作坊,机械化程度不断提高。这时,一些门类趋于齐全的近代化工厂开始出现,推动吉林的民用轻工业加速发展。
(三)金融商贸业。
吉林省金融业的发展缘于新式银行的设立。从民国初年开始,由于工商业发展对资金的迫切需求,银行业应运而生,十分兴旺。当时较大的官办银行为东三省官银号,1920年有资本2000万奉大洋。在哈尔滨、长春、吉林等地有分号,其业务为代理省库、承担发行货币、买卖生金银、汇兑、存放款以及兑换各种钱钞等。同时还经营各种钱庄、当铺、粮栈等附属企业。在吉林省更有影响的为永衡官银钱号,1920年拥有资本1000万现大洋,总行设于吉林,下设长春、营口、滨江、宁安、延吉、四平、双城、农安、榆树、伊通、磐石、扶余、敦化、奉天、天津、上海等20余处分号。其经营业务也是代理省库、发行货币、汇兑、存放款等,也经营钱庄、油坊、粮栈等约40余家附属企业。其所发行的货币有吉林永衡官帖、吉大洋、吉小洋、哈大洋及铜元票等。其它的官办银行如边业银行、中国银行等也均有分号设于吉林省。此外还有商办银行,1930年在长春有3家。当时官办的银行大多为奉系军阀所控制,有发展潜力,而商办银行是民族资本在支撑,至20年代后期已呈衰落兆头。在金融业推动下,吉林省商贸业自20年代以来有扩大发展之趋势。各大中城市商业店铺明显增多,规模也日益扩大。1922年长春有商家882户,至1931年已增至1031家。为谋求商业的更大发展,各种商会日渐增多。1929年时吉林有商会15个,同时还成立一些同业公会或同业联合会。在大中城市为便利商品交流,又增加一些新的商业市场和商品交易所。在长春,1919年有市场24个,其中有柴草市场6个,牲畜市场5个,菜市场6个,杂业市场6个,粮米市场1个。1929年以后,因受国内外各种因素的影响,吉林商业开始萧条。
20年代以后,随着商业的繁荣,东北的内外贸易十分活跃,对外贸易对日本、欧州、美国和东亚各国。吉林为东北的北部和东部的对外商贸区。在吉林以延吉为中心的贸易口岸,位于东北东部地区,通过图们江及朝鲜北部的港口与朝鲜和日本进行贸易。1929年延吉的贸易额达910万海关两,其中输入为493万海关两,输出为417万海关两,入超76万海关两。对外贸易输出的主要产品是农副产品、初加工品和土特产品等。主要是大豆及其附加工产品豆饼与豆油。长春作为东北大豆的集散地每年约集中25万吨以上。由于帝国主义实行不平等交换,把东北出口商品价格压得很低,吉林自不例外,出口贸易所受损失不小。
(四)交通通信业
1.铁路。19世纪末至20世纪20年代前,东北当局在吉林界内修建了中东、吉长、四洮等3条铁路。其中,中东路由俄国出资修建,吉长、四洮两路由日本借款修筑。此外还有民建12华里长的双城轻便铁路一条。“五·四”运动后,吉林人民爱国热情高涨,维护路权的斗争日益激烈。东北当局在人民斗争的推动下,也开始抓紧对吉林铁路的经营。先是在1924年签订了《奉俄协定》,实现了对中东路的“中苏共管”,改变了原先由沙俄一方控制的局面。其次,1925年后东三省交通委员会开始用本国资金与技术在吉林省修建打通、奉海、吉海等铁路。打通路(打虎山至通辽)为京奉路支线,系官办,全长251.9公里。奉海路(奉天至海龙,后修至朝阳镇)为官商合办,全长252.6公里。吉海路(吉林至海龙,实修至朝阳镇)是官商合办的省有铁路,全长183.9公里。上述三条铁路修建都遭到日本方面的无理干涉。奉海路是以由满铁负责修筑洮昂路为条件而同意修建的,其余两条路日方一再提出抗议,均被拒绝。1925年以后,东北当局以官办形式又修了洮索(洮安至索伦)路。1925至1928年间,先后由日本借款、承修又加以控制的洮昂(洮南至昂昂溪的三间房)、吉敦(吉林至敦化)两条铁路,长度分别为224.2公里与210.4公里。1929年以后,这些铁路运营状况较好,客货运量大增,经济效益不错。当时东北交通委员会规划东北要搞成东、西、南三大铁路干线,吉林的铁路将纳入东、西两大干线之中,后因日本侵占中国东北,这一铁路发展计划未能实现。
2.公路与航运。吉林公路汽车运输业的大发展是在1925年以后,主要是在吉林、长春两地。1929年全省拥有汽车公司180家,汽车1510余辆,约占当时东北汽车总数的35%,在全省45个市县中,有23个市县都有汽车运输业。
航运则以松花江为主。为发展民族航运业,东北当局于1923年严禁一切外国轮船在松花江流域航行。1925年成立东北航务局,使松花江航运业开始大发展。1927年经过整顿,调整机构,归并了7个航运公司,组建东北联合航务局,计有客载轮船49艘、拖船69艘。航线也在不断扩大,中游由吉林北至陶赖昭与新城,嫩江流域可由嫩江南至大赉。货运的主要物资有粮食、煤炭、木材、五金、纺织品及畜产品、渔产品等。
