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检察长索维东:规范执法行为
 
新华网吉林频道
2006-03-21 16:46:59 来源: 东亚经贸新 责编: 王巍
 

    在代表驻地,记者就群众比较关心的今年我省检察工作对省检察院检察长、人大代表索维东进行了专访。

    执法检查列入2006年工作记者:2006年,我省检察院的工作主要有哪些?检察机关内部如何开展廉政建设?

    索维东:执法检查工作被列入2006年的工作中。吉林省将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活动。

    2006年,我省检察院将加大对《检察官法》的实施力度,一定要落实检察官的职责、权利、义务,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专业化队伍,真正能够负起法律监督的责任。同时,还要不断提高检察官的素质。

    规范执法行为和促进执法公正是一项专项活动。从检察机关来讲,主要解决这样几个问题:

    一是解决检察官队伍中执法犯法和徇私枉法的情况,二是解决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的问题;三是解决执法当中不作为的问题;四是解决在法律监督过程中一些地方的保护和干扰问题。从内部来讲,我们的业务部门,重点部门和重点单位通过规范重点职位和重点岗位的执法行为,使整个检察机关执法更规范一些。

    通过建立制度规范执法行为记者:采取哪些措施保证法律监督作用?

    索维东:吉林省检察院通过建立制度加强管理来规范执法。省院去年建立50多项制度,把一些执法不公、执法不严、执法不规范等问题,经过整理之后进行检查、整改,然后建立制度。

    2006年,我们将加强规范检察官的执法工作,真正的发挥法律监督作用。开展规范执法行为和促进执法公正这个活动,就是在监督别人的同时,我们也接受监督。

    检察工作的发展需要有一支过硬的队伍,没有过硬的队伍,就会发生很多执法不公的情况,必须清除队伍内部的徇私枉法的违法违纪行为。(记者悠扬王月)

 
版权声明: 本网站所刊登的新华社各种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专栏资料,均为新华通讯社吉林分社
        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制作单位:新华网吉林频道
         值班电话:0431—8463047 E-mail:jlpd@xinhua.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