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中共吉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王甫轶
前不久,吉林省委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转发〈关于在全省开展“创业先锋”评选表彰活动的方案〉的通知》,标志着全省“创业先锋”评选表彰活动正式拉开序幕。日前,记者就这项活动的有关情况,走访了吉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创业先锋”评选表彰活动领导小组副组长王甫轶。
问:“创业先锋”评选表彰活动是今年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的一项重大活动,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您能否重点谈一谈开展这项活动的现实意义?
答:这次开展的“创业先锋”评选表彰活动,主题是“弘扬创业精神,促进吉林发展”,旨在突出创新创业创造精神的弘扬,突出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氛围的形成,突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创造性开展工作的思想,是我省从实际需要出发,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创新理论所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当前,全国各地正在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新高潮。开展“创业先锋”评选表彰活动,也是我省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的一项重要内容和措施。通过这项活动,进一步推动我省解放思想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解放思想,转变观念,重新审视全省创新创业环境,促进创新创业创造氛围的形成,真正做到“三个解放出来”、“三个一切”,为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思想保障和舆论支持。
问:您谈到评选表彰不是最终目的,而是要通过这项活动营造一种创新创业创造的社会氛围。为了达到这一目的,我们将采取哪些切实可行的措施?
答:总体上说,整个“创业先锋”评选表彰活动共分前期准备、学习教育、评选表彰、典型宣传和总结调研五个阶段进行。围绕活动主题,在每个阶段都精心设计了可操作性很强的活动项目。比如说,在前期准备阶段,我们将推出吉林市“三创”活动的经验和做法,在媒体大力宣传,为活动的开展首先营造声势和氛围。在学习教育阶段,将举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创新理论报告会,邀请省内知名专家学者做专题报告;组织召开各界人士创新创业座谈会,就创新理论、观念、体制、环境等问题进行深入探讨;组织“各界人士话创业”征文活动,吸引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参与,就弘扬创新创业精神、营造创新创业环境等问题撰写文章、展开讨论。在典型宣传阶段,组织新闻单位开展“创业者足迹采访”活动,深入宣传“创业先锋”的先进事迹;组成“创业先锋”事迹报告团,到各地进行巡回报告。在总结调研阶段,组织省直宣传文化系统和各市(州)有关部门,围绕我省创新创业环境问题,开展调研,总结经验,剖析问题,提出对策和建议,向省委、省政府提交有深度、有价值的调研报告,等等。从而使活动的每一阶段既有章可循,又灵活多样;既贴近实际,又有声有色。
需要强调的是,此项活动是以评选表彰“创业先锋”为载体进行的创新创业创造实践教育整体性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而不是单一的评选表彰活动。因此,要把学习教育活动、典型宣传引导、群众参与讨论、总结调研等工作作为整体活动的重要内容,自始至终来抓,确保这项活动达到预期效果。
问:目前群众比较关注“创业先锋”评选的范围和对象,您能否详细介绍一下?
答:关于“创业先锋”的评选范围和对象,是在经过反复研究讨论,并广泛征求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州)意见的基础上确定的。主要包括六个方面:一是国企改革带头人、生产一线先进人物。主要是在国有企业改制改组过程中大胆改革,开拓创新,带领职工艰苦创业并取得显著成效的国有企业经营和管理者。二是优秀民营企业经营者。主要是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取得突出经济效益,为本地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体私营企业主。三是科技创新优秀人才。主要是科研开发和科研成果转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特别是在科技企业中革新企业,创造丰厚经济效益的杰出人士。四是下岗失业人员创业型先进人物。指失业不失志,自谋职业,重新创业并取得显著成绩的先进人物。五是农民致富带头人。这其中包括在农业生产结构调整过程中闯出新路子,带头致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优秀农民代表;在乡镇企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经营管理者;在农村劳动力转移过程中进城务工创业并取得突出成绩的打工者。六是复员转业军人创业典型。是指在复员转业后探索新领域,开创新事业,为地方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退伍军人。
当然,也不完全局限于这六个方面。我们是本着不拘一格选拔创业型先进人物,如果在其他方面发现创新创业型先进典型,符合评选条件的,可一并吸纳进来,作为“创业先锋”候选人参与评选。
问:对“创业先锋”的评选将采取怎样的方式进行?
答:为确保评选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我们制定了详细具体的评选办法。省、市(州)、县(市、区)均成立评选表彰活动评审委员会,整个评选工作由评审委员会具体操作评审事宜,为评选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活动最终评选出来的“创业先锋”分三个级别,即省、市(州)、县(市、区)级“创业先锋”。无论哪一级别“创业先锋”的评选步骤都是统一的。具体说,第一步,省直部门和各市(州)、县(市、区)组织基层单位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按要求推荐候选人。第二步,在新闻媒体公布候选人名单及其事迹,同时公布监督电话,广泛发动群众评议,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第三步,由评选表彰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门人员,对基层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考察,并征求当地人大、政府、政协以及工商、税务、审计等部门意见,形成考察材料,提交评审委员会。第四步,省、市(州)、县(市、区)三级评审委员会根据群众的评议意见和考察结果,进行资格评审认定,最终确定并推荐本级“创业先锋”。
在评选阶段,我们希望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评议,对评选工作给予监督,确保评选标准和质量。(来源:《吉林日报》2003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