3.邮电通信。民国初年,东北实行邮政改革,在较大城市设一等局,将邮政业务由单纯信函,扩大为信函、包裹、汇兑等多种。1929年以前,吉林省拥有一等邮局3个,二等邮局39个,三等邮局34个,邮电支局12个,邮寄代办所242个。在邮政线路方面计有陆路12639公里,铁路2930公里,水路766公里,其长度均居东三省首位。
吉林省的通信业,早在20世纪20年代前后,吉林、长春、延吉、通化、四平等市及一些大的县城都相继建立了一处或多处(有线)电报局,经营传递官电、收发商报等业务。1930年时,在吉林省绝大多数县城及部分乡镇均设立有线电报房,配有报务员1~3人,大中城市为10~20余人,已成规模。民国初年,又开始在一些大中城市安装电话,开展市话与长途电话业务。为此,开始设立有线电话局与长途电话局,分布于吉林、长春、洮南、公主岭、四平、东丰、临江、伊通、桦甸、敦化、龙井等地。这些电话业大部为官办,少部分为商办或官督商办。
20世纪20年代,吉林兴办了无线电通信事业。1922年,长春无线电台与哈尔滨无线电台开始通讯。1924年,长春又安装了美式短波发报机,提高了无线电内外通信能力。1930年前后吉林、洮安等地也均装设了电台。1931年上半年临江也装设了电台,不仅逐步完善了吉林的无线通信体系,也及时开展了新闻、商情等信息传播。
(五)外资入侵。在外资入侵吉林中,日本是急先锋。1915年以后,日本在铁路、工矿、金融、土地等主要经济领域加快了对中国入侵的步伐。它们强迫吉林省开放吉林、长春、延吉(局子街)、汪清(百草沟)、安图(头道沟)、珲春、洮南、郑家屯等地为商埠。至1931年“九·一八”事变前,日本在中国东北的资本占当时入侵的外国资本的72%左右,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长春日资企业仅宾木活版所、北原活版所、长春印刷所等几家印刷业和制粉、火柴、烟草以及林业等各式株式会社就拥有资金700万元,职工近7万人,其中日人为8000余人。为了掠夺长白山的林业资源,日本在吉林市成立吉林林木同业组合48个,主要有三井、和登、松永、永信等8家大洋行介入,还有吉林制材、丰材股份、华森制材、日东制材等12个公司以及阿川、西泽、伊藤、八原、山本、三吉等14个木厂。此外尚有大和、三浦、藤浦、柏谷等6个商会。其中他们创办的鸭绿江采木公司对该江沿岸森林资源的掠夺高达90%。但是,日本仍不满足,还攫取了原本不属于契约规定的浑江两岸的森林采伐权。一些中小的日本资本还强占了老头沟煤矿和延吉天宝山铜矿,进行掠夺式开采。日本更通过贷款、合办、包建和参与管理等手段,控制了吉林省的主要交通干线。除长春至旅顺的南满铁路及其支线外,日本又经营了长春至吉林、吉林至敦化、四平至洮南、洮南至昂昂溪、天宝山至图们等铁路干线。通过铁路,将经济侵略的触角伸向吉林内地。日本侵略者还设银行,办信托公司、金融组合、拓殖会社、当铺、保险、放贷等机构,通过这些机构控制金融市场,强发各种货币,扰乱与破坏中国特别是东北的金融秩序。日本在中国东北拥有两大家特殊银行即横滨正金银行和朝鲜银行。这两家银行在长春及四平等地设有分行。在吉林还有三家普通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1922年开始,日本在长春就经营信托公司2家,当铺11家,保险代理业37家,借贷业13家等。
沙俄是经济入侵吉林最早的国家,只是在日俄战后,把长春以南的权益让给日本,它们收缩势力集中经营以哈尔滨为中心的东北北部。十月革命之后,白俄残余势力仍一度把持中东铁路及道胜银行。苏联红军最后消灭白俄势力之后,苏联政府继续继承在中国东北的一些权益,同时还加大了对中国东北的投资。主张“门户开放”政策的美、英、法、德等国也不失时机地将经济触角伸向吉林大地。它们除大力倾销商品外,也是通过开矿山、修铁路、设银行、办洋行等措施与手段,不断在吉林扩大自己的经济势力。为适应经济势力的深入渗透,各国金融业也积极在吉林驻足,美国花旗银行、英国麦加利银行、法国法亚银行等均纷纷在吉林省境内设立分行。一些较大的企业也积极抢滩吉林省。它们经营的商品种类繁多,主要有钢铁材料、机械、汽车、煤油、电灯、烟草、农具、罐头等,瑞典则成为当时吉林火柴市场的小霸主。
文化教育
