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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吉林频道4月25日信息专电(记者马扬)吉林省政府日前发布《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确定2008年为"旅游设施建设年"。
吉林省明确提出,通过3年左右的努力,以交通、景区设施、综合配套设施、环境建设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为重点的旅游基础设施建设要取得重大突破。
根据计划,到2010年,吉林省将基本形成省内以公路、铁路、航空、水运相结合的安全便捷的旅游综合交通运输网络,建成通往旅游景区的高速和等级公路网;重点景区的道路、标识系统、供水、供电、通信、厕所、垃圾污水处理等设施基本完善配套;基本完成旅游城市及重点景区的游客服务中心建设,实现全省旅游信息服务联网;在旅游中心城市和区域性旅游集散地建设一批星级旅游接待设施和文化娱乐设施;加快建成与发展休闲度假旅游、生态(乡村)旅游、自驾车(房车)旅游相适应的配套设施;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基本配套,公共信息资源共享。
为进一步提高旅游景区可进入性,吉林省政府要求各地加快建设和完善旅游城市(村镇)之间以及旅游城市(村镇)连接A级以上景区的旅游交通道路体系,加快长白山景区环线公路建设。(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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