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继国企改革后的又一个重大任务,吉林省实施城市棚户区改造工程,计划利用三到五年时间,完成全省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1500万平方米改造建设任务,努力把棚户区改造工程建成德政工程、民心工程,把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所取得的成果惠及到全体人民。在各地棚户区改造工程全面启动之际,我们采访了吉林省建设厅厅长、省城市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柳青。
谈到吉林省实施城市棚户区改造工程的意义,柳青说,伴随着改革开放,我省城市人均住房面积已增加到21.8平方米,但还有相当一部分低收入和特殊困难群众居住条件较差。作为老工业基地,我省城市棚户区房屋密度大,居住条件差,而居住在这里的群众大多数是下岗职工和低保户、特困户等贫困群体。据有关数据显示,目前全省8个地级城市和延吉市的城市建成区内,共有集中连片棚户区1500万平方米,居住着近40万户、100多万低收入群众。实施城市棚户区改造,解决这些群众的生活居住困难问题,是各级党委和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执政为民宗旨的具体体现。
同时,实施棚户区改造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它将推动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化,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机制和保障体系,实现社会公平,促进社会和谐。棚户区改造配套进行的道路、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将进一步完善城市整体功能,促进城市建设和发展。另外,它有利于集约高效利用土地资源,避免城市规模无序扩张。
而且,实施城市棚户区改造是促进投资消费、推动经济增长的重要措施。柳青给了我们一组数字:一般情况下,房地产投入每增长一个百分点,就将拉动GDP增长0.5-0.6个百分点。按计划,2006年改造750万平方米棚户区,仅建设投资就将完成200多亿元,约占全年全省新增固定资产投资的1/3。
关于棚户区的界定和改造任务,柳青说,我省这次改造的棚户区主要是指那些在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存在问题突出,影响城市发展,居民迫切要求改造的中心区域里的集中连片棚户区。具体来讲,就是在老城区中配套不全、非成套的平房区;建成使用时间久,房屋密度大,人均居住面积小,失修、失养的旧房和危房;消防安全隐患突出,基础设施条件差,行路难、吃水难、入厕难,没有配套的公共排水、供热、供气等设施的区域。柳青说,棚户区改造要坚持全省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加强协调;属地化实施;市场化运作为主与政府组织相结合;依法运作、保持社会稳定;全面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五个原则。做到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相结合,预留足够的未来发展空间。而且拆迁后的棚户区,在进行房屋建设的同时,还要按照城市总体规划,进行必要的道路、休憩娱乐设施以及园林绿化设施建设,并特别注意对历史文化街区和重点文物的保护。
谈到棚户区改造实施问题,柳青说,房屋拆迁是关键,也是难点。在具体工作中实行“阳光拆迁”,杜绝违法行政和野蛮拆迁。对于借棚户区改造之机,漫天要价、无理纠缠、恶意炒房、强买强卖、鱼肉百姓、扰乱市场秩序的极少数人员,公安等部门将依法予以坚决打击。
这次我省实施棚户区改造,由政府组织、市场化运作,优惠政策和补贴必须全部体现在老百姓身上。省里在财政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安排一部分资金用于棚户区改造补贴,并制定了宽松的政策,目的就是要通过政府的参与和政策的支撑,既保证弱势群体住房问题的解决,体现党和政府的关怀,又确保城市改造建设的顺利进行和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快速发展。
柳青说,良好的软环境是确保棚户区改造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省里将开通“绿色通道”,实行特事特办、“一站式”办公。在政务大厅设立集中审批办事窗口,各相关部门都要进驻。对于破坏软环境、行政不作为以及官商勾结等腐败行为,相关部门一定给予坚决打击。
柳青说,城市棚户区改造是一项德政工程、民心工程。为搞好棚户区改造,省里制定出台了关于土地、收费、税收、对棚户区被拆迁人和低保户给予合理补偿和照顾、加快廉租住房建设、拓宽房地产开发投融资渠道、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率等若干优惠政策。我们一定能把好事办好,打好打胜今年第一仗,实现开门红。并通过三年的努力,全面完成全省棚户区改造任务。(罗晨曦 记者张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