这一时期吉林的文化教育处于全面革新的发展阶段。新的教育体制开始确立,全国各地废止读经讲经,按规划设立新式学堂,社会教育得到有关方面重视,义务教育与成人教育也初步开展起来,教育普及率有所提高。
受“五·四”新文化运动的影响,吉林省的现代新文学从启蒙走向创建,进步文学社团与各种新型刊物纷纷涌现。戏曲与美术建筑等也都在保持民族特色的基础上,不断获得提高。新闻报纸做为现代传媒手段,不仅有较大的发展,内容也日益革新,成为传播新思想和新文化的有力工具。图书馆与博物馆等文化设施的建设,亦相应的得到发展。随着边疆史学研究的开展,再加上政府的积极提倡,修志撰书一时形成高潮。 随着帝国主义侵略势力向思想意识形态领域的不断渗透,文化教育领域也莫不有“西化”思想的冲击,而封建宗法道德观念不甘心退出历史舞台,时时做“卫道”的抗争,也曾形成逆流,干扰了新文化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一、文化
(一)学术文化。
在金毓黼等著名史学家研究东北边疆史学的学术思潮推动下,针对日本白鸟库吉等帝国主义学者歪曲中国东北历史,为日本侵略扩张服务的卑劣行径,吉林史学界奋起反击,史学研究空前活跃。代表人物为魏声和。他的代表作为《吉林地志》和《鸡林旧闻录》。《吉林地志》1913年刊行。该书详细论证和记述了民国初年吉林各县的地名、沿革和地理形势;对县属边界、地望四至、山水名胜、物产资源、交通设施等均有翔实记述。书中附有《松花江漂流记》,其资料源于魏声和亲历考察和官署报告及相关文献,颇有珍贵的史料价值。《鸡林旧闻录》是偏于现势的吉林史地著作,全书共分五篇:一是关于沙俄对中国东北的侵略,日本在中朝边界的阴谋活动,东北边界的一般情况;二是东北少数民族的生产、生活情况;三是关于东北边疆的金石和考古;四是东北地区的战事,明清间的战争,女真族的兴起,女真部族早期的状况;五是东北古城的遗址,清代的“流人”等。全书资料可信,对反驳日本御用史学者的谬论十分有力。
与此相关,由于民国政府的提倡与推动,编修地方志书又呈高潮,从民国初年至1931年“九·一八”事变时,吉林地方志修成达40余种。
其它学术研究也有新的发展,1930年(民国十九年)高亨纂成《老子正诂》,还有蒋善国的《中国文字之原始及其构造》。这两本学术专著曾被商务印书馆列为“星期标准书”第五种。
(二)文学、报刊及图博事业。
1.“五·四”新文化运动以后,北京、上海等地各种进步文学书刊源源涌进吉林,苏联高尔基与马雅可夫斯基的作品亦同时在吉林、长春等地传播。茅盾、巴金、郭沫若、叶圣陶,尤其是鲁迅的作品更深得广大青年学生的喜爱。这一切对吉林现代文学运动的发展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新文学团体也应运而生。1923年(民国12年)9月在吉林有文学社团《白杨社》诞生,这是东北最早的文学进步团体,以“发表文艺创作,促进吉林新文坛”为建社宗旨。1924年2月该社创办《白杨文坛》,由穆木天、刘政同、郭桐轩、何蔼人主持,有社员10余人。《白杨文坛》作为吉林第一个新文学阵地,发表了不少评论文章及文艺作品,宣扬了个性解放,主张婚姻自由,有力地抨击了封建思想。《白杨文坛》出至第7期后停刊。白杨社与奉天的启明学会,被称为东北文坛新文学运动的最早标志。曾引起茅盾、郑振铎等人的注意,他们曾著文在《小说月报》、《中国新文学大系·小说一集》的导言中予以评介。
1928年,师田手(田质成)、张铁全、季守仁(吴郎)等于吉林市结成“火犁社”,并创办《火犁》杂志,共出刊11期,在当时的吉林文坛影响较大。
同在1928年,宋铁岩等人在长春创立“秋声书社”。该社宗旨是向青年学生推荐进步书刊。而由宋铁岩主办的《长春第二师范校刊》,经常发表进步文章与革命诗词,在文坛上可谓独树一帜。该刊不断得到地下共产党员楚图南的支持与指导。
当时在“五·四”新文化运动推动下,吉林文坛出现了用白话写作的新诗,在众多诗人们的探索与创作实践中,出现了自由体、新格律体、十四行诗、散文诗等多种体式。穆木天是代表人物,被同代作家称为“东北新文学的开山老祖”。【注:李辉英:《中国作家剪影》,香港文学出版社,1958年版。】他于日本留学时曾在1921年写成散文诗《复活日》,发表在创造社的《创造》季刊上。1927年又出版了第一部诗集《旅心》。该诗集大多是诗人在吉林市和东京写的诗,皆为怀乡忧国之作。穆木天的早期诗作受法国象征派影响,具有唯美主义和象征主义倾向。30年代初开始走上现实主义道路,先后又出版了《流亡之歌》和《新的旅途》等诗集。 此外,吉林的张露薇(原名张文华),也是一位有影响的诗人。1930年出版了诗集《情曲》。
