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孙万胜,最近带领中级法院部分党组成员及相关庭处人员深入到各县(市)区及开发区调研,并就有关问题与长春市政府相关部门座谈,就依法调处当前在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矛盾较大、涉及面较广的突出问题进行了探讨,形成了一些具体意见和想法。
孙万胜认为,当前行政部门存在的比较棘手、群众意见较大的 “强制拆迁”、“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劳动争议”和“国企改制”等问题,所以解决不理想的主要原因是,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的认识上有差距。行政机关认为,司法权是终极权力,有权威,如象拆迁等难做的事应由法院去做,来得快。而审判机关的同志认为,有些矛盾属行政权调整范畴,审判机关不应当介入。如拆迁问题,最高法院有司法解释,法院根本不应当受理。这种认识的结果,形成了一些问题较长时间搁置,影响了一些经济建设工作,甚至政府的形象。
孙万胜说,审判机关在依法协调处理当前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过程中的突出问题上应当有所作为,应当从现实出发尽力发挥应有的司法职能,利用对法律、法规比较熟悉的优势,主动与行政机关多沟通,促使行政机关充分发挥行政职能,应向行政机关主动提供一些法律咨询和必要的司法建议,以达到行政权和司法权在调处社会矛盾中的有序衔接和必要制约。该审判机关办的事,审判机关要坚决依法办好;审判机关办不了或暂时办不了的要多解释,主动协调。都应从国家大局需要出发,站在国家角度主动做好工作。 孙万胜还说,审判机关与行政机关在处理一些重大疑难问题方面应建立协调沟通机制。(完) |