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长春居第四 新华网吉林频道 ( 2006-05-10 ) 吉林日报5月10日电(记者李娜)2005年11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农业部等八部局,从管理、品种检测、消费者满意度三个方面对全国31个城市进行了综合评价,长春市代表我省接受了国家检查团的评价。近日,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长春市以总分83.3分的优异成绩,在全国31个省会城市中,综合排名第四。 据了解,2005年,长春市新建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81个、200万亩,使全市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达到198个、683万亩;绿色食品基地新增33个、30万亩;蔬菜农药残留监测平均合格率90.9%;食品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营业执照率、畜禽屠宰企业标准化建设达标率、食品采购索证率、餐饮企业餐具消毒率均达到100%。 国家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组对长春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们认为,长春市政府坚持实施食品安全工作“一把手”工程,初步构建了政府负总责、一把手负全责、部门合力抓的良好工作格局。把食品安全作为政府为群众办的重要实事好事之一,纳入《长春市政府工作报告》,先后8次召开市政府常务会、专题会,研究食品卫生、食品准入、无公害蔬菜等涉及食品安全的重大问题。加强监管创新,坚持不懈推进“放心肉、满意肉工程”。1997年,长春市成立了由政府主管市长挂帅、32个涉肉管理部门组成的长春市肉品管理委员会,肉品管理采取“统一领导、各尽其责,城乡联动、条块结合”的体制。颁布了《长春市肉品管理条例》,在全国最先出台了涉及多品种畜禽屠宰、多环节管理、多部门联合执法的地方性法规。实现了由生鲜肉向熟肉制品、由城区向乡镇、由屠宰加工向畜禽饲养、由屠宰检疫向餐饮单位、由单一品种(猪)向多品种(牛、羊、犬、禽、大牲畜等)等五项肉品管理工作延伸,确保了各环节、各品种肉品安全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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