吉林的小说创作,以短篇为最早,在“五·四”新文化浪潮的推动下,短篇小说带着吉林地方浓郁的乡土气息走上文坛,以于成泽(于毅夫)和李辉英为代表。于成泽于1925年相继推出处女作《雪》和《破晓》。李辉英以吉林市为背景写了《最后一课》。
最早的长篇小说《站长》,作者郭东郊乃中共党员、延边《民声报》编辑,1929年被捕,在狱中写成《站长》,描述了大革命的斗争史实,最后叙述了广州暴动。为此,被连载的报社主编下令停止刊发。
2.这一时期报业发展很快,报纸有官办、民办、党派办、外国人办等各种形式。中共吉林党组织成立后,即开始用报纸开展革命思想宣传工作,传播马克思主义,揭露帝国主义侵略罪行,进行反帝反封建斗争,使报纸内容为之一新,更具战斗性。当时吉林省的著名报纸有《大东日报》、《吉长日报》、《民声报》等。《大东日报》1921年创刊于长春,系私人办报,总编辑为共产党员肖丹峰。《吉长日报》创刊于1909年,为吉林省军政机关报,具有爱国反帝的进步倾向。《民声报》1927年创办于延吉龙井,是朝汉两族爱国人士共同创办,接受中共北方区委的领导。社会影响较大的还有民办的《国际协报》,1918年创刊于长春,1919年10月迁往哈尔滨,该报副刊设有专栏,发表不少进步文艺作品及宣传革命的好文章。日本文化掮客中岛真雄创办的《盛京时报》在中国东北影响较大,在长春设有支社,该报的副刊曾被中国进步知识分子所利用,发表过一些进步的文艺作品。
此外综合性刊物影响大的为《民生丛刊》。1921年(民国10年)创刊,旬刊,每期40页,吉林商务同行印刷局编辑印发。该刊以发表经济内容为主,同时发表政论和文艺作品。主要栏目有社论、国内要闻、格言汇录、谈丛、琐闻等。
3.在“五·四”的科学民主新思潮推动下,群众性宣讲活动普遍展开。吉林省公立通俗教育讲演所围绕“巴黎和会”向广大群众做专题介绍,并对中东路主权详加解释,以激发人民的国家观念和爱国思想。听众很多,吉林市城内4个讲演分所,每日均达百余人。
这一时期,吉林省图书馆和博物馆等社会文化设施也有较大发展。
1912年(民国元年)政府教育部通令各省兴办社会教育。1915年(民国4年)又颁布《图书馆规程》、《通俗图书馆规程》,明令各地要办图书馆,加上地方一些开明士绅捐资提倡,到1930年(民国19年)全省各级公共图书馆增至30所。其中省立图书馆1所,县立图书馆28所,吉林省立大学图书馆一所。建立图书馆或通俗图书馆的县(市)占全省41县的68.3%。馆藏图书除经、史、子、集外,增加了新文化图书及现代报刊,还有不少外文图书。1931年省立图书馆面积有3000平方米,有中外文图书64598册,3.6万余种,中外文报刊160余种。1930年省图书馆向外借阅图书1.2万余册,借阅读者为31159人次,设有阅书室、研究室、阅报室、妇女阅览室、儿童阅览室等。
民国时期,吉林虽有建立博物馆的设想,亦因事多财绌而未能实现。1919年(民国8年)吉林省教育厅重设教育品陈列所,此为博物馆之雏型。1922年(民国11年)秋,该陈列所并入吉林省立图书馆。1927年(民国16年)春,因财力不支,陈列所撤销。1930年(民国19年)6月26日,国民政府教育部颁令各省,要求设立博物机构,保存古物,但吉林省仍未能建立博物馆。1927年,北京历史博物馆为展示吉林省之珍品曾咨请吉林省长搜集陈列之物。故省长张作相曾以第2998号训令,令省下属四道尹、警务处、41县广泛为北京博物馆征集历史文物,计有金类、玉类、石类、砖瓦、陶瓷、古印、币、塔像、明器、衣冠、乐器、兵器、圣贤刻像及地图、书画、碑帖、史料(奏议、诏令等薄册)、甲骨金文等古籍凡17种,另征有古迹照片,此次所征内容十分丰富,为吉林历史博物之存藏打下一定的基础。
(三)戏曲与其它民间文化艺术。
吉林的戏曲艺术在由旧到新的文化转型过程中,不断获得提高。京剧是中国的主要剧种。清末,吉林富商牛子厚于北京创办京剧“喜连成”科班,培养了梅兰芳、周信芳等一代京剧大师,在中国京剧发展史上功不可没。而吉林市丹桂茶园的创立又为京剧在吉林的演出提供了很好的场所,还培养了京剧名家唐韵笙,他自编、自导、自演了列国戏,代表作为《驱车战将》。
