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克民:让功臣享受改革和发展的成果
 
新华网吉林频道
2006-02-27 08:23:42 来源: 吉林日报 责编: 青库
 

———省民政厅厅长朱克民谈优抚工作


    “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抓好城市解困、农村扶贫和救灾、救济工作。”省长王珉在人代会上做报告时说的这番话,使民政部门的同志听后十分振奋。对于共和国功臣的复员老兵来说,在下一个五年特别是“十一五”规划开局之年,还会有什么好消息?我省民政部门在优抚工作上将有哪些新的作为?省民政厅厅长朱克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作了解答。

    据介绍,2006年优抚工作,要以保障和提高广大优抚对象的生活和医疗水平为主线,大力推广在乡重点优抚对象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经验,加强优抚政策法规建设,让共和国功臣共享改革和发展成果。

    一是大力推广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模式,提高在乡重点优抚对象的医疗保障水平。将在乡重点优抚对象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作为解决在乡重点优抚对象医疗难的主渠道,已经被各级政府所认可。2006年要全力推广这一模式。首先在国家级和省级双拥模范城(县)实施,将其列入双拥模范城(县)评比的重要条件。其他县市也要积极探索尝试。到年底前,全省要有70%的县市出台这一政策。同时,兼顾其他保障模式,暂时不能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县市,要继续采取商业保险、医疗补助的模式,积极参与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和农村贫困家庭大病救助,不断提高重点优抚对象的医疗保障能力。加大投入力度,继续提高医疗补助标准。

    二是扎实开展“在乡老兵安居工程”,按时完成建房任务。认真贯彻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关于在全省实施“在乡老兵安居工程”指导意见(吉政办发〔2005〕20号)精神,积极筹措资金,出台各项优惠政策,组织义务帮工。到今年底要完成全部建房任务的80%。

    三是落实各项优抚政策,保障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要按照国家现行标准,及时足额兑现各类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费,不得以任何借口拖欠和挪用优抚事业费。对因不及时下拨优抚事业费而影响优抚对象生活的,要追究相应责任。2006年度提高的在乡复员军人定补标准,各地务必列入财政预算,并保证按新标准及时兑现。同时,要加强义务兵和在乡重点优抚对象优待金的兑现落实工作,紧紧抓住转移支付优待金一定三年不变的有利契机,重新测算标准,保证义务兵和在乡重点优抚对象的优待金达到当地县市区上年度农村人均收入的100%和30%。

    四是全力修订《吉林省军人抚恤优待实施办法》,力争在年内出台。同时要认真贯彻国家民政部、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障办法》,协调有关部门,制定我省具体实施办法,力争六月末出台。

    五是加强优抚事业单位的管理,修改省荣复军人医院和光荣院的管理办法。继续提升烈士陵园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功能作用,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服务。省厅和各地要研究制定优抚事业单位的五年发展规划。(毛占义 记者魏茂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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