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华网吉林频道2月18日电(记者周立权)刑事案件被害人得不到司法救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判决得不到履行,越来越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日前记者从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吉林省拟在今年下半年对刑事案件被害人实施救助制度。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文显提出,要着力完善司法救助制度,逐步建立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基金。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清文介绍,他们正积极向有关部门汇报呼吁,在法院建立刑事司法救助的专门基金。王清文说:"这需要本级财政和民政部门的大力支持,争取使这项救助制度在今年下半年能够建立起来,让多数刑事案件的受害人得到救助。"(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