20年代的后半期,评剧表演也进入红火时期。评剧起于河北、天津一带,当它传入东北后,作为“落子”,吸收东北民间文化的特有成份,在语音上有所改变,导致在唱腔上发生很大变化,形成明朗,泼辣的风格,伴奏上增加了三弦等弹拨乐器,很受吉林老百姓的欢迎。20年代末期崛起的评剧名角筱桂花曾在公主岭一带演出,连同其他评剧演员一起,在吉林的大小城镇无不留下评剧艺人们的足迹。评剧的代表作《杨三姐告状》和《爱国娇》久演不衰。在戏曲艺术中,提高变化最大者当属“二人转”,它本是在东北大秧歌、民歌和莲花落的基础上演变而成的东北地方民间小戏种,主要演出形式有“单出头”、“二人转”和“拉场戏”,在20年代十分红火,名角辈出。吉林是“二人转”的故乡。吉林东部长白山一带被视为“二人转”的东路发展地区,有著名演员刘福贵、程喜发、齐兰亭、张相臣等,他们在舒兰、榆树、永吉、九台、桦甸、安图等地唱红,尤以独特的“耍灯碗”的舞蹈身段成为“二人转”名噪一时的绝技。
与戏曲密切相关的是流行于民间的宗教节日与民俗结合的庙会文化。吉林北山药王庙会一直盛况空前。农历4月28日为药王庙会正日,省城各界特放假一天。药商派代表至庙上拜祭,并于庙会上降价销售丸散膏丹各种药品,善男信女则纷纷向药王祈祷免疫去灾。庙会周边遍设摊床,游艺、茗茶、酒店等也纷纷抢占市场。其中最有特色的活动当属葫芦棚。相传4月28日乃药王诞辰,是时药王将携药葫芦下凡,给人们送神药。故庙会上有各种纸葫芦,特别是红黄两色的葫芦遍布庙会各处,不少游客将家中原存的旧纸葫芦带于庙会中焚烧,同时买回新的葫芦挂于家中。 当时吉林还有一个独特的人文景观——放河灯。吉林依傍松花江,沿江就有不少民俗文化活动应运而生。农历7月15日中元节时,人们齐聚江边,先搞颂经与驱邪等仪式,举行“盂兰盆会”,由众僧做法事,然后在“仙乐”的伴奏下,将各种形状的河灯,一批批放入江中,万盏河灯顺流而下,煞是壮观,观灯者人山人海,直至深夜。
赶庙会与放河灯,是吉林民俗文化最具特点的两项活动,从20世纪20年代以来,一直搞得十分红火。
此外,体现凝固艺术的建筑,在吉林也颇有特色,中外杂陈,华洋交错。吉林市一改过去以木制为主的满族建筑风格,而作为中国传统建筑风格体现的除了吉林老城区民宅的二进乃至三进青砖青瓦,有雕饰,以南北中轴线布局的四合院外,在寺庙建筑上,传统的翠飞式特征更为突出。日本侵略势力渗入后,又在南满铁路附属地崛起一栋栋和式东洋建筑和标准的日式商贸街,如长春站前的吉野町(今长江路)等。
二、教育
(一)小学教育。
1912年(民国元年),按南京临时国民政府颁布《普通教育暂行办法》,吉林省将清末省内所设立之小学堂一律改为小学校,分初等、高等两级。初等一般称国民学校,为国家规定之义务教育学校,由镇、乡负责设立与管理;高等小学由县创办和管理。这时小学的分布多在城镇。
为普及义务教育,又鉴于私塾仍在农村间广为存在的现实,1915年,吉林巡按使颁发《私塾考查规程》和《推广小学办法》,要求各县在乡镇特别是广大农村普遍设立初级小学校,并对私塾着手进行改造。为推行义务教育,在省会吉林市筹设义务教育模范区,同时也要求各县均要仿效。为此,省长公署相继出台一套较为系统的有关推行义务教育的法规和章程,对普及义务教育的目标要求、方法步骤、经费筹措、组织领导等均做了明确规定。对较好的私塾,经过认真整顿,允许改为代用国民学校,承担普及义务教育的任务。同时还鼓励各种形式办学。1915年8月,私立自强学校在长春成立。1920年10月,吉长铁路管理局创办路局的附设小学,招收铁路员工子女上学,免收学费。
由于采取上述措施,吉林省义务教育的步伐较快,各地纷纷创办小学。据1920年11月统计,全省有小学校1349所(含私立250所,女子小学80所),其中国民学校1227所(含代用国民学校)、高级小学校122所。在校学生67073名,其中女生为6353名。女生和私立学校的增长速度比较快。学龄儿童的入学率由1910年近10%增至17%。
1924年,根据民国政府教育部的《学校系统改革案》,废止国民学校和高等小学校的称号,统称小学校,分初级和高级,前4年为初级,可单独设校,后2年为高级。这时义务教育仍在积极倡导,各市县均成立义务教育委员会,专抓该项工作。为提高义务教育的普及率,采取了一些变通的办法,如对在家自修初小课程的,经检验合格者,也发证书。但终因教育经费过紧,承办者不得力,致使原订吉林省普及义务教育的计划未能实现。此外,从1915年至1924年,由于日本帝国主义势力的侵入,南满铁路当局利用其特权,在长春铁路附属地内办学,有长春公学堂及第一、第二小学校,以收日本侨民子弟为主,兼收少数中国儿童。进行的是帝国主义殖民教育。
