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司法局落实廉政建设办法
 
新华网吉林频道
2006-11-07 09:30:51 来源: 长春日报 责编: 王巍
 

    长春日报11月7日电(记者郑黎通讯员高飞)市司法局把软环境建设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工作来抓,先后向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社会监督员、服务对象发放了八百余份《征求意见函》,收回反馈意见和建议一百余条。

    该局通过出台一系列规章制度,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原则、范围、责任分工,规范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同时,加大对重点部门的督导检查力度,对监狱、劳教单位在执法环节存在的问题,对法律服务部门工作人员不作为或乱作为问题,对机关工作人员办事拖拉、态度生硬、工作效率低等问题进行督导、检查,对便民措施不够、服务态度不好、宣传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此外,该局还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作为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点,通过加大查办案件和收集案件线索力度,认真查办违法违纪行为。今年年初以来,该局共收到群众投诉信件14封,接待群众来访两次。局纪委对7名副处级岗位交流干部进行了廉政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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