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虽然说,经济体制改革之后,东北经济取得了较大成绩,但发达省份相比,其人均GDP的排列顺序却不断后移。通过比较分析认为,东北经济改革中存在着三大误区:即理论上的误区、方法上的误区和切入点的误区,进而导致振兴东北经济是治"标"不治"本"。本文通过比较名列全国第一、二位的浙江和广东两省发现,浙江之所以能够成为中国第一,正是因为走了一条"内发式发展"道路。结合浙江及世界发达国家成功的经验,笔者认为,振兴东北经济需要走"标"、"本"兼治之路。即以"内发式发展" 理论来指导东北经济实践;以F市为切入点进行综合开发;大力发展中小企业,建立产业群和以循环经济为手段,进行地域内可持续发展。
一、对东北经济发展的基本判断
改革开放以来,东北经济相对其它省份经济正在不断后退,已成为制约中国经济跃上新台阶、实现工业化与现代化的瓶颈。正如笔者1998年发表的《如何打好第二次"辽沈战役"?》所描述的那样,如果将中国比喻为一只雄鸡,则东北经济是整个中国经济的"鸡头","无头不鸣"。东北经济若不振兴,中国的工业化与现代化进程必然大受影响。东北经济曾有过令人刮目相看的成就与辉煌。从建国到1978年,东北三省的人均GDP仅次于京、津、沪3大直辖市,一直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但从1994年到2004年的十年间,辽宁、吉林、黑龙江3省在全国人均GDP排位分别从第1、7和4位下降至第8、14和10位。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振兴东北经济比较大的动作共计三次:第一次是在1990年为了解决困扰国有企业"三角债"问题,政府主要采取资金投入试图解开债务链。由于"三角债"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产物,简单的资金投入不仅没有解开债务链,同时也引发了第一次恶性通货膨胀;第二次是从1998年起进行为期三年的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其结果也并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第三次是新一届中央政府成立以来,又一次将振兴东北经济问题提到重要的议事日程,尽管中央政府提出用"四新"来解决东北经济振兴问题,但从目前情况看,仍然延续着传统的方法,即治"标"不治"本"。按照温家宝总理提出"四新"的标准来衡量目前振兴东北经济的整体进程,笔者认为,在解决东北经济振兴问题上至少存在着以下三个方面的误区:
1.理论上的误区:比较优势理论不能作为振兴东北经济的指导思想经济发展需要理论上的指导,这已经作为后发国家及地域经济发展的基本前提。同样,东北经济的振兴也需要找到合适的理论作为支撑。在我国地域经济领域,比较有代表性的观点是主流学者提倡的比较优势理论。他们认为,振兴东北经济应选择比较优势理论,即利用东北地域的资源优势和劳动力优势来推动东北经济发展;认为,应充分发挥东北地域劳动密集型产业的比较优势,以解决就业问题;要尽可能利用外资,学习国外先进技术和管理;民族产业是次要问题,外资企业只要在中国土地上生产、纳税、增加就业既可。自大卫·李嘉图提出比较优势理论以来,这一理论已由一般贸易理论发展成产业分析的方法和工具,并成为一个国家、一个地域以及一个行业、一个企业制定发展战略的重要依据。我们应该承认,自由贸易和比较优势原则,在很大程度上,对后进国家的发展有指导意义。但是这个理论都无法解决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域长期经济发展问题。例如,日本是一个资源相对贫乏的国家,如果按照比较优势理论来指导日本经济发展,那么,日本只能向外国出售"岩石"和"火山灰"了。以此推理同,中国东北地域如果选用比较优势理论,那么,东北经济将走向支柱性产业缺失、资源枯竭,将会导致越来越落后。
2.方法上的误区:外发式发展 一种普遍的观点认为解决振兴东北经济的资金不足的重要方式是引进外资,因而引进外资工作成为东北地域各级政府的重要工作日程。支持这种观点的依据是广东经济的发展是依靠外资的牵动而成为广东经济振兴的最初"动力源",以此推理,解决东北经济振兴中资金不足的重要方式就是引进外资,因此,引进外资也成为东北各级政府纷纷仿效的方法。 关于外发式发展,从某种意义上说是比较优势理论的异化,并具有以下不足:
第一,外发式发展具有不可复制性。在中国还没有任何一个地域能够吸纳象广东那样,有一个完全开放的香港作为整个广东省经济发展的"引挚",而其它地域并没有如此的便利条件。
第二,不利于地域经济产业结构链条的形成。外发式发展是外来资本的进入带动本地域的经济成长,那么,外来资本为什么要进入?不外乎几个理由,一是污染产业的向外转移;二是寻找价格低廉的劳动力市场;三是为了拓展市场的需要等等。无论是何种理由,有一点是确定的,即绝非是孤立地进入异地市场的,而是作为原有产业结构链条上的突破点,进入想要进入的地域。就该地域而言,虽然一部分外资可以为政府增加税收,但不可能与本地经济全面形成产业链条,甚至与本地经济形成"两层皮",如广东省就属于这种情况。 第三,不利于从根本上解决国民就业问题。虽说外资进入可以解决一部分就业问题,但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调查表明,在外企业工作的一线员工绝大多数都是在35岁以下。
第四,给地域经济带来了负面影响。例如,改革开放之前的山东半岛青山碧水,如今是中国最大的轮胎生产基地,也成为中国最为严重的"黑色污染"地域;辽宁南部一些地域曾经是"鱼米之乡",所生产的大米曾作为"特供产品"直接供应给中央政府领导人食用。而今天却由于众多的小型造纸厂、化肥厂等污染企业,而导致当地污染非常严重,知道内情之人已不再食用这一地域的大米了。 3.切入点的误区:仍然在国有问题上做文章
回顾东北经济振兴的过程,每一次改革都是围绕着国有企业展开的。第一次是解决国有企业的"三角债"问题,第二是解决国有企业产权问题,其结果,许多往日辉煌的城市,今天却处于"城市建设无资金、职工下岗无社保、经济发展无方向、城市居民无安全"的"四无"状态。第三次仍然没有摆脱在国有企业问题上做文章的思路。虽然国有企业在东北地域仍然占有相当的比重,但无论是数量上,还是解决就业方面,都处于弱势状态。因此也不能从根本上来实现东北经济的振兴。
二、浙江、广东经济发展中的若干启示
针对东北经济久治不癒的现状,通过总结人均GDP名列前二名的浙江、广东两省的经济发展进程,或许可以从中发现振兴东北经济的思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以来,各省经济都取得了快速发展,其中最为突出的是浙江、广东两省的经济发展。自1994年以来,两省人均GDP一直名列中国(除直辖市及中国台湾外)的第一位和第二位。通过比较研究发现,浙江与广东两省既具有相近之处,又有许多不同之处,从某种角度看,浙江和广东代表了两种不同的地区经济发展类型。从其相近的角度看,浙江、广东两省的经济发展是相互跟随、交替上升。所谓相互跟随,是指浙江、广东两省经济始终处于同一水平状态,在经济体制改革之前,两者的差距是最近的,而且也同处于全国人均GDP平均水平以下的省份。经济体制改革之后,特别是新世纪的今天,两省又同时处于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最前沿,人均GDP也是处于前二名。
所谓交替上升,可以将两省的关系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广东人均GDP高于浙江的人均GDP,第二阶段是二者不分秋色、互为仲伯,第三阶段是浙江的人均GDP高于广东的人均GDP。第一阶段是在经济体制改革之前1952年到1978年的26年间,从图一可以发现,浙江、广东两省的经济发展具有明显的三个特点:一是浙江、广东两省的人均GDP均低于全国的平均水平,1952年全国平均水平为119元,浙江、广东的人均GDP分别为112元和101元;到了1978年,全国平均水平为379元,而浙江、广东两省的人均GDP分别为331元和361元。二是除去1952年之外,广东省的人均GDP一直略高于浙江省的人均GDP;三是在26年中,广东省的人均GDP其中有9个年头曾超过了全国的平均水平,但其幅度却是相当小,仅在1-10元之间浮动。而浙江省却从未有过一次超过全国平均水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