当时小学教育的内容有所革新。民国伊始,即明确提出要废除读经讲史,所学知识强调实用。在国文课中,加授普通书信、契约、广告和记事文的写作训练,算术科加强珠算训练,还加授簿记教育以及掌握本地钞票用法等,亦注重训练动手能力,使学生会用本地材料制作日用品。1918年开始推行注音字母,国语科的文言文改为语体文。1924年,全省试用教育部颁行的《新学制课程标准纲要》,各学校均据此制定具体的教学内容,对初级和高级小学的培养目标和教育标准均有明确的要求。但在改文言文为语体文的过程中,一度有过反复。直至1930年省教育厅奉教育部训令,小学禁用文言文之后,语体文方才正式确定为国文科的教学内容。 这时的小学教育较之清代末期更正规化了,有固定的学制与教学计划。开始,初等小学作为全民义务教育,其课程以修身、国文、算术、体操为必修课,城镇初小又将图画、手工、唱歌列为必修课。高等小学又另加了本国历史、地理、英文、缝纫、农业等科目。
为培养学生具有好的品质,在教学过程中还时时进行孝悌、亲爱、信义等传统道德教育,对女生另加做贞洁淑女的教育。注意培养学生爱国家、爱民族的观念,将原来的修身科改为公民科,讲授关于国家及国际方面的有关事务和公民的责任以及发生过的国耻事件等,让学生牢记于心,增强社会责任感。1929年东北易帜后,根据南京国民政府的要求,又突出以“总理遗教”陶冶儿童,对学生进行以“忠孝仁爱,信义和平”为基本内容的国民道德教育。在小学各年级均开设党义课,初级小学讲孙中山先生革命活动史实的故事,高级小学讲授“三民主义浅说”,使学生对中国国民党党义有初步和具体的了解与认识。
对小学生的考核,按当时教育部颁发的《学生学业成绩考查规程》的要求,小学生的成绩分平时与考试两种。平时成绩由教师考查随时判定;考试成绩则通过考试分学期、学年、毕业三种,评定按等级制,分甲(80分以上),乙(70分以上),丙(60分以上),丁(不满60分)。丙等及格,丁等为不及格,要留级。两次留级后,仍不及格令其退学。学生升级和毕业成绩,除学业分数外,另参酌操行成绩后再确定。当时对操行的考核比较严格。 1930年,省教育厅训令各小学根据《中国国民党童子军总章》,组建中国国民党童子军,凡年满12岁以上儿童均可吸收其加入。至1931年“九·一八”事变前,童子军这一组织,已在吉林省内部分县市较为普遍的建立起来。在吉林、长春以及榆树、延吉、敦化、伊通、农安、和龙等县的模范小学和相关的高级小学校均建立了国民党童子军团。
(二)中学教育。
1.一般中学教育。民国伊始,吉林省于1912年(民国元年),按教育部通令改中学堂为中学校。最早的新式中学校乃为在十旗公立两等小学堂基础上建立的省菁华中学校。这时由于小学毕业生增多,为满足升学的需要,吉林省开始加紧发展中学教育,不仅在省会有中学,在各县也纷纷建立起中学来,其中不乏私立、女子、教会等各种形式的中学。以吉林市私立毓文中学办得最好,它是南开中学毕业的校友仿南开中学的模式于1917年创办的。以后随着行政区划建制的变动,省会及各县中学的名称也有几次改动,但学校依旧。1924年,按教育部《学校系统改革案》的要求,吉林省制订并实施《吉林省学校施行标准》,统一规定中学分初、高两级。初中实行普通教育,可依地方需要兼设各种职业科;高中分为普通、农、工、商、师范、军事等专科高中,也可据地方需要单设一科或兼设数科。1926年开始,吉林省立一中和毓文中学正式招高中生。据1929年末统计,当时吉林全省共有中学36所,其中省立有5所,县立有26所,私立5所,在校生5400余人,初中生占大多数,约5000余人。民国时的中学教育处于新旧交替的转型期。先是废止读经讲经,学生所学课程不外是修身、国文、数学、英语、史地、博物等;为锻炼学生的实用技能,还设有手工、木工、金工、石膏细工、粘土细工等科目;女子则有家事、缝纫、园艺等学习科目。以后随着“五·四”新文化运动的发展,许多中学的国文教学用白话文作教材,鼓励学生用白话文写作,创办各种文艺刊物,一时成为风气。其间也有反复。当时东三省保安司令张作霖严令东三省“整顿”国文科教学,提出要“重振国学”的口号。从1927年开始,吉林中学国文科教材又一律改用文言文,不准用白话文。东北易帜后,按国民党中央政府的要求,各中学要一律设党义课,内容对高初中而言各有侧重:初中设《三民主义》、《建国大纲浅说》;高中讲《建国方略概要》及《五权宪法浅释》等,这一教学目的旨在培养学生对三民主义的信仰。各学科授课以学分计,上课1小时为1学分,三年共需修满180学分。普通高中分文、理科,各有侧重的进行两组教学,毕业时须修满150学分。1923年省私立毓文中学试验采用美国的以学生自学为主,教师仅作顾问的道尔顿制,改变了惯常的教学方法与教学秩序,实验结果不好,旋即停止试验。当时学生的成绩考核沿用清末的考试方法,实行百分制,分成甲、乙、丙、丁四等,分别以80、70、60以上和60以下为等界,及格者允以升级,属60分以下丁者要留级,留级两次者令其退学。因毕业考试关乎升级,故要求格外严格。由省教育厅负责组成“吉林中等学校毕业成绩考查委员会”来负责组织对毕业生成绩的考查。高中毕业生成绩分毕业试验成绩和复试成绩,前者的考查由学校按章进行;复试由考查委员会派员去学校进行。每一个毕业生的成绩,必须是毕业考试和复试各种分数均及格者方为合格。初中毕业生则由考查委员会派员去学校进行临时考试,考试科目及时间,由考查委员会委员长决定。总之,不论初中和高中生,毕业成绩最后的考查大权,掌握在考查委员会委员长手中,把关十分严格。如高中复试和初中临时试验结果有3/10不及格,校长和教导主任均要受惩戒。
2.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民国时期,将清末的实业学堂改为实业学校,分甲、乙两种。省立实业学校为甲种,进行普通实业教育。县镇为乙种,进行简单的一般实业教育。1919年以后,随着新文化运动的深入发展,讲究科学、学以致用的实用学风渐涨。这时中等职业教育发展较快,有公立,也有私立,有单科,也有双科,有独立也有联合办学,形式多样,办学方式也较为灵活。其中,延吉、珲春、和龙、汪清四个县于延吉办了联合职业学校。日本人在吉林、长春也分办4所职业学校。“九·一八”事变前夕,即1930年统计,全省有26所职业中学,其中工业学校10所,农业学校4所,商业学校4所,医科学校2所,外语学校2所,政法学校1所,其它3所,学生共有1800余名。这时各职业中学的教学与专业设置较清末有所增加,所设科目很细,如农科有农业种植、农机制造、农艺化学、蚕桑、水稻等科目;工科有染织、电机、金工、木工、缝纫、制鞋等科目;医科分中西医及助产等。职业中学学制一般为2~3年,少数学校为4~5年。所用教材,多采用日本同类学校的教材课本,而文科和普通科的职业中学则采用普通中学课本。为锻炼学生的技能,在校时按年级安排学生实习,实习课所占比重较大,每周平均安排16、18或24小时不等,实习地点或去农场,或去工厂,均按教学要求,进行实地操作训练。
3.中等师范教育。辛亥革命后,师范学堂一律改称师范学校。为推动师范教育的发展,自1912年始,经省议会批准,分区划筹设师范学校,相继在吉林、阿城、延吉、依兰等地建立5个师范学校和1个女子师范学校。同时还有8个县创办师范讲习所,讲习所除了招收初中毕业生之外,还负责培训没有师范文凭的小学教员。1924年,省教育厅对师范学校进行整顿,提出“增加学费、扩充设备、延聘名师、招生勿滥、训练务严、注重实习”等6大措施,使全省师范教育更趋规范化。在教学上,实行学分制与分组选修制。课程分必修科(通习科)、分习科和选习科三种。通习科一般有国语、数学、英语、人生哲学、社会问题、心理学、教育原理、教学法等;分习科内容分三组:第一组有国语、英语、史地、法制、经济等。第二组有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第三组有手工、绘画、音乐等。选习科科目较多,有关教育方面的如教育史、教育哲学、教育行政,还有外语,如俄语、日语,也有涉及简易理化仪器制造、博物标本制作等科目内容。一般要求师范生于三年之内学完通习科及分习科之一组,选习科要满18学分。对师范生的考核实行百分制,每学期评一次,也分甲、乙、丙、丁四等,分别以80分、70分、60分以上和不及60分为划等之界限。丙等以上为及格,给学分,丁等者允许补考一次,补考后仍不及格者留级。为保证师范生之生源,民国时期中等师范生取消选送办法,一律改为凭考试录取,对考生的质量要求很严、很高,除一般学业考核外,对学生之操行亦十分重视,凡发现有劣迹者一般摈弃不取。学生在校期间享受公费待遇,毕业后要在本省小学服务6年,如在边远地区教学可减至4年。至1930年,全省共有师范学校8所,学生529名,还有龙井私立光明学园师范部学生20名及师范讲习所19个,有学生766名。
4.高等教育。民国时期吉林省的大学教育发展规模不大,而且专业单一。最初只有清末成立的法政专门学校。1915年,该校因经费支绌,一度撤并于奉天法政专门学校。翌年复又回归吉林省,仍恢复原校名,一直艰难办学,1929年并入吉林省立大学。先后共有十个班的毕业生,这些人成为东北乃至全国的法界骨干。一时被舆论称颂为“关外法校,以此为硕果仅存”。1927年,吉林官医院附设吉林医学校设立,它成为省内高等医学教育之先驱。1929年,省政府决定创办吉林省立大学,以“研究高深学术,养成硕学宏才”为办学之目的,设立文学、理学、法学、工学四院及法律专门部,所学课程分共同必修科、分科必修科及选修科等3类,吉林大学学制为4年。可惜开办不久,全面教学工作未及展开,因1931年“九·一八”事变而停办。
5.成人教育。1912年(民国元年)北京政府教育部规定,成人教育属社会教育之一部分,亦称通俗教育,要动员社会力量来办。此后十年间,吉林只有数量不多的简易识字学校,还时办时停,大部分是县里所设通俗教育讲演所来承担,另外在省城或人口密集的城镇设通俗图书馆、阅报所等为通俗教育提供阵地。少数机关团体或私人也来办学,如省警察厅曾办贫民丰日学社以及倪氏私立贫民学校等。1923年,陶行知作为人民教育家大力倡导办平民学校,一时在全国兴起热潮。1924年,吉林省成立平民教育促进会,主旨是“以最短之时间与最少之经费,使吉林12岁以上失学之人民皆得受共和国民必不可少之基本教育”。该会身体力行,立即在省城办起平民学校,至1926年时已办16所平民学校,共设19个班。1928年,政府又大力推广民众学校以代替由教育团体办的平民学校。1929年至1930年,省教育厅制定办民众学校的《具体办法》、《施行细则》,对民众学校招生原则、肄业时间、教授课目均做出规定。依据《办法》与《细则》,民众学校开始大办起来,1930年全省在校生已达4106名(“九·一八”事变后,民众学校停办)。平民学校多附设在中小学或公共教育设施里,以授“千字文”为主,每晚学10个字,4个月学完结业,间学常识和算术,教师多为兼职。办学经费由政府发一点补助,大部为机关或个人捐款资助。而民众学校规定每日授课1小时,6个月肄业。有的每日授课2小时,则3个月肄业。所学科目至少有识字、党义、常识、珠算或笔算、乐歌等五科。当时省会吉林市办平民教育卓有成效。到1931年,吉林省成人教育发展得更加规范。识字课本一律用教育部编《三民主义千字课》。与此相辅的是开展识字运动。省教育厅要求各县市限期成立识字运动宣传委员会,同时推广濛江县(今靖宇)进行的民众家庭自习识字教育办法,即将城关区内的不识字者,以10户编为一组,每人发给“千字课”课本,由其家的识字者传教,如家中无识字者,可与同组人讨论。每星期由识字教导委员会,按户考核,及时指导。
5.民族教育。民国时期民族教育在吉林较为发达的当属朝鲜族教育,但它一直是在与日本帝国主义的斗争中发展的。1912年以后,朝鲜族移民中国吉林省日众。1915年,延吉道制订有关垦民教育的一套规章制度,这时朝鲜族各种私立学校发展较快。1918年,吉林省公署鉴于日本人大有在延吉一带抢夺教育大权之势,更加有意提倡朝鲜族办学,不断扩大学田,增加办学经费,大力推进朝鲜族教育。此时,朝鲜族教育已带有鲜明的反日复国的政治色彩。如1919年,在龙井由明东等中学组织召开反日民族大会,会后进行爱国大游行,遭到日本警察的镇压。1920年,日本策划“庚申年大讨伐”,烧毁延边朝鲜族学校(私立)30多所,但是很快又得到恢复。据1928年统计,吉林省朝鲜族官立学校174所,学生7810人;私立学校共有409所,学生17975人。私立学校既有朝鲜族一般群众办,也有民众团体办,还有朝鲜族宗教机构和欧美教会办的,学校除传播文化科学知识,也进行有关民族独立乃至共产主义的教育。按延吉道颁布的《划一垦民教育办法》规定,不论公立或私立学校,一律使用教育部审定教材,每周讲国语12小时,1、2年级小学可将教材译成朝文讲习。教会所办学校,每日添讲《圣经》一课时。
这时期蒙古族、满族和回族等其它少数民族教育发展并不快。吉林省最早的一所专设蒙族学校是1931年8月在前郭尔罗斯王府开设的旗立初级小学校。该校由旗里拨经费,学生均为王公贵族子弟,免收一切费用。一般在蒙族聚居区均办蒙汉混合学校,以教习汉文为主。
满族学校更是呈式微态势。随着清王朝的解体,一些官立、公立的各种满族学校多被拆并,改为普通学校。但旗生仍享有特殊待遇,由旗兵公产出租收入补助他们的学费。
当时吉林省的回族学校多为私立,限于经费,规模并不大。在永吉、洮南、双阳、九台、临江、海龙和吉林市共有7所私立、1所区立学校。在教学计划中,取消了回族小学的伊斯兰文课,但从宗教信仰考虑,允许回族学校课外讲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